創業初期創始人應該有多少股份比較合理?

路——前方


創業初期的團隊構成是:發起創始人+聯合創始人(3-5人為宜)。

一、首先股份劃分上要避免的幾種結構:

1、均分股份:5:54:4:24:3:33:3:3:12:2:2:2:2

以上幾種均分的股權結構一定要避免,如果有的話,馬上調整,均分的股權結構容易傷感情!

2、一股獨大:100%一人佔股,那麼你就沒有團隊,都是給你打工的,一個創業團隊,這種結構,那麼只有你一個人是在創業,一群人跟著你打工,做不大的,現在是講究團隊的時代,一圈人才能幹成一件事。

3、極力避免這種情況:二股東+三股東>大股東,如果是這種結構,老大和老二遲早有一個人要走,老三成了大家拉攏的對象。

二、創業團隊股權劃分遵循的原則是:

1、核心創始團隊都要有股份,有股份才有激勵,才有創造未來的潛在收益作為回報。

2、發起創始人要佔主要股份:發起創始人的股份一般要大於50%

3、發起創始人股份>(二股東+三股東)股份

三、可以參考的幾種股權結構如下:

1、大股東佔50%

2、大股東佔70%

三、如果後面融資了怎麼辦?

1、融資以後的股權結構大體是這樣的:要想保持以下股權結構,剛開始的時候創始人股權要達到70%,否則不夠稀釋的。

四、萬一融資後創始人股份稀釋太多怎麼辦?

1、剛開始就設計好融資的路徑,這個有點複雜,具體後面的文章再講,簡單說就是你要預估幾次融資,每次的釋放股份比例是多少,以此倒推你開始的股權設計比例。

2、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以及員工持股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或者簽訂委託投票權協議,把投票權集中到創始人手裡來,防止後面融資稀釋了股權,以防失去公司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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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結構,還是看這個創業公司的團隊情況了,下面就拿幾個身邊的朋友公司的股權結構來說明問題吧。

(1)我同學和幾個大學和研究生同學一起創業了。聯合創始人有一個大股東,主要出錢,大約佔股份40%,還有一個出錢也出力佔股24%(同學),其他兩位搞技術分別都佔18%(同學)。總體來說這樣的股權是比較合理的。但股權結構對大股東不是絕對控制權的,因為24%+18%就大於了40%。同學解釋說,當時也是為了制衡投資的大股東的權利,保持在以後的研發方向可以掌握在自己手裡。其次,每個人手中的股權都還比較均衡,後期再次引入投資人需要釋放股權時,進退的餘地比較大,不會過分稀釋原始創始人的股份,有利於創業公司的穩步前進。

這種情況比較適合剛開始,創始團隊有技術沒有資源和錢的。

(2)有個同學做自媒體,這個公司主要的競爭力就是自己,所以他的股權為70%,兩個骨幹分別為5%,其餘20%(在沒有合夥人進入的時候在大股東那)是拿來未來引入其他有實力的合作伙伴的。這樣我這個同學就掌握公司的絕對控股權,因為資源和錢他暫時都不缺。所以這種股權結構適合有一定資本的公司,一般都是連續創業者再次創業成立的公司。

(3)平分股權。這個不是我身邊同學的公司,但是確實有一些創業公司,尤其是好兄弟,好哥們創業,剛開始就一起平分股份,例如5個人,每人20%,大家出一樣的錢然後拿一樣的工資,各司其職。這樣的股權,我認為是不合理的。無數經驗和事實告訴大家,每個創業團隊都要經歷各種波折,在這其中一定要有一個人拍板決定帶領大家做出最終的決定並負責。要是總是平均分配,團隊後期會有許多問題解決速度慢,反應遲緩,最終導致失敗。因此,不建議平分股權。



冰哥說科技


作為創業的過來人,聽我一句勸,股份越少越好,真的,創業幾乎都是以失敗告終,股份越多賠的越多。切記不要為了貪圖老闆,某總的這種虛名得想多佔股份,我已經吃過這種虧了,先考慮風險再說利潤。想在期貨市場創業的可以私信聯繫,有很多條路,有賺大錢的屬性。



職業日內交易員


創業時,關於公司需要幾個創始人,股權如何分配等問題,幾乎所有創業者都碰到過,只不過表現形式和問題嚴重性不同。有時是怎麼分配股權,有時是創始人之間產生不滿,有人覺得自己比別人賣力,或者有人覺得自己的貢獻遠遠超過創始夥伴。不過,在所有創業初期所遇到的問題中,有一個最為突出,那就是,初創公司究竟應該有多少創始人才合適?Abhishek Anand 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解答。


這個問題出現在美國版知乎——Quora 網站上,它吸引了我的注意,因為它兼具兩個創業要素,一是股權分配,二是創業團隊由於創業者過多而氣氛緊張。


事實上,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


必須至少有兩位聯合創始人

實際上,有不少創業博客或網站都在鼓吹、助長這種觀念,當然,它也成了一些知名專家和風投資本家的觀點。而且,從某種程度上,它似乎已經深入到現實的創業世界,成為一條創業法則。


其實,初創公司並不會因為擁有最為適宜的創始人數而走向成功,也不會因為缺少一定人數的創始人而宣告失敗。那麼,為什麼這種觀念如此流行,贏得這麼多人支持呢?


1、經過權衡與人分擔一定風險,何樂而不為呢?

經營初創公司談何容易,你會時不時懷疑自己的方式、能力、勇氣和市場潛力靠不靠譜。不僅如此,對於一家誕生不久的初創公司來說,這樣的質疑實際上每時每刻都會多次出現。假如一家初創公司有兩、三位高管人員或聯合創始人,一旦遇到問題,人數就會在這個時候發揮優勢。因為所有領導同時都被趕下臺的幾率相對很小,即便某位領導不能勝任工作,也總會有其他領導能頂替接手。


2、互相扶持,共渡難關

實際上,這是第一點的延伸。

我曾經獨自創業。成立第一家初創公司的時候,我 21 歲。當時遇到了很多問題,也讓我有時候心情低落,感覺自己像個廢物。但是我一直都清楚,會有那種時候。問題是哪怕情緒跌入那種低谷,我也不能丟下一切,半途而廢。我知道自己不會久久自慚形穢不能自拔,我會有低潮,然後會克服它,接下來必須重拾創業工作。沒錯,這就是棘手的地方。我必須重新振作,獨挑大樑,還得保證自己回到正軌。


有一位聯合創始人,能夠幫助你減輕身為創始者的重負,因為你不再孤身一人,至少有人可以依靠。你的投資人也瞭解這一點。所以在他們看來,既然兩匹馬能同時拉一輛車,為什麼還要非要選擇一匹馬拉車,而且對於投資人來說,下注兩匹馬拉的車,應該比下注一匹馬拉的車風險更小?


但千萬別搞錯了,要知道,在你的初創公司成立之初,投資人押注的只是在拉車的馬,不是車行駛的地帶,也不是拉車競賽本身。


3、三個臭皮匠,賽過諸葛亮

對所有向我徵詢過意見的創業者,我都這樣告訴他們:“做一切公司需要你做的事。”無論從哪方面看,這話都是真諦,招聘也不例外。

重點不是誰能想到創意,你首先要搞清楚公司需要哪些技能,然後問自己,我有沒有這些技能?

如果你有,再好不過了!要是你沒有,就得招兵買馬,尋找資源彌補你不足的技能,集大成為你的公司貢獻當前所需的大部分技能。現在,你最看重的不應該是自己能否讓這些技能支持者成為公司員工,或者聯合創始人。你要打造一個創業團隊,只要團隊表現得有希望成為一支有凝聚力、有雄厚實力的隊伍,任何需要做的事都不在話下。

因此,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你具備某些技能,你的聯合創始者擁有形成互補的技能。集眾人之力,你得到了一支強大的創業團隊。投資者們自然會這樣看。

不做獨行俠固然好,可是哪種情況屬於創業者太多?

再次聲明,我不認為這個問題有統一的正確答案。要考慮很多方面。

共同創業的夥伴越多,重要創業成員跳槽的風險就越高,甚至可能在你最需要他們的時候棄你而去。

廚子多了燒壞湯,說的就是這個理。

用喜歡單打獨鬥的狼來比喻,你覺得把一群狼聚在一起能有多少額外收益?

我說的這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條,信不信由你。群狼作戰從來都只有一種超額收益。你應該保證團隊行動能得到這種明確的額外收益,它不僅需要個體貢獻天資、擺正心態,還要讓公司亟需亟需的綜合能力。如果你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集結大隊人馬無異於招來災禍。

我最近發現最詭異的一件事就是,很多公司都有聯席首席執行官。我不確定投資者怎麼看這種現象(我確實認為需要向一些公司瞭解情況),但我想不到一個初創公司應該幾人分享首席執行官職位而不是一人主事的理由。更重要的是,在創立公司的現實操作中,不會有情感因素的容身之地。

回到眼下的主題,這個問題根本沒有什麼真正意義上的正確答案。

舉個例子,印度房地產初創公司 Housing.com 有 12 位聯合創始人(對!你沒有聽錯,就有這麼多人)。就是這樣一家曾經被視為前程似錦的公司,也曾有一段時期每況愈下,險些走上絕路。在那樣的危急關頭,聯合創始人眾多並沒讓公司雪上加霜。倘若多位創始人還來添亂,這家初創公司又怎麼會成功募得幾輪相當可觀的投資?

創始者的人數問題弄明白了,接下來的問題是——股權要怎麼分配?

“軟件即服務(Saas)” 融資平臺 Gust 推出了一款簡便的小工具,能幫助你判斷聯合創始人的股權怎樣分配才合適。這類平臺甚至可以更進一步,解釋他們的框架和分配股權的計算器採用了什麼方法運行。

可能我說的不對,但我就是覺得,這純屬瞎扯!

無論是 Gust、AngelList 還是 Techcrunch 的股權分配計算器,即使它們都是十分出色的工具(因為你會得到“馳名”來源的數據和分析指導),最得當的股權分配結果也應該讓所有參與方都感到滿意。

作為初創公司的創業者,你的首要任務是確保創業團隊同心協力,朝著公司發展壯大的目標奮進。一旦你執掌公司CEO的帥印,這份責任就變得更為重大。如果團隊成員感到自己努力工作沒有得到應有的認可,沒有體現應有的價值,你就無法完成這項任務。哪怕他們被迫同意以某種數學模型分配股權,你也無力擔此重任。

那麼,聯合創始人怎麼分配股權才算得當?你們應該像專業人士、像朋友一樣共同拿出解決方案。尊重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找到一種適用於所有創始人的模型。


36氪


創業初期創始人需要最快的做決策,所以建議創始人佔股67%及以上,具有絕對控制權,如果佔股不能到67%,也要有52%及以上的相對控制權,而且二股東股份不能超過33%,這樣很多時候需要一個股東支持你意見表決權達到67%及以上才能控制公司,這種情況建議利用公司章程、一致行動人協議、投票權委託等幾種方式控制公司,想要了解更多方面問題可以找我!學習股權激勵,就找華一世紀!


股權激勵喬東澤


股東的股份分配比需要根據公司章程(董事會機制、同股不同權)、註冊資本實繳能力、企業經營管理權、核心技術(資源)擁有權、後續股權融資計劃進行綜合考慮。創始人作為一個頭銜,其在分配股權的比例也應根據上述因數決定,董事會成員中董事長初創期間比例達到絕對控股權,比如兩個人創業主要負責人可以是70%,比如3位不相上下的合作也可以是 4-3-3,6-2-2等等。



創業秀


我認為創始人必須要有絕對的控制權!

按這個理解,必須要達到66.7,如果達不到,就要通過協議的方式約定同股不同權。

關於如何設置股權,可以找專業的股權設計公司設計。這樣可以規避法律風險。


中國著名育兒專家


首先你得有一個股權大致架構,包括預留股權,然後股權分類,技術股或者資源股……再來細化股權。


順風遞


創始人如果是決策人的話建議最低保留百分之五十一,因為這家公司是你開的你應該要有最終決策權。


星兒評測


股份不一定多,但是投票權要全在自己手裡,也就是管理團隊應該是心在一起的,大家的目標是為了做一個大事情,而不是不停地計較股份有多少。但在初期,還是要絕對控股,要認為自己的股份很值錢,不能隨便分,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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