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的《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對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設定了行為規範。其中,明確要求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基層站所負責人禁止搞不正之風,損害黨群幹群關係。不準有下列行為: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工作基礎在基層,力量源泉也在基層。農村基層幹部身處農村改革發展的第一線,其廉潔履行職責,對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審核:尹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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