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的補償有哪些?你必須得知道!

棚戶區是指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區域及“城中村”。

棚戶區改造應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三規劃一計劃”,完善的棚戶區改造規劃。各地區在摸清待改造棚戶區的底數、面積、類型等情況的基礎上,編制棚戶區改造規劃,且應當突出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同時徵收補償費用必須落實到位。由於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人數眾多,為保證項目的順利推進,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必須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棚戶區改造基本程序依據土地性質不同,區分為國有土地上的棚戶區改造程序和集體土地上的棚戶區改造程序。

國有土地上的棚戶區改造程序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所規定的程序實施徵收行為;對棚戶區所屬地塊為集體土地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國土資源部的《徵用土地公告辦法》所規定的程序實施。

01 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流程

首先,應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四規劃一計劃,這是棚戶區改造的啟動程序和先決條件。

其次,徵收方應當制定徵收補償方案並及時公佈,並根據被徵收範圍內被徵收人意見及時修改徵收補償方案,組織聽證等。

再次,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後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涉及人數較多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最後,將徵收決定在徵收範圍內進行公告,與被徵收人協商選定評估機構等。

02 集體土地上棚戶區改造流程

首先徵收報批階段程序,由市、縣級國土資源局發佈擬徵地公告,並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進行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並擬訂“一書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

其次徵收實施過程中的基本程序要包含:徵收土地公告;徵收補償登記;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制訂、公告、聽取意見(聽證)並修改;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報批;徵收補償安置方案批准;補償安置方案的具體實施等。

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

01 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

(1)貨幣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周邊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補償具體包括: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4、獎勵和補助。

(2)產權置換不得低於1:1.33,即拆除一平米至少應補償1.33平米。值得注意的是,棚戶區改造應當優先考慮原地回遷。

02 集體土地上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

如果徵收的區域屬於集體土地,補償最低不低於重置成新價。

(1)貨幣補償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補償標準,即可參照周邊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補償。

(2)產權置換考慮公攤面積問題很多地區能達到1:1.33的比例,即拆除一平米補償1.33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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