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人大常委会召开《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第三次协调会

莫旗人大常委会召开《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第三次协调会

11月4日上午,莫旗人大常委会召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第三次协调会,再次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明,副主任迟玉亭、杜恩军、苏黎平、柴海波,旗政府副旗长郭琰,旗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主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监察委员会、旗委宣传部、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法制委组成人员,部分基层立法点负责人,市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水务局全体班子成员,部分乡镇河长制具体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特别邀请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落志筠教授参加会议。

莫旗人大常委会召开《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第三次协调会
莫旗人大常委会召开《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第三次协调会

会上,落志筠教授介绍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的有关情况,参会人员就《条例(草案)》具体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莫旗人大常委会召开《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第三次协调会
莫旗人大常委会召开《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第三次协调会

会议强调,《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是“三大攻坚战”领域内生态环保领域的重点立法项目,事关全旗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水生态安全工作,旗人大、政府要就河道保护管理执法主体,管理区、保护区范围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经批准可从事事项及禁止事项进行最后明确,保证条例质量,依法保护好、管理好我们的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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