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你买了多年的房子可能说没就没了

据新闻报道,2003年,林某拿出其全部积蓄共计二十九万元,买下了吴某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先农村的一栋民宅,一共四层小楼,面积将近二百五十平方米。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其后林某在房管部门顺利办下了房产证。

转眼15年过去了,双方一直相安无事。近日,原房主吴某突然将林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原购房协议,拿回已卖掉十多年的房子。而让人称奇的是,一审法院竟然支持了吴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原购房协议无效,林某需将房产返还给吴某,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当心!你买了多年的房子可能说没就没了

已经卖掉十多年的房子,吴某为什么突然要主张收回呢?原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此前的村庄已成为福州市的城郊结合部。林某所买到的房子目前正处在规划的征地拆迁范围之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市户口不能买农村土地上建的房子。林某在十多年前,是以城市户口的身份买下的房子。原房主吴某认为原协议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应属于无效协议。所以一纸诉状将林某告上法庭,要把房子回去。林某则认为,两家人既然白纸黑字签下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即使是国家政策不允许城镇户口购买农村房产,但房子当时已经全款买下,并早已过户到了林家人名下且办理了房产证,如今吴某想要反悔收回房子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当心!你买了多年的房子可能说没就没了

小编觉得,无论当年的合同是否有效,做人都应该言而有信。而人民法院更不应该支持背信弃义的原房主吴某,否则的话国人的诚信理念只怕会更加缺失!各位朋友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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