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山东工商业电价调整的通知来啦

可能有些老板们早就知道啦,9月上旬山东省物价局发布了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的通知。

事关各位老板们的切身利益,国网山东电力高度重视此次双重时间的降价政策,早已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除了及时准确调整9月电价外,7月降价产生的电费差额的补退工作也早已落实到位!11月份,老板们就将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降价带来的福利啦!

虽然降价公布已1个多月了,但仍有不少朋友给我们留言咨询关于电价的事儿。小编觉得很有必要汇总一下大家的问题,详细解读一下关于电价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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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回顾一下2018年的电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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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提到的降价通知就是第3和第4次调整

国网山东电力的相关落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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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后,当前一般工商业电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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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年初相比

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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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这10%,算笔账就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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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该写字楼的租户们也相应可以省下一笔不少的电费,实实在在地惠及大批中小企业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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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板给我们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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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等原因,电网企业无法做到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致使部分终端用户(也就是非直供用户,如写字楼租户等)需向产权管理单位(也就是转供电主体,如写字楼物业等)缴纳电费。

如此一来,就给了某些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搭车收费的机会,导致降价政策无法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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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板不必担心,为规范转供电单位收费行为,省物价局规定: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是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的方式收取电费的,省物价局的通知中也进行了规范:全省工商业非直抄用户预购电价,不得高于9月1日调整后的峰时电价1.0014元/千瓦时。

下图为一般工商业峰谷电价各时段划分,方便各位老板对照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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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果转供电主体全天都按峰时电价收费,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降电价的态度和决心,所以,当老板们遇到转供电主体拒不降价、搭车收费等行为时,可以向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维权,或拨打电话12358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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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对企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直接来看是为中小企业减负;间接来看,由于中小企业是就业主战场,也是为人民谋福利

2018年山东省通过降低电价10%,共计减轻全省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超过80亿元。

未来国网山东电力将继续落实政府要求,做好供电服务,和大家携手努力,建设咱们的大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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