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初二時轉學,原學校校長不同意,現在學籍轉不過來該怎麼辦?

傷心的小草123


學生轉學,按道理只要有其它學校接收,且轉學理由充分,原就讀學校是沒有理由不辦理轉學學籍的。

1.學生一般辦理轉學原因有多種,其實也是家長無奈之舉,轉學手續不但麻煩,還有要托熟人找關係,需要目標學校的同意,也要繳納一定的轉學費用。

2.如果是初中或者小學生轉學,只需轉學目標學校的同意,不需要繳納轉學費用,但在托熟人找關係時也會產生一定的費用。如果學生是高中學校,轉學需要繳納一定的學費和其它費用,而且根據地區經濟的不同,費用也不同。


3.如果是初中生和小學生,因為在招生的過程中,按照教育局的規定,各學校是按照片區招生,所以原則上是不允許學生轉學的,但這種情況取決於怎麼操作;如果是高中學生,高中學校在招生的時候,各高中學校按照其辦學規模和環境地域的不同,錄取分數線是不一樣的,有些學校被錄取到質量不好的高中學校,欲轉學到質量比較高的高中學校,這是不允許的,只能去質量好的學校借讀,因為教育局給每所高中學校規定了一定的招生人數,也就是教育局根據每所高中學校的招生人數計劃,分配各高中學校可以建檔(學籍)人數,轉學學生是不能被算作的,轉學來的學生只能以借讀的身份就讀,轉學學生的學籍只能繼續留在原就讀學校。


4.至此,如果是初中生或者小學生轉學,具體也沒有嚴格的規定不可以轉學,家長可以繼續和原就讀學校很好的溝通,託關係向原就讀學校說明轉學理由,請校長“網開一面”;如果轉學學生為高中學校學生,是不能轉學的,只能以借讀生的身份轉學,但學籍只能留在原就讀學校,學生只需在每次學業水平測試考試的時候去原就讀高中學校準時參加考試即可。

5.另外,如果學生是初中或者小學生,家長還可以和轉學後的學校教務處溝通,讓教務處工作人員直接去教育局為學生直接重新“辦理”新的學籍,這是最直接的方法,只要和教務處管理學生學籍業務的工作人員溝通好,學校負責學生學籍管理的工作人員和教育局經常有業務關係,這類問題是非常簡單的。至於原就讀學校的學籍,只能不理會,讓原學校以“流失的學生”來處理。

總之,轉學學籍手續辦理,初中小學生比較容易辦理,具體沒有大的原則規定與限制,而高中學校學生轉學是不容易辦理的,高中生轉學只能以借讀的辦法轉學,不用辦理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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