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初中生被老师强行剃光头自杀,你怎么看?

生活爱捣鼓


很多人可能会说,中国的基础教育搞得好。可是,好在哪呢?好在孩子们都能背诵几百篇大小文章,还是好在有本事算出水龙头一边漏水一边注水多久灌满?回想一下,有多少学生走向社会后天天计算这么些玩意儿?反倒是把“你比我高一分就是敌人”的种种算计全活学活用在生活中。真正的教育,是把热爱学习的孩子培养成民族栋梁,把学习有困难的培养成大国工匠,把思想显偏激的塑造成合格公民。如今的学校,尤其初三高三,弥漫的全是痛苦、争斗,这是教育吗?正是为了维系这种铁的纪律,才会有践踏孩子人格和尊严的举动,学校和教师骨子里并不在乎孩子能不能对世界充满爱,也不在乎能不能充满爱给孩子,这或许才是很多类似问题的症结!君不见,看似特立独行的在文明规则中成长起来的90后们,是不是上下几代人中最有契约精神最少冒出破坏规则的事?中国人的戾气已经到了不能不正视的程度了,在孩子如此反抗的情绪下也不难想象当时老师是如何要求理发师“修理”学生的。人不善良,请勿为人师!!!


尼古拉伊万诺玉奇


孩子没了,谁也不好受,可是之后拼命得想找个赔偿的就是你的不对了。

根据校方的通报,班主任给孩子理头是征得了学生和家长的同意之后才进行的,家长说是班主任先斩后奏,这是第一个矛盾。

学生理头之后在家待了10天之后跳楼了,天知道这10天之内发生了什么,死者家属要想说这是因为学校方面理头导致的学生跳楼,需要证明这二者存在因果关系。不过看样子家长也拿不出来,这是第二个矛盾。

第三个矛盾就是家长索赔,从100万到50万到120万,这就有待商榷了。因为即便是校方的原因,这个赔偿金额也是有据可查的,能由得你信口胡说?

校方不认可这个责任赔偿,出于人道主义赔偿10W,否则可以走司法程序,于情于理于法,都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齐鲁内外


家长不同意校方的解决方案是不想让孩子走的不明不白。依据记者调查来说可以肯定老师带孩子去理发并没有与家长提前沟通。这与校方官方通报相违背。看孩子父母言谈举止实属老实人无疑,反倒是校方为了推卸责任把什么都推给孩子父母,怪家长没有做好沟通。家长又不是心里咨询师,学校把孩子逼到这一步能怎么办?家长什么都会还需要低声下气花钱让学校来教育。学校本就是教育机构出了问题推向家长也是很无语。有人说理个发就跳楼是孩子自身的问题,那么没理发之前孩子怎么不跳楼?也有说别的孩子怎么没事?那么别的孩子理发跟他一样吗?还有就是校方应该公布理发当天细节,究竟是理发师是新手给剪这么短,还是老师故意要求剪这么短。剪个平头还不会当什么理发师。综合孩子QQ空间动态来说心里对某个人来说是有很大怨气的,那么为什么呢?这些细节公布取证并不难,校方为什么要回避进而统一说辞?





机智的小花生


你看新闻不!早辟谣了,是学校通知家长,又家长陪同理成平头,后老师进家沟通,孩子遗言是和家长矛盾!艹,你们这样无中生有的造谣生事是何居心!把教师搞臭,把教育搞垮对你有什么好处!!


雅风49


这件事情前两天新闻有看,孩子的死跟父母有很大关系,刚开始全班通报剪头发,这个孩子不剪,老师强行剃头肯定不是一开始就去剃你的头,后来孩子生气回了家不在去学校,而且发朋友圈说,想让他去学校,让老师拿命来换,有22个人点的赞,后来老师家访说建议退学,后来导致跳楼肯定是父母想让他上学用的手段比较刺激,才导致一时想不开跳楼,请问老师的做法不是一个正常老师做法么?如果老师不去家访,父母又该说孩子不去学校,学校也不管。孩子离剃头跳楼中间隔了十天,如果真的因为剃头,能隔这么多天?


顶你个老母嗨


我推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学生A学习成绩一般或者是排在末尾。一日,老师见其头发过长,最近学校又在抓校风校容,于是便让学生A找时间去理一下头发,但学生A并没有把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或者是因为其的逆反心理,所以接下来的几天学生A都没有去理头发。学生A的行为让老师感到十分生气,觉得学生A已经影响到了班级的形象,甚至觉得学生A这样的行为正是反映出了其心理,是导致其学习成绩不好的原因,老师觉得自己有必要“纠正”。于是老师打电话和家长沟通,家长自然以老师说的为准,硬逼着学生A去理发,当时家长对学生A说只是剪短一下。在老师和家长的逼迫下,学生A妥了协和老师去理了发,结果理了个寸头,自尊心极强的学生A认为这与父母承诺的不一样,自己头发剪丑了根本就没法见人了。所以,学生A不肯再去上学。学生A不肯去上学,彻底点燃了父母心中的怒火,接下来的几天便是对学生A进行了轮番轰炸教育。学生A觉得父母,老师都不理解自己,内心十分委屈和气愤,一时冲动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这个事件中,学生A十五岁,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其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迫切希望摆脱成人(尤其是父母)的监护。在这个时期中的孩子的行为在老师,父母的眼中是不听话,要变坏的行为所以常常对其进行打骂压制,这往往更会激发他们潜意识的反抗,刺激他们对外界采取抗拒行为。不幸的是,在这起事件中,老师,家长都没能对孩子进行有效适当的引导,孩子又一时冲动这才酿下悲剧。希望这能给如今的父母们敲响警钟,如今的孩子生活的环境比起我们以前的要复杂得多,如果再以以前的标准对待,往往会使事情更糟糕。对这个时期的孩子多一些理智,多一些尊重,调整自己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陪伴孩子平安度过叛逆期。


链条鱼


针对这个问题,就问题说问题,说说个人想法。

看到这样的问题,感觉现在老师越来越难当了,做一个好老师更是不容易。现在的孩子心理越来越脆弱,动不动就自杀跳楼,对生命太不当回事了。作为父母也不容易,孩子教不好,很多努力也就白费了。

孩子已经15岁,也算是小大人,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孩子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的自尊心,有自己不可触碰的底线,不管是父母还是老师,和孩子的沟通,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方法真的很重要,哪怕老师讲的,父母说的,都是对的,可孩子一当逆反,就是和你对着来,一切都适得其反,不但教不好,反而火上浇油,越管越差,越教越叛逆。

学校管发型,要求理短发,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很正常。我们那个年代就是这样,教导主任在宿舍门口守着,遇到留长发的男生,直接用推剪推短,我们心里承受强,被理发的没有想不开的。

老师如果是强行剃光头,这样的做法确实不对,和学生沟通方式,教育方式都不妥。还是霸王硬上弓的方式,还是我是老师你都要听我的方式,这样教育方式肯定会出问题,教育不好学生。何不包容一下呢,发型,服饰都是学生自由,和学生品德学习其实不是必然挂钩的,老师多些引导和规范就好了,不必强制执行理什么发型。我们可以借鉴一下美国,对于学生的发型那可以非常包容,烫头,扎辫子,搞造型都可以,不影响学习就行。

老师剃光头的行为可能会伤害学生的面子,自尊心,这很正常,老师做法虽有不妥,但是如果学生跳楼全怪老师,我觉得也是不公平的。如果老师批评教育学生几句,学生想不开就跳楼,那就怪老师,老师还怎么教怎么管。对老师我们应该多些理解包容,毕竟老师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好老师也是多的,不管怎么说怎么做,出发点也是为学生好,不会希望学生做这样过激的事情。

最后呢,我想说一下父母,这次主要的责任人,孩子都十天未上学,是怎么管孩子的,还在家里跳楼。这样看孩子跳楼不是一时冲动,也是挣扎了很久,做了很多思想斗争的,作为父母要早些引导沟通,和学校联系,配合教育,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现在孩子没有了,很多事情都是于事无补。对孩子,对家长,对老师都一些理解和包容吧,经过这些事情,做好反思,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更重要。

我是老张,朋友们记得关注,谢谢。

老张闲言碎语


一个教育方式粗暴的老师,一个心理不健康的学生,一个缺乏沟通的家庭,最终导致了惨剧。谁给的权力,让老师可以强行带学生去剃光头?在老师和家长的聊天记录中,老师说剃光头是" 希望他以此明志"。名人削发明志的故事看过很多,但逼迫学生削发明志的操作,实在是让人看不懂。这到底" 明" 的是谁的" 志"?

  1. 学渣不会剃个光头就冲到班级第一,学霸也不会因为不是光头成绩下滑。我只看到一个理直气壮从人格上俯视学生的老师,和一个不得不屈服的学生。教育,不是压迫,也不是暴力和粗鄙。践踏孩子的自我意识,强迫学生剃头,是严重越界的行为。

  2. 老师在没尊重孩子个人意志的情况下强行剃头,孩子没法保护自己。老师说没想给剪这么短,但既然短了,孩子又难以接受,老师首先就该跟孩子本人沟通,争取得到理解。但老师不仅没有平等地和孩子对话,反而进一步" 攻击",家访时提出不想上学,那就退学。孩子陷入无助,愤怒没法释放,最后只能攻击自己。有人说,孩子三观不正,太意气用事。看他的留言就看得出来了,剃个头就自杀,这是有多受不起挫折?
  3. 青春期的孩子,自尊心的背后有一颗玻璃心。他在乎的不仅是头发,是界限。如果无法保护这道界限,他就是个可以随意被人入侵、拿捏的人。明明觉得老师不对,父母却一直向着老师,认为错在自家孩子。不被理解,不被关心,想不到任何出路。最后,孩子绝望了……缺乏沟通的家庭,是压死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看聊天记录,孩子的父母当时是认可老师做法的。他们没关注孩子真实的感受,没把孩子的自尊心当回事,没去舒缓情绪,最终导致悲剧。事实上,孩子需要的可能只是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家长可以一面跟老师说这孩子欠揍,我们打!一面可以跟孩子说,老师这么做不对,我们知道你很生气,我们会跟老师说今后不要用这种方式。没准孩子就想开了,还能开一句玩笑," 以前没发现我光头挺帅呢!"爱从来不仅仅是拥有和控制,更应是感同身受、将心比心。


阿宇娱乐说


说真的,这是我目前人生里看到的第一条因为剃了头发就自杀的新闻,彻底刷新了我对于叛逆期孩子认识的又一新高度。

当时看到的时候,我正在辅导孩子写作业,我三个孩子,两女一男(请别纠结为啥我三个孩子,不是重男轻女,我一胎)看着自己的孩子,其实心里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原来现在的孩子是如此脆弱,当作业完成的时候,我就忍不住拿这件事与她们开始讨论了,虽然她们的回答还不算成熟,毕竟都还是十岁不到的年纪,都是一些单纯的认知,但好在都还在正面的理解路线上。

这已经不是我们面对面第一次讨论未成年事件新闻了,我喜欢刷头条,每次看到最新新闻的时候,只要有关孩子,或者可以起到警示类型的,我都会像个朋友似的拿出来和她们探讨,听取她们的语言,有时她们的理解与想象力确实让人惊讶,现在孩子早熟的厉害,然后加入自己的看法和想法引导孩子,其实我也是新手父母,孩子的叛逆期我还没有经历,但我想让她们知道的更多更全面。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对于现在的孩子,寻寻渐进我感觉比较适合,不要等事情出来了再去强制与反对,强硬的手段只会更激起孩子逆反的心里,让他们直接把理解的那扇窗关闭,多沟通交流,如果实在不知如何说起,那么就像撒网一样,你看到什么感觉到什么就说什么!反正对于孩子的叛逆期,我现在已经如临大敌了,很早就开始模拟准备了😂

说回这个新闻,太多详细内里的事情我们也不知道,唯一关键词语就是在理发上,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引导和家庭教育上面的失误,可能很多人会说学校形式主义等等……可是我们应该要明白,以后我们的孩子是要踏入社会融入社会的,而不是社会融入你的孩子迁就你的孩子的,这个社会的形式主义太多了,如果你真的没有办法改变它,倒不如陪着孩子学会变通才是!


Angel芬芬


首先看到这个问题,大家的第一反应孩子跳楼的直接原因是因为“被老师强行剃光头”,那么我们先从法律方面分析一下,这名老师是否应当承担导致该学生死亡的“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①故意杀人罪:本罪的构成前提之一就是主观上要有杀人的动机和意向,这一点本案中的老师明显是不符合的,老师不可能为了肃清纪律想要杀掉这个学生,也不可能认为剪头发可以杀掉这名学生,可以排除。


②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的构成主观方面要求老师存在过失。过失大致分为两种:

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没有遇见到有可能导致死亡的结果;

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到有可能导致死亡结果,但自信可以避免这种结果。


从本案来看,老师应该是没有预见到这种结果,是有可能存在过失的。这点我们姑且不论,本罪要求的另一方面是客观方面,即过失者与死亡者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来看,老师可能存在的过失行为是否与学生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究的是一个必然性,即因必然导致果,才能成立因果关系。

例如:

张三与李四生怨,张三去找了巫师弄了个李四的“小人”,天天关在家里“打小人”,没出两天,李四果然出车祸死了,张三的“打小人”和李四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吗?在二十一世纪科学高速发展的今天,相信大家都明白这是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的,导致李四死亡的人是肇事司机,事件是车祸,而不是所谓的“打小人”。


回归本案来说,即便老师强行拉学生“剃光头”,这样的行为必然导致学生死亡吗?

当然不会是,又不是拉学生去“浸猪笼”。笔者读书的时候也有发生过学校为了肃清校风,三番五次强调不可烫发染发或留奇奇怪怪的发型,班主任也会劝阻班里发型比较出格的同学(很荣幸的包括笔者自己),大部分学生也会听话去把头发恢复到学校可以接受的程度,而少部分坚决不从的同学,本人曾亲眼目睹邻班男同学被拉去办公室把刘海、两侧头发全部铲平,但那位同学至今仍活得好好的,可见导致本案学生死亡的必然不会是“剃光头”。



刑法上的问题说清楚了,刑法是没办法对老师进行任何惩戒,那么如果走民事途径,家长可以起诉学校,认为学校侵犯了孩子的人格权,要求赔偿。


有人会问为什么不是起诉老师呢?

首先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由学校负责教育与管理,相当于家长与学生是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合同主体的相对方是学校。


而教师作为学校的员工,接受校方安排管理班级与学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代替学校行使管理的权利及义务。如果出现纠纷,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当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老师如果在职责上出现错误,应当由学校根据校内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而不会作为民事义务的承接主体负责。


以上是本案法律上的分析,那么就本案反映的一些问题说说个人看法。

就本案来说,据网上流传的信息看,首先学生的头发并非如家长所说是“光头”,从照片来看应当属于“圆寸”,如果说是光头也不合理,就本人了解而言,学校也是不允许学生理光头的——“光头”也属于奇奇怪怪的发型之一。(本人仍清楚记得当年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强调不允许理光头,原因是光头是“劳改犯”的发型,是表达对社会的不满……)


其次,从校方披露的聊天记录而言,老师采取这样的措施,家长不但没有表示反对,反而认为老师“有办法”、感谢老师,孩子不愿上学也向老师道歉,认为孩子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等等,而发生这样的悲剧后,马上翻脸,天天到学校闹事,又是要求100万赔偿,又是拦校门、摆遗像,甚至威胁老师的人身安全,把所有的责任推到学校以及老师身上,前后判若两人。对于学校提出的“人道主义”补偿十万元,表示不接受,也不愿意走司法途径,如此消费去世的孩子,与“医闹”行为有何两样?本人对此不敢苟同。


当然,上述观点并不是说本人赞成校方“强行剃头”的行为,这是矫枉过正的教育方式,采取的手段过于严苛,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但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是否可以直接忽略呢?为何该学生心理素质如此低下?在家闭门十天期间家庭对其的关心是否正确到位?我们可以想象这十天在家,孩子面对的也是无理由站在学校、老师这一边的家庭教育方式,才让孩子走出最后一步,酿成悲剧。


如果家长认为是学校的责任,大可以选择走司法途径,用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应当选择“闹学校”的方式,煽动媒体与舆论,放大校方过错、回避自身家庭教育问题的缺失,以图获得更多的利益。当然,或许这样他们才能够心安理得地面对逝去的孩子,而不需要在余生都活在后悔与内疚当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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