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罪犯

清代光绪年间,土匪盗贼特别猖獗。康小八,天津卫人氏,光绪年间纵横京津两地的大盗。因为早年曾过继给北京东皇庄的康家,故改姓康,匪号康八太爷,江湖人称康小八。在北京康营(今朝阳区孙河乡康营)长大,是清代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罪犯。

他家里有三头毛驴,靠给别人驮货为生。后因为下手狠辣,被当地一个财主看中,要他做了自己的马弁。财主从日本买了左轮手枪一把,子弹三百粒,交予康小八,让他做自己随扈。后来这财主被康小八一枪打死。(真心不懂这财主哪来的自信相信了康小八)自此,康小八就真的没人管得了,不停地闯祸惹事。

有一次,康小八在“剃头棚”理发,剃头匠和一位等候刮脸的老顾客闲谈。二人大骂康小八“净胡来”,“将来不得好死”。康理完发后将二人击毙,对另一个等候理发的顾客说:“算你走运,这两个混蛋骂康八爷时,你有口德,没有搭腔。我就留着你这张嘴,给想多活几天的人传个信,少在背后对康八爷说三道四的。”康小八被清廷通缉,躲到了口外,清廷无法缉拿。

后来他的一个表弟,昌平一杨姓捕快知道了他的下落,装作意外碰上的,告知其母亲有病而骗其回了老家。最终,康小八被形意拳名家尚云祥、马玉堂等擒获,有一出剧目《东皇庄》演绎的就是这个故事。不过,据一同擒获康小八的,马玉堂大师曾经说过,康小八并没有戏剧里说的武功高强,其最大的倚仗就是一把日本造的左轮手枪。

老北京关于剐刑的种种传闻,大多来自康犯行刑时的“目击者”。其实康小八行刑的时间不是在午时三刻,而是在黎明时分,目击者不算太多。当时剐刑已经久不使用,而且《大清律》上也无凌迟行刑的具体条款,所以执行者草草地了结了这条恶棍。不过康小八在中国法制史上,也算为剐刑(即凌迟处死)画了一个句号。

中国古代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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