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条案”宣判了!食品安全不止于3.15

“油条案”宣判了!食品安全不止于3.15

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315晚会

昨晚落下帷幕

而鼎法君曾经预告过

广受大家关注的

“油条案”也判决了!!

前情回顾

“油条案”宣判了!食品安全不止于3.15

2016年11月份开始

被告人梁某平租用

福鼎桐城街道龙山南路435号店面

违反规定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生产油条

并将生产的油条予以销售

2017年9月20日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

被告人梁某平经营的上述油条店进行检查

查获成品油条、半成品面团

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等物品

“油条案”宣判了!食品安全不止于3.15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鉴定,查获的成品油条、半成品面团中铝残留量分别为962mg/kg、953mg/kg(正常值应≤100 mg/kg)。

2017年11月15日

被告人梁某平接电话通知

主动到福鼎市公安局接受调查

如实供述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平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严重超出国家标准限量,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梁某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禁止被告人梁某平在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

“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

希望各位商家引以为戒

“油条案”宣判了!食品安全不止于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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