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315晚会
昨晚落下帷幕
而鼎法君曾经预告过
广受大家关注的
“油条案”也判决了!!
前情回顾
2016年11月份开始
被告人梁某平租用
福鼎桐城街道龙山南路435号店面
违反规定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生产油条
并将生产的油条予以销售
2017年9月20日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
被告人梁某平经营的上述油条店进行检查
查获成品油条、半成品面团
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等物品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鉴定,查获的成品油条、半成品面团中铝残留量分别为962mg/kg、953mg/kg(正常值应≤100 mg/kg)。
2017年11月15日
被告人梁某平接电话通知
主动到福鼎市公安局接受调查
如实供述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平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严重超出国家标准限量,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梁某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禁止被告人梁某平在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
“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
希望各位商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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