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賭場“狡兔三窟” 賭資累計達百萬元

南方日報訊 (記者/魏亞男 通訊員/張進)近日,佛岡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開設賭場刑事案件,涉案被告9人,參賭人員達33人,現場參加旁聽群眾達60多人。佛岡縣人民法院認為,賭博行為妨害正常社會經濟秩序,極易誘發其他犯罪,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必須依法嚴懲賭博犯罪,遏制清理苗頭。

據悉,2018年2月下旬,被告人劉某、歐陽某明等人商定開設賭場,共同分佔賭場股份及利潤。2018年2月至3月間,該團伙為了躲避打擊查處,在佛岡縣文曉路、鳳圍村委及青松東路等處分別租用3個場地輪換開設賭場,利用撲克牌打“百家樂”的方式,召集社會不特定人員進行聚眾賭博,並從中抽取一定金額作為抽頭漁利。在此期間,被告人黃某豐、鍾某南、李某安、陳某輝等4人先後加入,參與分佔賭場股份及利潤。

賭場組織分工嚴密,以每場500元僱請被告人陸某亮、藍某飛當“荷手”負責發牌;以每場300元僱請被告人黃某彩負責在賭場向賭場股東或賭客非法放貸並從中賺取放貸利潤;以每場150元僱請黎某湛、陸某亮負責望風;以每場500元、100元僱請黃某旻、何某紅負責賭場秩序及服務;每開設一場賭局分別給予500元、300元場地費給被告人劉某、黎某湛。該賭場開設賭局約20場,每場參賭人員達20人。每場賭資達5萬元,賭資累計達100萬元。開設賭場涉案人員非法獲利幾萬至幾千元不等。該團伙有組織、有預謀、有策劃分工,重要成員基本固定,部分特徵涉嫌惡勢力性質。

賭博是許多違法犯罪的土壤溫床,在開設賭場犯罪活動中,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吸引大量人員參與,往往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或服刑釋放人員參與其中,極易引發非法高利放貸、敲詐勒索、暴力討債、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犯罪,久而久之形成犯罪勢力或集團。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明確將打擊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和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列為重點打擊方面。奉勸有賭博癖好或開設賭場想法的人員,切莫以身試法,應及早收手,改惡從善。

佛岡縣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堅持抓早抓小的政策方針,將在認真查明事實、嚴守證據關、法律關、程序關的基礎上,依法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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