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14點10分
深圳南山法院執行法官周蕾接到電話
申請執行人肖某帶來了一個好消息
肖某
周法官,我發現了被執行人的蹤跡,在珠海……他們正在搬家,你們快來吧!
周法官
好的,我們準備好馬上出發!
肖某申請強制執行的這起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中
被執行人傅某、賴某為逃避執行挖空心思
狡兔三窟、裝病、躲貓貓……
各種拒執伎倆層出不窮、不斷翻新
當天晚上
南山法院在珠海斗門法院的協助下
對傅某依法實施異地拘留
拒不還款,舉家外遷“躲貓貓”
肖某與傅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向傅某支付首期購房款,後因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發生爭議,傅某將涉案房產出售給案外人並完成過戶登記手續。
肖某向傅某追討購房款無果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傅某、賴某(兩者現處離婚狀態)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肖某返還購房款78萬元。
判決生效後,傅某、賴某一直未予履行。執行階段,傅某、賴某想方設法逃避執行,法院多次電聯均不接聽,司法專郵文件均予退回,還舉家外遷玩起躲貓貓。
兩地幹警攜手,趕赴“老賴”住處
直到近日,肖某致電承辦法官,發現被執行人珠海的住處,因為擔心被執行人又“人間蒸發”,周法官迅速啟動異地強制執行工作預案,半小時後,帶上法警和助理一同前往珠海。
與此同時,南山法院執行指揮中心通過核實確定傅某住處管轄法院為珠海斗門法院,立即向其請求協助。斗門法院收到委託信息後,安排譚志祥法官及兩名法警一同前往傅某住處。
17時10分,兩地執行法官在傅某住處樓下匯合。
戲精“老賴”,連出3招
執行過程中
被執行人百般耍賴
第一回合 假裝不在
經調查確定
傅某、賴某就在家裡
但多次敲門後
屋內始終無人應答
第二回合 賣慘哭窮
經當地公安協助,被執行人終於在僵持近40分鐘後打開了房門。賴某向周法官出示病歷,並當場注射胰島素,表示自己有嚴重的糖尿病,且聽力有殘疾,確無還款能力,傅某亦表示沒有還款能力。
經釋法析理,傅某、賴某仍拒絕履行,周法官遂決定對傅某實施司法拘留,要求賴某積極籌錢,履行義務。
第三回合 裝病耍賴
20時,到達珠海市第二拘留所後,傅某突然聲稱自己腹痛。由於拘留所不具備B超檢查條件,需到二甲以上醫院體檢,於是周法官一行與傅某一同前往,距離拘留所最近的30多公里外的醫院。
體檢之後,傅某一切指標正常,符合拘留條件。
周法官一行再次前往拘留所送拘,最後辦理完拘留手續回到深圳,已第二天凌晨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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