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單”事件頻頻爆出,投資者和銀行誰該背鍋?

作為大眾投資者的一大重要投資渠道,銀行理財產品憑藉著穩健的收益一直備受大家的青睞,不過近幾年隨著銀行“飛單”事件的不斷爆出,讓很多投資者嚐盡了苦頭,維權之路更是艱辛異常,於是很多投資者把矛頭對準了銀行,認為銀行在欺騙客戶,但銀行也是有苦說不出,只能再三告誡投資者,投資需謹慎,高收益既有高風險!那麼這樣的結果投資者和銀行誰該背鍋?

“飛單”事件頻頻爆出,投資者和銀行誰該背鍋?

首先我們還要從源頭說起,銀行理財產品大抵上可分為這麼兩類,其一就是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與市面上流通的其它理財產品相比,收益顯得中規中矩,不過勝在穩健,其二就是銀行代銷理財產品,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市面上的理財公司將自己公司的理財產品放在銀行銷售,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基金、貴金屬、保險、信託、私募,這類產品收益一般都高於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

“飛單”簡單來說就是銀行工作人員為了獲取高佣金從而違規向投資者兜售銀行代銷理財產品。(敲黑板!)請注意“違規”這個詞,這裡的“違規”指的是銀行工作人員在銷售銀行代銷理財產品的時候存在對投資客戶誘導或誤導的行為,也就是說讓投資者對自己所投資產品的風險存在錯誤的認識,只有在這種情況下銷售代銷產品的行為才算是違規行為。

因此,投資者當時在籤合同的時候是否存在誤導行為,成為了決定銀行和投資者雙方誰來背鍋的重要因素,不過由於銀行理財產品的在銷售時很多都是一對一的狀態,所以對於銀行來說很難去判斷究竟是投資者自己因為高收益而去投資,還是由於工作人員存在誤導行為導致投資者投資,這樣也就造成了取證困難,是投資者維權之路艱辛的重要原因。

“飛單”事件頻頻爆出,投資者和銀行誰該背鍋?

其實,究其原因,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很大一部分是由於信息的不對等造成的,造成信息不對等總共有這麼兩個方面因素:

一方面是由於銀行理財產品在宣傳時的不透明性,導致投資客戶對於銀行理財產品風險認知不完善,從而被不法分子利用大做文章,關於這個方面,目前銀監會為了有效的治理這種亂象,已經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專區雙錄,即設立銷售專區並在銷售專區內裝配電子系統,對自有理財產品及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這樣一來就有效避免了銀行工作人員和投資者各執一詞的局面。銀監會也明確規定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銷售標準理財和代銷事務時要充沛告知投資者產品信息和揭示風險,這樣也就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銀行工作人員的言語誤導。

另一方面則是由於投資者投資經驗不足,風險識別能力低,從而導致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不足以應對所購買的理財產品的風險,那麼面對這樣的因素,投資者又該如何應對呢?小天有這麼以下幾點建議:

1、首先要明確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儘量在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範圍之內挑選理財產品,即便遭受損失,也不會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2、始終要謹記投資有風險,高收益往往也意味著高風險,切記不可盲目的追求高收益。

在購買之前對產品的風險一定要有客觀清晰的瞭解,可通過中國理財網或者諮詢理財經理,以及其它渠道去進行詳實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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