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美国的不退让法?

山青水秀人家


美国谚语:子弹之下无权贵。这句话虽廖廖几个字,但意义却很非凡。这句话最直白的意思就是:即使你有权有势,地位高贵,但如果你欺压别人,别人的一颗子弹就会让你失去一切。这个意思当然不只适用于美国的权贵,也适合所有的美国人,包括暴力执法与暴力侵害。美国目前虽没有几例反抗执法是判为合法的,但由于人人持枪,美国确没有几个执法人员敢乱来。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美国公民有合法持枪的权利。


(里根总统参加美国步枪协会活动)

不退让法(No retreat law)允许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器,这种情况下不但可以使用枪支,而杀了人则被认定是自卫行为。目前美国有三十多个州有这个法案。

美国还有个类似于不退法的法律叫做“城堡法”(Castle law),这部法律规定公民的住宅及住宅使用范围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使用致命武器。而不退让法则包括任何公共场合及合法场所使用致命武器自卫。不退让法是城堡法外延和补充,但不退让法有其局限性,也就是难以界定自卫情形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美国人合法持枪的历史渊源

最初的美国的移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他们都是欧洲备受权贵压迫的穷苦人民,都是被迫移居遥远的美洲来讨生活的,很多白人是签了卖身契过来的,叫契约奴。后来这些逃离苦海的最底层人民又受到了英国殖民者长期残暴的统治,美国人被迫拿起枪来进行反抗,持枪的习惯就从这时候开始了,所以,他们的文化中充满了对权贵对恶势力无比的憎恨。当然,与印地安人的争斗和地广人稀的特点也是有很大的关系,最初的美国人大部分都是农民,防贼防兽也需要武器。由于美国是立法权归民的国家,所以就很容易推动美国国会立法保护私人持枪合法化。



美国人合法持枪的初衷是维护人权尊严和自由

美国人持枪的目的是保护自己免于受到不法侵害。美国最初时的社会也并没有像现在一样的法治化民主化,恶人恶官横行的时候也有的是,公民凭个人能力当然无法抗拒这些黑暗势力的侵害,所以他们就需要用武器来捍卫自己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就这样,恶人恶官反而越来越少了。在美国,被抢劫的情况虽然也时有发生,但是很难逃脱,因为人人有枪,一不小心就可能被群众击毙。美国人还有用枪来维护尊严的传统,所以流氓地痞恶霸这些恶人几乎没有生存的土壤,因为没有几个人是不怕死的。这就是不退让法的作用。

在美国如果有人想霸人妻女或霸占人家厂矿,农场,收保护费,恶性放货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可能还没等到警察到,就可能被击毙了,这就是城堡法和不退让法的作用。不管你多有权又势,可以寻求腐败官员执法者当靠山,但是你绝对没有这个机会,当你胆敢侵害他人时,首先你第一时间内生命就可能己经结束,因为你得先尝尝受害人的子弹,根本没命没机会等到贪官污吏去袒护你。从一定程度上讲,美国公民合法持枪还可以防止恶官恶权甚至贪污腐败和暴政的发生。美国的许多西部片里就有许多“

枪侠为民除害除暴安良的故事。美国的枪支文化在美国人看来确实也有他积极的有必要的一面。

(美国步枪协会会徽)

全美全美步枪协会的推动

美国步枪协会的创办者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北方著名将领伯恩赛德,他发现南方军队作战能力强大的原因是美国南方人有“持枪游侠文化”,即人人玩枪,身手敏捷,射击精准。美国步枪协会的口号是:有了枪就有自由。美国全美步枪协会是个可以左右议员、总统选举甚至影响大法官提名的神秘组织。这个组织跨越各行各业,成员众多,很多美国上流人物都是它的成员,甚至有的议员,州长,总统也是它的成员,目前透露的资料数据该协会有500多万会员。该组织鼓励全民玩枪,自称是“

美国历史上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民权维护组织”。美国的控枪组织也不是美国步枪协会的对手,甚至主张控枪的美国总统奥巴马都流下血泪,苦口婆心地动员美国人民响应控枪,推动国会立法,但都被美国步枪协会搅黄了。

在美国,持枪虽能保护公民的自由和人权,但枪支在美国的泛滥也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作用,也经常发生一些过激的枪击案和枪支犯罪,波及大量的无辜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枪的确是一把双刅剑。


神碼人生


所谓的“不退让法”,是一种在美国30多个州实行的法律,也就是说这个法律仅在部分州有效。按照“不退让法”的规定,当某个公民担心自己遭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威胁的时候,有权使用致命武器来进行自卫,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他人致伤或致死被视作同正当防卫一样。

这个法律自出台之日起便成为许多人口诛笔伐的对象,一直以来备受美国社会各界的争议。

反对该项法律的人士认为该法律在内容上含糊其辞,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钻空,一旦发生冲突,司法机关很难取证和公正执法。也有许多人认为:“不退让法”助长了滥用枪械的行为,并且是导致暴力执法日益增长的重要原因。自从“不退让法”颁布并且实施以来,美国社会发生了多起警察枪杀黑人民众的事件。许多案件中这些黑人都是手无寸铁的平民,但是正是因为有了“不退让法”,使得许多开枪的人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和责罚。

即使“不退让法”饱受诟病和质疑,但现实情况是:该法律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得以生效。引起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该法律迎合了美国大部分民众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以及自卫的需求。美国社会频发的恶性枪击案以及校园枪击案,都难以推动“禁枪”,更别说取消“不退让法”。

这里不得不说到美国全国步枪协会。“不退让法”在全美许多州得以生效,很大程度上源于美国全国步枪协会的推动。该协会认为美国的问题只能通过美国自己的逻辑去解决,并且自卫是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当然,美国全国步枪协会不遗余力的这么做,还有自己的打算,毕竟枪支生意可以带来不菲的收入。

必须看到“不退让法”给美国社会带来的弊要大于利,一方面,该法案的存在使得美国社会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另一方面,该法案让本来的种族问题陷入更深的分裂。


环球网


目前美国有30多个州实行“不退让法”,也就是说实际上不退让法只是在美国的部分州有效,既然美国只有部分州实行不退让法,这也说明该项法律在美国国内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

根据不退让法的规定,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只要你有理由认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那你就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保护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你把对方给杀死,你也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的责任。

因为美国是一个公民可以合法持枪的国家,所以不退让法的存在会让人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可能随时受到威胁,并且对于什么样的情况适用不退让法,这在某些案件中也会充满争议。当然,美国一些法律的存在始终都会伴随着一些争议,这就像美国该不该禁枪的争论一样难以得出明确的结论。

其实美国的一些法律就是赋予了美国民众非常大的保障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权力,不退让法的存在在某些时候可能会让一些罪不至死的人失去自己的生命,但是美国民众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是否有必要因为对方对自己的伤害程未知就要克制自己的反击手段呢?

美国的不退让法实际上就是告诉民众,当你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不要怂就是干。因为美国的某些州有不退让法,所以美国的执法人员也不敢对美国民众乱来,人们大多数时候都不敢轻易伤害他人。另外还有美国的“城堡法”也是赋予美国民众在自己的房子之内很大的自卫权,我们只要分析美国的这些法律就会发现,由于美国文化高度重视公民私人财产和个人自由的保护,所以美国法律往往会给予民众很大的自卫权。

法律赋予民众更大自卫权的同时必然会给攻击者造成更大的伤害,但这个世界的很多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充满争议,你很难在其中找到一个完美的平衡点。其实只要当攻击行为发生,其结果必然是有人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你不可能期待攻击者和被攻击者承担相同的伤害,这样对于被攻击者也是不公平的。既然结果很难找到平衡点,于是美国法律选择了让被攻击者承担更大的风险,这样想一想,其实不退让法也没有那么多的问题。


李姓先生


不退让法是指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不退让法的关键是美国全民持枪,因为只有在持枪的情况下,弱者才有了不退让的资本,不退让法与城堡法都是保护美国人权利的的重要手段。


不单单是美国,在整个欧美法系当中,公民的私有财产都是不可侵犯的,在英国就有说法,哪怕是房子破烂不堪,摇摇欲坠,也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没有房屋主人的许可,国王都不好使。

德国历史上发生过一起皇帝强拆事件,结果被告了,皇帝居然还败诉了。

1866年,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因为一座旧磨坊有碍波茨坦的桑苏西皇家行宫,想要用高价补偿拆除。但该磨坊主以这座磨坊是“祖上传下来的,不能毁在我手里”为由多次拒绝。威廉一世最后下令将磨坊强拆。

磨坊主不畏强权,竟把威廉一世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威廉一世滥用王权,侵犯了磨坊主的财产权利,违反了《帝国宪法》。判令威廉一世在原址上将磨坊恢复原样,并且赔偿150马克的经济损失。

威廉一世虽然身为皇帝,但还是顺利地执行了法院判决。如今这个破旧的磨坊依然保留在原来的地方,成为德国司法独立与公正的象征。

在美国人的眼中,遇到侵犯没有退让的必要,哪怕是在公共场合,今年一位白人为了争夺位置,把一名男子推翻在地,男子二话不说,立刻拔枪把白人打死,事后杀人男子无罪释放。



由于美国是外来民族,刚到北美大陆面临着各种突发情况,所以不确定危险的情况下,优先保全自己。

不退让法在美国有些被滥用,所以关于不退让法,美国也有争议。


视野新观


首先需要提示一点:美国各州法律有所不同,并非全部的州都有“不退让法”,需要加以区别。

上图中,标记蓝色的州存在“不退让法”。可以大致看出,南方各州普遍存在不退让法,相对北方和西部而言更加鼓励自卫行为。

接下来,我来为大家解释一下“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 law)。“不退让”,指的是如果自己受到不法侵害,或者看到他人受到不法侵害,那么即使存在可行的逃脱方法,公民也没有义务主动退让,而是可以采取暴力、乃至足以致死的暴力(lethal force)当场进行回击。

对于这一原则,俄克拉荷马州最高法院在2011年Dawkins v. State, 252 P.3d 214 一案中做出了非常“霸气外露”的解读:“一个人,只要有权待在某地,就有权期待在该地获得绝对的安全。“ 可以理解为,对于合法自卫者来说,脚下的土地就是他可以捍卫的”领土“。

“不退让法”还有一个加强版,就是“城堡法则”(castle doctrine)。上图中,标记为紫色的州认可“城堡法则”:如果一个人在自己的住宅中遭受严重不法侵害,可以采取任何手段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包括采用足以致死的暴力。

顾名思义,在“城堡法则”之下,每个人的住所都是自己有权守卫的城堡。这一立法,也充分体现了私产的神圣性。


王瑞恩


在美国,公民拥有的自卫权力,不仅是身体生命,还有人的尊严。

冲突中,往往最先遭受侵犯的就是尊严。强调个人尊严的不可侵犯,可培育民族尊严国家尊严。

对个人尊严的维护,就是不退让。冲突陡起,求助或报警自是杳然,必须面对的还是自己。当然,尊严受侵犯绝不等于可以拔枪自卫。当身体遭受侵犯尤其是生命遭受威胁,拔枪便是当然。如何把握这儿的尺度,有法庭裁决来保障。

设想,那些容易遭受侵犯的女性、老人、小个儿等体弱者,不退让法律保护了他们人权的完整。

何况,如果你不是一个恃强凌弱的蛮狠角色,不退让法律予你绝对有益无害。


破罐子284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任何的人间法律,则不可能达到‘不漏‘’’,顾此失彼,是常态。

‘’不退让法‘‘’,实际就是鼓励超出‘正当防卫’限度的‘以暴制暴’,即,在相当多的条件下取消‘防卫过当’限制。

支持者认为,正义是绝对的,一旦正义受到侵犯,就有必要全力反击,不惜代价,维护正义,而一旦失去相应的法律支持,侵害者就可能更加肆无忌惮,逍遥法外,正义就不能得到维护和伸张;

反对者则认为,不同的人,观察世界的角度和层次是不尽相同的,所认识理解的正义是可能偏差的,在这种情况下按‘不退让法’操作,就很大可能导致更大的不幸和不公,所以,不鼓励过分的‘以暴制暴’

我倾向于反对。作为中国人,有很多俗话总在脑子里转:‘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冤家宜解不宜结’…倒不是一味和稀泥,没原则,而是,以我的经验,有那么多曾经的‘绝对’,没太久就变得不‘绝对’了,这其中的一些情况,如果当初采取了过度的暴力手段的话,就算法律不追究,我自己又怎么能安心。

对整个社会而言,牺牲一部分‘正义’,鼓励宽容,平和,互让,避免矛盾激化,冲突升级,应该更有益。


txz2058


不要谈什么尊严和勇气了 ,当枪支合法化了,富豪的枪比穷人的枪要强大的多,可能大多数的穷人还买不起枪,而且那时候人人自危,都生活在对对方的恐惧中,不知道哪句话得罪了人,被人用枪干掉,另外说的用枪可以对抗暴政,不要开玩笑了,在国家机器面前,你这一个拿枪的,和蝼蚁差不了多少,和犯罪分子对抗,估计对方比你专业多了,所以还是禁枪的好,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受到伤害也不是致命的,可以反悔,可以治疗,要是有了人命,估计以后自己也不得安昤,还是禁枪的好


淝哥1


如果没有这个法,持枪有何用?如果没有枪,美国军火商吃啥?这些法律是谁制定的?当然是美国利益集团。他是为了民众吗?当然不是!民众只是他们的肉鸡,也是通过相互残杀,才保证了军火财团的巨大利益!今天又开枪杀人了!又会有人买枪了,生意很兴隆!😁


半窗秋色


彪悍的民风罢了。其实现在的美国民风可以和以前的匈奴一比!马背(车轮)上的民族、从小就拉弓射箭(玩枪)、民风彪悍、以掠夺为乐(掠夺经济利益)、动不动就入侵(制裁)别国、全民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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