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撤銷“4分鐘未接電話處分”,知錯能改還得引以為鑑

封面评论|撤销“4分钟未接电话处分”,知错能改还得引以为鉴

16日,安徽省滁州市全椒縣委針對備受關注的“副局長晚間洗澡未接巡視組電話被處分”做出回應。通報稱,對於媒體報道的“全椒縣農村公路局扶貧幹部張偉在省脫貧攻堅巡查中不正確履職被處分”的消息,全椒縣委高度重視,迅速責成縣紀委對該問題進行了全面複查。通報指出,根據複查情況,縣委認為,原處分決定定性不準確,處理不恰當。縣紀委常委會已研究決定,撤銷對張偉同志的黨紀處分。

4分鐘內未接通省巡視組4次電話,就被給予處分,這個細節被媒體報道後就迅速引發了關注和爭議。多數網友判斷這一處分的合理性,並不是源自對於處分規則的熟稔,而更多是來源於常識。

畢竟,既然是下班時間,即便是公職人員也應該有自己的自由時間。在無提前通知有“接電話”的任務前提下,4分鐘內未接到電話,其實再正常不過。何況,按照當事人的說法,當時自己在洗澡,兒子接了電話,並表示等其洗完後再回電話,只是此後“電話就怎麼也打不進去了。”很顯然,未及時接到電話是事出有因,並非主觀過錯。按理說,這樣的事,事後澄清即可。如此動輒搞處分,確實超出了常識的範疇。這正是該處分引發網友“打抱不平”的原因所在。

執紀要嚴,這是必須的。但是“嚴”並不等於隨意化、簡單化。且越是“嚴”,越要讓人心服口服,嚴格按照規則、程序來辦。外界暫時不知道這份處分到底是在怎樣的背景下作出的,是否充分遵循了相關程序,又是否問清了來龍去脈,然而若僅僅只是因為4分鐘內未接到電話就直接給處分,無疑顯得簡單又粗暴,甚至不乏“置氣”的成分。這種操作,不僅無法體現處分的嚴肅性和科學性,反而適得其反,傷害執紀的嚴肅性。

面對輿論的關注,當地有關部門及時回應、複查,並最終作出撤銷處分的決定,這體現了有錯就改和實事求是的態度,應當肯定。而更多地方也應引以為鑑,嚴格和準確把握好處分、執紀的“度”,既繃緊執紀之弦,又避免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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