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共计20人涉5项罪名

9月28日至9月30日,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黑涉恶案件,分别为被告人谷晓佳、郭雪江等1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被告人杨红亮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两起案件均通过南京审判网进行了全程同步网络直播。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共计20人涉5项罪名


雨花法院

9月29、30日,雨花法院连续两天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谷晓佳、郭雪江等1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案组成了由副院长韩芳担任审判长,另由两名审判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共七人参加的大合议庭依法进行审理。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共计20人涉5项罪名

鉴于该案被告人较多,案情较为复杂等因素,为保障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9月11日下午,雨花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梳理案件情况,制定庭审工作方案,并对庭审现场的警务、后勤等环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同时,为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优先安排多名被告人近亲属旁听庭审。

起诉书指控:2016年,被告人谷晓佳成立某商务咨询公司,用于开展向社会个人放贷业务。随后,被告人谷晓佳先后召集雇佣被告人郭雪江、杨国梁等12人,通过个人或公司名义向多名被害人发放高息贷款,再以被害人“逾期还款”、在他处贷款等理由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向被害人索取“违约金”、“上门费”、“辛苦费”或强立债权,并对被害人及亲朋以暴力、胁迫、恐吓、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住所喷漆、堵锁等非法手段索要欠款,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谷晓佳为首,被告人郭雪江、杨国梁等12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共计20人涉5项罪名

本案争议焦点共有8个,主要包括谷晓佳是否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未遂;杨国梁是否构成部分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韩勇是否构成抢劫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部分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未遂等。

最后,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法庭辩论。经过连续两天的庭审,绝大多数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溧水法院

9月28日,溧水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杨红亮等7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的案件。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共计20人涉5项罪名

起诉书指控:2016年5月以来,被告人杨红亮在经营“永信金融公司”期间,伙同被告人杨洋纠集了被告人端木文帆、邓伟松、诸德恒、诸德斌、方胜,以“零用贷”为名开展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由被告人杨红亮提供贷款资金和经营场所并分配贷款收益,被告人杨洋组织公司员工即被告人端木文帆、诸德恒、诸德斌、方胜寻找借款人及放贷、催收借款,被告人邓伟松进行记账登记并发信息进行催收。通过对借款人设置苛刻还款门槛,通过打双倍条、收取上门费、高额逾期利息、克扣保证金等方式催收、逼迫借款人还款,对逾期不能还款的借款人采用上门喷油漆、贴欠条单、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打多倍欠条恶意垒高债务手段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162800元,其中人民币140500元未得逞。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共计20人涉5项罪名

经济利益驱动是黑恶犯罪的根本成因,黑恶势力成为社会毒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本案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争议焦点为7名被告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部分被告是否构成从犯等。因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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