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朝暉:供需關係不變校外培訓難“去火”,學校資源不均才是病根

儲朝暉:供需關係不變校外培訓難“去火”,學校資源不均才是病根

在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後,整個校外培訓的問題沒有發生整體好轉。單從這個暑假的調查來看,各地的培訓較去年同期有增無減,且整治行動在一些地方引發培訓漲價、報名更火爆、報名更難的勢頭。在這種情況下,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再次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

學校之間存在的差距是導致學生和家長想上一所更好學校的外部環境。怎樣才能上一所更好的學校呢?在現有教育評價體系裡,主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徑就是孩子在考試中能考更高的分數,而實現考高分的途徑除了就讀學校的正常學習,就是參加校外培訓。

在分數比拼激烈的情況下,正常的學校教學無論從數量還是從效率上都難以滿足學生與家長提高分數的需求,於是造成越來越多的人倚重校外培訓,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沉重的超綱教、超前學、應試搶跑等亂象就自然產生了。

現實中為什麼會有一次性收取一、兩年費用的培訓機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一個現實問題——供給不平衡。有些培訓機構會被很多家長、學生瘋搶,因為培訓機構少,學生家長多。尤其面對一些“名培訓機構”,家長很可能會認為,如果我不一次性交多點費用的話,可能下一次交費的時候我就搶不到名額,孩子就報不上名了,沒有培訓班可上了,那孩子就要被別人比下去了,所以有些家長也是願意的,或者為了省錢。

如今供求的關係沒有改變,如果控制供給,相對來說需求就變得更多了。提高培訓班的要求,是會規範很多培訓機構,讓一些不符合規範的培訓機構難以生存,但是另一方面,很可能會讓一些培訓機構增加自己的賣點,藉機加價。如果控制供給,家長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必然要低下身段來去求供給方,也就是求培訓機構。因此緩解惡性培訓的一項措施就是盡力實現學校之間的均衡發展,縮小校際差距。

現有學校資源的不均衡導致很多家長心態失衡,在不能進入更好的學校之前,只能通過報名參加課外輔導班來減小孩子考分差距。而一味追求高分而送孩子去培訓機構本身不利於孩子自身發展。可見,學校之間的差距存在是培訓火爆的外部條件,學生評價體系單一則是培訓火爆的內部根本性原因。簡而言之,教育的評價權力過度集中,評價模式和標準過於單一,對學生評價體系過於單一,導致家長片面追求分數,爭相送孩子去培訓機構提高成績的根本和主要原因。

試想一下,假如對學生的評價權力是分級多元的,學生有更大的學習自主權,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任教的教師有一定的評價權力,可以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進行教學;學校也有一定的學生評價權,可以依據自己對教育的獨特理解和自身條件辦出與特色的學校;不同高校能根據自己對學生的專業要求招生,就能建立多元、自主、開放、透明的教育評價體系,在這樣的體系裡就沒有單一標準的知識學習需求,當下的為提高考試分數而速生的培訓機構就沒有市場,不需要整治就沒有生存空間了。

作為參考,世界公認的教育質量較好的芬蘭就沒有對學生的標準化考試,不用考試分數對學生排高低。他們的教育範圍很廣,包括人文、體育、藝術等,依據學生的天性教學,喚醒並發展創造力,學習、教學與評價均是個人化。發現學生有困難,就很快給與幫助、支持,教師有崇高的地位和較大的決定權。教育的責任和自主權都在主要放在教師和學生身上。相比可見,中國的教育權力、責任、評價高度集中單一,不只是造成當下的惡性培訓,也不利於人的成長髮展,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儲朝暉:供需關係不變校外培訓難“去火”,學校資源不均才是病根

解決當下的問題需要想清楚一個簡單樸素的道理,教育中最珍貴的是學生主動學習、教師自主教學,當標準化同一性的考試成為教育的主流文化而影響到上述活動正常進行的時候就需要減小它的影響。標準化測驗的主要價值在於診斷、輔助,一旦它妨礙學生好奇心以及與生俱來的創造力發展與發揮,必然引發教育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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