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雞西、鶴崗、雙鴨山三地法院同步公開開庭宣判5起涉煤礦安全生產領域犯罪案件。涉案10名被告人被判處八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公開宣判的5起案件,既包括生產企業的責任人員因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組織生產而發生的責任事故類犯罪,也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翫忽職守,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而發生的瀆職類犯罪。
此次公開開庭宣判,是全省法院積極落實全省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煤礦安全生產綜合整治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涉煤領域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等專項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全省法院積極主動參與安全生產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紮實做好新時期安全生產領域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堅強決心。
具體案例
雞西市城子河區人民法院
審理的莫喜斌等人重大責任事故案
經審理查明,黑龍江省龍煤集團雞西礦業公司杏花煤礦(以下簡稱杏花煤礦)為國有重點煤礦,礦井證照均在有效期內。
2009年6月,被告人莫喜斌擔任東採區保運隊隊長,負責大傾角皮帶機、皮帶道的保養、檢修、管理等工作。2015年8月3日,被告人鹿守峰被杏花煤礦聘任為東採段生產、安全副段長,負責東採段生產、安全工作;被告人陳少文被杏花煤礦聘任為東採段機電副段長,負責東採段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管理、機電設備安全等工作。2015年9月12日,被告人徐德春擔任杏花煤礦機電副礦長,負責機電、運輸專業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
杏花煤礦的開拓方式為立井多水平分區式開拓,一水平標高為-300m,只有1個已進入開採末期的東一採區,計劃於2015年底回採完畢。東一採區的大傾角皮帶機於2009年投入使用,因使用時間較長,存在皮帶輪損壞、皮帶面老化破損等問題,但皮帶面始終未更換。保運隊負責大傾角皮帶機的運轉、保養、檢修、皮帶道的管理等工作,莫喜斌每天安排專人清理東採段大傾角皮帶道的原煤和矸石等浮貨。
2015年5月後,因開採煤質過稀、皮帶縱向撕裂等原因,皮帶機撒煤嚴重,保運隊不能及時清理皮帶道的浮貨。2015年7月18日,東採區大傾角皮帶主機因託輥磨損嚴重,杏花煤礦材料科向物資供應部申請追加託輥80個,但託輥始終未更換。2015年11月20日21時39分,杏花煤礦一水平東一採區大傾角皮帶道膠帶輸送機機頭向下836.8m處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2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598.5萬元。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11.20”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為東一採區大傾角膠帶輸送機機頭向下836米處,巷道底浮煤清理不及時,形成浮煤堆積層;浮煤堆積層將膠帶機底託輥卡死,膠帶與浮煤堆積層、底託輥長時間摩擦發熱,使底託輥附近浮煤堆積層積蓄大量熱能形成高溫;膠帶輸送機停機後,膠帶與底浮煤堆積層靜止接觸,煤體持續高溫、達到燃點燃燒,引燃膠帶引起火災。徐德春、莫喜斌、鹿守峰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陳少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015年11月22日,杏花煤礦與22名被害人家屬簽訂了善後處理協議,賠償每名被害人家屬60.3870萬元。案發後,被告人徐德春、陳少文、鹿守峰、莫喜斌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徐德春、陳少文、莫喜斌、鹿守峰對杏花煤礦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在煤礦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判處三年六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寶清縣人民法院
審理的賈雲峰等人重大責任事故案
經審理查明,2008年5月10日,集賢縣雙福煤礦(以下簡稱雙福煤礦)被整體轉讓給陶某。2017年6月15日,被告人劉翠芬受陶某委託,經營、管理雙福煤礦、代表陶某簽署相關文件。劉翠芬決定由被告人杜發擔任礦長、被告人賈雲峰擔任生產礦長,負責煤礦的生產、管理等工作。
2017年9月16日上午,賈雲峰、杜發違反監管部門關於等待復產復工期間,禁止一切維修行為的指令,與值班井長袁某、掘進井長宋某商議,決定對處於停產等待復工狀態的雙福煤礦巷道進行維修。19時許,賈雲峰帶領範某、荊寶友等人入井維修,在維修過程中,發生頂板冒落事故,造成荊寶友死亡。17日5時許,賈雲峰向劉翠芬彙報事故情況,劉翠芬決定瞞報事故,並安排杜發等人與荊寶友家屬協商賠償事宜。同年9月24日,雙福煤礦與荊寶友家屬達成賠償180萬元的協議。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此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賈雲峰、杜發、劉翠芬對事故發生和瞞報均負主要責任。案發後,賈雲峰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後到案,杜發、劉翠芬自動投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賈雲峰、杜發、劉翠芬均系對雙福煤礦生產負有組織、指揮、管理的人員,在煤礦生產中違反相關安全規定,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判處八至十個月有期徒刑。
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審理的被告人趙軍洲、周立寶、孫滿意
三起翫忽職守案
經審理查明,2015年8月,被告人趙軍洲任鶴崗市向陽區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以下簡稱向陽區煤管局)局長,負責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2015年2月至9月,孫滿意任鶴崗市向陽區煤礦(以下簡稱向陽區煤礦)駐礦專盯員,2015年9月至事故發生時,周立寶任向陽區煤礦駐礦專盯員。駐礦專盯員負責對所駐煤礦存在的採、掘、機、運、通五大系統隱患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對處理不了的隱患問題及時向向陽區煤管局彙報等安全監管工作。
2015年12月9日,向陽區煤礦擬停產,為在停產期間防止人員進入、煤層自燃,該礦管理人員在未按照規定報向陽區煤管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在該礦井下新採區打兩處臨時密閉。
2015年12月16日6時許,因臨時密閉出現裂縫,向陽區煤礦組織人員對密閉進行噴碹加固。當日12時許,施工工人出現一氧化碳中毒症狀,管理人員組織該區域作業人員撤出升井,送中毒人員前往醫院進行檢查治療。13時30分許,在未查明一氧化碳氣體滲出原因、未消除事故隱患的情況下,該礦安全礦長趙某(已在事故中死亡)未經彙報,組織部分已升井人員再次入井,對臨時密閉繼續噴碹加固。14時許,該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 861.9萬元。
事故調查報告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150米水平新採區01採煤工作面採空區及臨時密閉內瓦斯積聚,達到爆炸濃度;採空區內煤炭自燃發火,引起瓦斯爆炸。間接原因為煤礦防滅火管理不到位,01採煤工作面作業時沒有按照規定濃度噴灑阻化劑且噴灑沒有達到全覆蓋,達不到抑制浮煤氧化自燃的效果。
孫滿意、周立寶駐礦期間,沒有認真履行駐礦安全監管職責,沒有認真檢查該礦新區01採煤工作面阻化劑噴灑情況,未發現該礦違反向陽區煤管局批准的《採煤作業規程》規定,對採空區浮煤噴灑阻化劑濃度不達標,達不到抑制浮煤氧化自燃效果的情況。趙軍洲對向陽區煤礦進行檢查時,曾發現該礦01採煤工作面阻化劑噴灑沒有達到全覆蓋的安全隱患,並要求煤礦立即整改,但對整改實效未安排人員認真核查,對阻化劑噴灑濃度沒有進行認真檢查,給事故發生留下隱患。周立寶在事故發生前連續多日不入井檢查,並於事故發生當天私自脫崗。事故調查報告認定,周立寶、孫滿意、趙軍洲對事故發生均負有主要責任。案發後,趙軍洲、周立寶被檢察機關傳喚到案,孫滿意自動投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軍洲、周立寶、孫滿意不正確履行安全監管職責,致使向陽區煤礦長期存在阻化劑噴灑濃度不夠等違規生產行為,引起事故發生,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均構成翫忽職守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判處三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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