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個體擁有很多槍支,國家不怕擁槍者組成軍隊嗎?

黑夜-酒-哃荇


現代軍隊不是那麼好組建的;

現代軍隊需要的不僅僅是能拿武器的軍人,還需要完善的後勤保障系統和情報偵查系統的支持,不然是沒有戰鬥力的。


而在現今高技術信息化作戰前提下,士兵光有槍是沒有用的,還需要有更多操作高新技術武器的基礎和完善的軍事訓練,並要有相關武器裝備的配屬,不然話拿著AK的非洲游擊隊早就稱霸天下了。

其實,美國人持槍是源於美國殖民時代,北美殖民者與當地印第安人爭奪土地時所必備的一項“傳統”,而等到美國獨立時,當時的北美民兵說白了就是拿著槍的美國老百姓,所以在美國獨立後,1791年許可美國民眾合法持槍的“憲法第二修正案”誕生了。

而現代戰爭的打法,早就不是美國獨立時的樣子,說句直白一點的,在現在空地協同、超視距打擊下,面對飛機、大炮、坦克、導彈的襲擊,游擊隊之類的民兵組織根本就成不了大氣候。

當然,有搶和沒搶確實不一樣,一支步槍的威脅遠要比菜刀之類的冷兵器威脅要大,但這要分在誰的手裡;

在善良的人手裡,槍就是保護自己維護和平的工具。

但如果在壞人手裡,槍就是殘骸普通民眾、殺害無辜老百姓的犯罪工具。
而誰又能保證所有拿槍的就都是好人呢?


軍事小科普


我是軍林天下“子創”,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美國是允許私人開設軍火公司的,所以也是允許私人擁有槍械,因為這跟美國的獨立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所以美國獨立後就規定可以私人允許成立軍火公司,並私人可以擁有槍械,秉著個人至上的原則。

美國的槍文化是開放的,美國允許私人出售槍支,也允許個人購買槍支,但是這些人都是要經過國家的嚴格審核的,針對思想不穩定的個人是不允許購買槍支的,同樣槍支的稅錢也是跟高的,從而這充足了美國的國庫。

而且美國的國家制度是“各州自制”制度,就是各個州都有自己的法律,還是秉著民主的原則,因為各個州的情況也不一樣,所以管理方式也不一樣,不同的治安問題,不同的法律制度以及不同的治理方法也是美國維持國家穩定的方式。

以出題老師講的,個人組成軍隊的可能性是不大的,畢竟美國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出現國家這個的可能性是非常低微的,因為一出現苗頭就會被滅殺在幼苗之中,從美國曆史上的重點事件都能看出來,美國的武裝治安體系還是非常完善的,就算美國軍隊出去救災時,傳說中是真槍實彈的狀態,其實實際上也不盡然。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美國人現在日子過的很好,沒有人喜歡戰爭,和平才是生存之道。而且美國允許個人出售的槍支都是比較落後的,拿著打獵還行,如果說是組成軍隊的話,那真是以卵擊石,得不償失。

老規矩,還是最後一句話:“人們寧願去關心一個蹩腳電影演員的吃喝拉撒和雞毛蒜皮,而不願瞭解一個普通人波濤洶湧的內心世界。愛自己,愛家人,愛這個世界!”謝謝。


軍林天下


不是有了槍的就能叫軍隊的。

例如我們的游擊隊,一些還在用冷兵器,可打起仗來不一定比拿槍的差,有些有槍有炮的,被被趕出了地盤。

軍隊是有嚴密組織和紀律性的隊伍,不是隻會開槍殺人的莽漢。如果有了槍就能組成軍隊橫行霸道,那非洲就沒有國家這個概念了。

再說美國百姓手中的槍,不錯,是真槍,但大都屬於閹割版,看家護院出門打獵綽綽有餘,犯罪時對付小鎮上的警長可能還夠用,但你要碰上SWAT,那你就自求多福吧。碰上軍隊先不說,碰上國民警衛隊你就自信打的過?你有的人家有,你沒有的人家有,你有步槍?好,把重機槍搬出來!你有機槍?那把迫擊炮拉過來!再不濟,呼叫裝甲部隊武裝直升機,總之對付民眾手中的槍,國民警衛隊還是很自信的。


胖胖的小豌豆


當然不怕,即使組成了像樣的武裝組織,其還是根本無法和軍隊、警察等部門相比的。

首先就是武器問題。美國平民所能擁有的主要都是半自動武器或者手動武器,僅有極少量的自動武器(根據法案規定,只有1986年前生產的自動武器民間才能持有),僅有一部分能夠改造作為自動武器,這已經和軍警部門的武器產生了巨大的差距。

而且美國平民所擁有的主要是輕武器,像現代坦克、火炮、導彈、戰機等根本不可能得到(老舊的重武器可以私人擁有,但是彈藥補充和實際性能肯定不行)。因此可以說即使武裝起來了,這些人也基本就是純粹的步兵水平,僅此一點,擁有大量先進裝備的美國軍隊就能輕易殲滅這樣的武裝。

然後就是訓練水平。即使是進行單純的步兵作戰,也很難說武裝起來的平民能夠具有多強的戰鬥力。現代軍隊的作戰是一個體系化的作戰,各單位之間的協同、支援等是經過了長期的訓練的,能夠高效而默契的完成很多任務,但是僅僅會使用步槍的平民很難達到這樣的程度,無異於以卵擊石。


前沿陣地


美國是不會禁槍的,同樣美國政府也不會擔心擁槍者組成軍隊,因為沒人會這麼做,也沒人敢這麼去做,美國公民所擁有的槍是用來維權的,不是用來反對美國政府的,而且這點武器在美國軍隊面前就像是九牛一毛。



美國政府對於槍支的管制十分的嚴格,一個美國公民想要持槍除了擁有合格的美國公民身份以外,還必須要經過各種檢定比如是否又暴力傾向,精神問題等。與其他大多數國家不同,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其社會因素比較複雜,社會突發事件較為頻繁。或許美國會有某人持槍進入高校進行暴力行為的事件發生,但也只是少數。如果沒有公民持槍的保護,或許會有更多類似事件發生。這也是政府一直沒有禁槍的原因,因為美國公民的持槍更多的還是去更好的保護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不是去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



大多數美國人既沒有攻擊意向也沒有反政府傾向,更不可能用那些子彈數量被限制的手上或者獵槍自發集結成上萬人的民間軍隊組織去反對美國政府。而且在美國,如果有這麼一個組織,以美國的情報組織的嗅覺早就會發現和處理掉,不可能造成威脅。



美國憲法給予美國公民的持槍權利,是美國公民的意願,這種意願的根本是美國公民想要去維護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不是去反對美國政府。美國的公民主張文明而非暴力,公民反對政府有很多手段,比如遊行、比如罷工,但絕對沒有人會想到去自發組織成一個軍隊,如果有那必然是恐怖分子。


黑先生1998


這個問題,其實可以拿古代冷兵器時代對比一下。古代很多時候民眾可以帶武器,只有一些威力比較大的才管制,軍隊用大刀長槍,百姓也有,也沒什麼很多問題。這就是一個組織和訓練的問題了,有武器的百姓只是散兵遊勇,有訓練的軍隊就不一樣了,那是殺人機器!而且不論古今,有些大威力武器肯定要管制的。如古代的弓箭,現代的狙擊槍,民眾有槍容易出現槍擊事件,危害確實大,不過在講人權的西方國家,只要對公共安全沒有威脅到太大的地步,還是更多考慮個人安全的!再加上軍火公司為了自己利益,會遊說國會,禁槍的問題就不太可能了,因為民眾有用槍的需要,利益團體有利益維護的需要,所以從上到下,都有很大力量支持擁槍。一個法律的立法,必須要平衡各方面的,這個在所有國家都一樣!


kaeo


沒有欺壓,他們為什麼要造反?防民之國必欺民


水鄉翠竹


美國09年人口在3億左右,16年美國的私有槍支3.9億支左右,也就是說不管老少每人一支槍,還剩下近一億支槍那,就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也只聽說到美國有註冊公司僱傭軍,在有也就是像我們所說的黑幫了,美國自從南北戰爭後,國內就沒發生過什麼太大的交火的事,這應該是美國的制度事了,必竟是多黨制,互相監督,沒什麼可能隨便就讓那再組建軍隊,一個國家人手有槍確不大亂,這一點我們不得不服,


路邊的雨1


首先要搞明白民眾為什麼要用槍,那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的,至於政府為什麼不怕民眾擁槍那是因為政府所作所為都符合大眾的利益,沒有什麼官逼民反的事件發生,自然政府就不怕民眾有槍,


無所謂


獨裁者才怕人民群眾擁有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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