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慢性病申报认定,这些你应该知晓的注意事项

根据《安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认定办法》(试行),慢性病申报认定范围为参加安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或个人,申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申报病种:1.冠心病;2.肺心病;3.脑血管疾病功能锻炼期;4.风湿性心脏病;5.结核病;6.精神疾病;7.肝硬化;8.糖尿病;9.慢性肾脏疾病;10.甲状腺机能亢进;11.甲状腺机能减退;12.血栓性脉管炎;13.高血压病(Ⅱ期以上);14.类风湿性疾病;15.前列腺增生。

申报材料:1.《安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体检审批表》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无卡期间提供医保证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4.有住院记录的提供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资料,无病案室章无效);有门诊记录的提供门诊病历原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体检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卡刷卡):常规体检费10元,其它检查、化验等除材料费据实收取外按规定标准的50%执行;患者自行要求加做的非申报病种体检项目的费用据实收取。书面认定费为10元。

普定职工慢性病认定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个人)可在“安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网址:http://gz.hrss.gov.cn/gzas/216172782113783808)下载()下载(A3纸双面打印)或者到普定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以下简称社保局)领取《安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体检审批表》,按照要求填写。2.社保局对申报资格和申报病种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3.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安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体检审批表》和其他申报资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提供的申报住院资料属于半年内的,经指定体检医院复审认定慢性病资料齐全的,可不再另行体检;住院资料不齐全的,作补充项目体检。(申报人无申报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申报人有多种病种的只能选择申报一种病种;申报资料不予退还。)4.相应医院医保办把结果整理交慢性病专家认定后将结果汇总表交社保局。5.社保局确认后将申报结果公示一周。6.社保局下发文件。

体检时间为每季度体检一次,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轮流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原则上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下半月(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以接到体检医院的电话通知为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