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了持续保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淳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秦庄便民服务中心寺村党支部原书记文建清截留贪污村民建房补助款问题。2017年6月,寺村党支部原书记文建清截留贪污部分村民建房补助5.6万元,部分用于自己的家庭开支,部分用于村集体开支。文建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马家便民服务中心马岭村会计蒙志芳为他人虚报产业面积问题。2016年11月,马岭村在精准扶贫产业项目上报中,该村群众邓大根实际新栽果树6.5亩,村会计蒙志芳擅自为其虚报果园2亩,致使邓大根冒领产业补助资金1000元。蒙志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车坞镇巴村党支部书记尹胜全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6月,巴村村干部在脱贫攻坚第二季度产业核查工作中,将3户栽植花椒树密度过稀,栽植规格不符合标准的贫困户上报镇政府申请产业补助资金,涉嫌套取扶贫资金。尹胜全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精准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面检视、对照整改,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违反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等问题。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开拓进取,埋头苦干。要清醒认识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继续坚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扬连续作战作风,一刻不放松地正风肃纪、一个不放过地反腐惩恶,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淳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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