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淄博高青县这些区域将禁止代步车通行

专项整治!淄博高青县这些区域将禁止代步车通行

齐鲁网11月9日讯针对近期代步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有效治理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高青交警大队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代步车专项整治工作。

代步车是指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二轮、三轮、四轮车。

通过开展代步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依法查扣一批非法营运的代步车,依法查处一批酒驾、醉驾、闯禁区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禁止非法代步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做到在其他道路上规范行驶,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高青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赵金华介绍,此次行动主要是针对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代步车及电动车,现在正是行动的宣传发动阶段,从12月1日起,他们将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代步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的违法行为一律由支队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机非鉴定后进行处罚。

高青交警大队交管科赵金华科长提醒广大市民,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上路,行车上路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抢行,不逆行,各行其道,确保安全。

目前高青县的代步车禁行区域范围是:北至田横路(不含)、南至大悦路(不含)、高苑路(利居路至营丘大道段)(不含)、西至利居路(不含)、营丘大道(大悦路至高苑路段)(不含)、东至芦湖路(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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