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 今年1月1日起執行

新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疆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後的標準,最高每月1225元,最低865元,分別比之前提高了174元、136元。新的標準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執行,差額將予以補發。

11月19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瞭解到,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聯。全疆各地、州、市,按區域劃分,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個檔次,參保人員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額度也相應分為四個檔次。烏魯木齊市屬於第二檔。



2018年全區失業保險金標準

單位:元/月

地 區 名 稱

不含“三險一金”

最低工資標準

第1至12個月失業

保險金標準

第13至24個月失業

保險金 標準

克拉瑪依市、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

1441

1225

1153

烏魯木齊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圖壁縣、

瑪納斯縣、石河子市、五家渠市

1241

1055

993

高昌區、鄯善縣、伊州區、奇臺縣、吉木

薩爾縣、木壘哈薩克自治縣、烏蘇市、沙灣

縣、庫爾勒市、若羌縣、阿克蘇市、庫車縣、

喀什市、疏附縣、疏勒縣、英吉沙縣、澤普縣

、莎車縣、葉城縣、麥蓋提縣、嶽普湖縣、

伽師縣、巴楚縣、圖木舒克市、阿拉爾市

1161

987

929

托克遜縣、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伊吾縣、

伊寧市、奎屯市、伊寧縣、霍城縣、鞏留縣、

新源縣、塔城市、額敏縣、和布克賽爾蒙古

自治縣、阿勒泰市、布爾津縣、富蘊縣、福

海縣、哈巴河縣、青河縣、吉木乃縣、博樂

市、阿拉山口市、精河縣、溫泉縣、輪臺縣、

尉犁縣、且末縣、焉耆回族自治縣、和靜縣、

和碩縣、博湖縣、溫宿縣、沙雅縣、新和縣、

拜城縣、烏什縣、阿瓦提縣、柯坪縣、阿圖什

市、阿克陶縣、阿合奇縣、烏恰縣、和田市、

和田縣、墨玉縣、皮山縣、洛浦縣、策勒縣、

于田縣、民豐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昭蘇

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托里縣、裕民縣

1081

919

865

備註: 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後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標準,按調整後

第1至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





附表2

2019年南疆四地州失業保險金標準

單位:元/月

地 區 名 稱

不含“三險一金”

最低工資標準

第1至24個月失業

保險金標準

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

1441

1297

阿克蘇市、庫車縣、

喀什市、疏附縣、疏勒縣、英吉沙縣、澤普縣

莎車縣、葉城縣、麥蓋提縣、嶽普湖縣、

伽師縣、巴楚縣、圖木舒克市、阿拉爾市

1161

1045

溫宿縣、沙雅縣、新和縣、

拜城縣、烏什縣、阿瓦提縣、柯坪縣、阿圖什

市、阿克陶縣、阿合奇縣、烏恰縣、和田市、

和田縣、墨玉縣、皮山縣、洛浦縣、策勒縣、

于田縣、民豐縣

1081

973

備註: 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後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標準,按調整後

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

失業保險金標準依據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按比例計算。2014年起,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在第1個月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領取,期限在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的按75%領取。

今年起,烏魯木齊市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41元。依據這個標準,烏魯木齊市參保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在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為每月1055元,失業保險金期限在第13至第24個月的每月993元,分別增加156元、150元。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後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標準,按照第1至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

需要注意的,2019年1月1日起,南疆四地州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將再次調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在第1個月至第24個月的執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領取。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後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標準,也按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截至今年9月,自治區失業保險參保252.05萬人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繳費年限有關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其失業前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有關。

參保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可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可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6年,可領取1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滿6年和6年以上,每滿1年,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時間增加1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的期限可以與前次事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1年再次就業的,可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新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今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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