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歲女兒的同學爸媽離婚了,感覺挺可憐,想讓她來我家和我的孩子一起住,合適嗎?

123啦啦啦轉起來


首先要為題主的善良點贊!看得出你們一家人都很善良,能夠發自內心地關愛一個單親家庭的孩子,真的很難得。

不過,個人建議你在做這件事之前應該考慮到下面這些問題:

(不是要把人往壞處想,而且建議你們做最壞的打算,做最好的努力。)

1,責任問題。讓女孩住在家裡,不僅僅是照顧她吃喝用度的問題,關鍵的還有安全責任。說難聽點兒,沒什麼事情還好,萬一發生點兒意外,責任可就大了。法律上只要你們和女孩的監護人達成了口頭協議,那麼女孩的監護責任也就短暫地移交給你們了。此前有人託鄰居騎電動車帶著女兒去上學,結果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最後劃分責任時,好心幫忙的鄰居也要承擔賠償。現實中類似幫忙照看孩子發生意外的事故中,幾乎管幫忙的成年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你們真心想幫助女孩,一定要找到女孩的監護人,徵求對方同意,並簽訂詳細的協議。這種協議其實只能防君子,防不了小人。如果發生意外,對方起訴,在很大概率上還是會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的。

2,經濟問題。現在養一個孩子可不是小數目,吃穿用度只是其中的一塊兒,遇到孩子生病那花費就是未知數了。而且對方家長知道好歹還罷了,如果反咬一口認為孩子生病是你們照顧不周造成的,那才真是出力不討好啊。這還是次要的,從描述可以看出,這個女孩的父親經常出差在外,萬一女孩突發疾病需要監護人簽字,你們做得了主嗎?

如果還是想讓女孩長期住在家裡,那麼你們一定要和對方家長談好每月的花費問題,以及孩子突發情況下的責任承擔。

3,教育問題。無論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多一個孩子就要多花費一份精力。自己的孩子怎麼都好說,如果人家的孩子在自己家裡有了壞習慣,或者成績下降,即便不是你們的問題造成的,也難免會讓對方不滿。孩子的成長是有階段性的,並不是說現在看著她乖巧,今後也會是聽話老實的。

而且,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那就是“請神容易送神難”。我老家的鄰居曾幫助她的遠房親戚照顧過半年孩子,那個女孩當時上初三,結果不學習還逃課出去玩,在家裡也不打掃衛生,吃東西搶著吃,反正一堆壞毛病。本來想著等她上高中時就不在這裡了,畢竟離得遠。誰知道女孩輟學了,因為在這裡沒有人管她,也沒有人罵她,現在還是經常來這兒住,一住就是十天半個月,估計只有真正翻臉才能趕走了。

話說回來了,最終的決定權在你們手裡,我上面說這些主要是想讓你們正視這個問題,我還是希望好人能有好報。

如果只是讓女孩短暫住幾天,想必也沒什麼大問題的,如果要讓她長期住在家裡,你們可要仔細想一想了。


夜雨如書


我有一個朋友姐姐遇到和你一模一樣的事情,不過是小孩的初中同學,她就把家裡改成了上下鋪,那家孩子母親再婚了又生了個兒子根本沒空管這個女兒,樂不得把孩子放在我姐姐家裡,一個月給600塊錢,三年前的事情,我姐姐也沒想過要錢,不過她媽把孩子放這給錢以後什麼都不管了,連每個月衛生巾都要給買,那時候初三兩個孩子伙食水果奶開銷很大也並不在意,可是女孩子相處久了就不像偶爾在一起那樣融洽,更何況初中正是青春期,那孩子總是逃課處對象還威脅姐姐家孩子不許她說,有一次還偷我姐姐幫別人拿去修的手機,就是這樣我們都勸他讓這孩子回家吧別把自家孩子帶壞了,我姐姐總說如果送回去她媽媽肯定不管她那這個孩子連初中都讀不完好歹堅持到中考,真的一直到中考以後那孩子自己要求不繼續讀書了


阿布17849376


你真的特別善良,不過,這件事不可冒然決定。

給你舉個例子吧,在小學某個班,有個男孩子,無父無母,(父母都去世了),跟著奶奶生活。

班主任不好意思安排其他家長看護孩子,畢竟也張不開口。只是安排打印什麼資料時,其他家長幫幫忙。

後來,家委會感覺這個孩子太可憐,就自告奮勇,排出值日表來,大家放學後,輪流把這個男孩子接自己家裡,寫作業。

這個安排應該比樓主的安排簡單多了吧?又不吃飯又不住宿。

大家堅持了多久呢?幾乎是倆個月不到。

多了一個孩子,其他家長感覺很吃力,也有諸多嫌棄之處,比如進門不換鞋,換了腳也臭,亂拿東西,亂翻東西,隨便拿別人的文具,吃東西亂丟,至於隨便到處踩踏,更是許許多多。

就這樣,這個提議無疾而終。

也許你說的這個小女孩習慣好一些,不管怎樣,更是感覺你人心善良。祝您成功吧

你可以,先試著管一點點,看看行不行,不建議直接接手。畢竟一個活生生的人呀


Longsuixinyuan


你所說的情況和我經歷一樣。我女兒十歲了,她的同學,父母很早就離婚了,孩子撫養權判給父親,小女孩就一直跟著父親生活。她就常會來我家過週末,很乖巧很懂事的小女孩,就是她老爸工作忙,經常會給孩子叫快餐,所以,十一歲的人了,身高才一米四,體重二十五公斤,看起來真的很瘦很瘦!我的女兒比她小一歲,都比她高十幾釐米,體重更是差不多多了二十公斤。倆個孩子關係很好,我們一家人都很喜歡她。每次她來,我們都會根據她的口味調整飲食,因此孩子常常是一來就不願意回家。雖然說她們家離我們很近,但是因為她老爸太忙,家裡就只有孩子一個人,實在是太冷清了!其實她老爸和我們並不是很熟悉,點頭之交而已。倒是她的老媽和我是同事。當我們在做這些的時候,並不是因為有所圖謀,或者說有多高尚多大愛,這些都是虛的!我們只是出於一個人最起碼的人性關懷,一顆為人父母的心。想想如果我們自己的孩子呢?是不是也希望她能夠得到別人的溫柔以待??


苦難旅程苦盡甘來


挺心疼孩子的,但不建議接家裡住,我也是單親媽媽,孩子兩歲零三個月我一個人帶著在外地生活,我上班的地兒與租房需倒兩次車,不塞車路上要一小時二十三分,經常晚上九點後才趕到學校門衛室接孩子,記得那時孩子一見到我,蹬在牆角的她立馬站起來,跑過來抱著我的腿說:"媽媽!我終於等到你來接我了,我好怕自己睡著了。"每天早上最早到幼兒園的是她,每當老師牽著她小手進教室時,她都回頭跟我說:"媽媽!你今天要早點來接我!"每次都含眼答應好。孩子每週給外公,外婆通一次電話,小可愛沒叫苦,只說媽媽辛苦。父母特心疼孩子,在孩子四歲時,我父母實在看不過去了,家母幫助看護,直到孩子十二歲,我父親食道癌才回去照顧,現在我父親去世巳三年了,那時候,我以為我抗不過去,多少次咬牙前往,還面對在孩子九歲時,孩子生父上法院爭奪孩子撫養權,理由是我條件不好,無房無車,孩子跟著我苦,還好,法律是公平的,孩子願意跟媽媽,不認識爸爸,孩子生父從孩子一歲時,被我發現有外遇開始,就沒有見過孩子,也未付過一毛錢撫養費,離婚時,才知道房子巳被他抵押銀行,錢全輸了,車子被小三哥哥開走了,孩子他不要,讓我帶著滾,之所以孩子四歲後,我爸爸才叫我媽媽來幫忙看孩子,是他們煩我,覺得離婚那麼大事,我沒吱一聲,就被活生生的趕出來了,讓我吃點苦,長記心,我爸臨走時,都在說我,還是為孩子撫養費問題,我依然堅持是我生的,不要撫養費,只要他不再來打饒就行,不想煩,為孩子好,垃圾人遠離就好。我爸爸流著淚,說最放不下的是孩子,以後要我自強,他不行,不能再幫我了,讓我無論多難,都要讓孩子讀書,上大學,家裡一切都全交給我了,讓我照顧好他老婆,以後一定要教育孩子保護自己的本領,可以善良,但一定要保住自己的東西。

所以,再苦的孩子只有自己的父母心痛,旁邊有力也是使不上的,您一家人都很善良,多給孩子一些關愛,讓她有感恩之心,給她微笑,誇讚她,表揚她,讓她學會艱強


彭家二小姐空氣鳳梨


讓我想起了我姐的同學!我爸是單位的,從小我們讀的子弟學校,我姐有個很好的同學,八幾年的時候,她同學母親受不了她爸的家暴離家出走了,他爸也變得精神不是很正常,她是吃了上頓沒下頓,天天還挨她爸打,我姐跟她玩得好,看她可憐,我姐就提出讓她來家裡住,我爸我媽都是善良的人,就同意了,八幾年啊,那還是吃糧票肉票的年代,我家全家從嘴裡省下來給她吃的,在我家吃住三個月,因為我爸多次向單位反映情況,她爸得以送去精神病院治療,她也得到單位照顧,讀書不要錢,吃飯免費到飯堂打,這本應是一個美好的結局,結果她一搬離我家就到處說我家對她不好,她這麼可憐都不能頓頓給肉吃,還說我姐不好,我姐是為了裝好人,給老師留好印象才收留她的!我的天,真的有這麼無恥的人存在!我姐氣得就沒再理過她,到現在幾十年過去了也沒和她說過一句話!當然,單位裡的人學校的同學眼睛都是雪亮的,這個人也沒人再願意搭理!


早早媽63355480


你女兒的同班同學,孩子才八歲,父母就離婚了,大冬天的身上就一件秋衣,還發燒了,也沒人照顧。您心疼她,想讓她跟你女兒一起住。這的確是一片善心,首先要謝謝您。不過如果真想這麼做,我勸你還是想清楚:

1.女孩自己願意嗎?

七八歲的女孩正是心思細膩敏感的時候,有的時候旁人是一片好心,可是女孩自己卻會心裡難受。

尊重孩子自己的意願是非常重要的。

我就看見過,有鄰居幫落魄的小女孩,但是女孩卻衝著鄰居大聲嚷嚷:“我要你可憐嗎?”弄的我那個鄰居特別的尷尬。

2.不知道您瞭解過孩子的家長沒有?他們是通情達理的人嗎?

現在這個社會不像以前,大家都想得多。有時候會出現好心辦壞事的情況。所以對方家長的情況最好您先了解清楚再出手。

3.如果您打算把孩子接過來,那你想清楚沒有,您打算讓孩子住多久?

這件事情不是小事。接過來住是做好事,大家都開心; 可送走的時候怎麼送走,其實真是挺考驗人的。如果孩子住習慣了,始終不願意走怎麼辦?如果孩子的父母因為工作忙,不願意把孩子接回去怎麼辦?

這些都是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現在社會我們見過了太多好人難做的事。我提出這些問題,正是因為知道好人的可貴。希望每一份好心都能得到善報,每一份好意都不會被辜負。

祝福您,也祝福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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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變形計


我們這裡有一個真實案例,兩家人關係很好,兩家人都有一個年齡相仿的男孩子。其中一家認了另一家做了乾兒子。乾兒子父母長期在外打工把兒子寄養在乾爸乾媽家。乾爸乾媽數年白白管吃管喝管住。男孩子都調皮,不好管,有一天下河洗澡,乾兒子淹死了。死者父母回來後要求他乾爸乾媽高額賠償。為這事倆家反目成仇打了多年官司。你們說這事咋整?所以說不要輕易答應別照顧孩子,責任重大,真出了啥事就大麻煩了


一路陽光671


鬥米恩,升米仇。等住久了就會覺得你家房子他也是可以繼承的。你的退休金他也有份。你家親戚給你女人買貴的衣服,不會給他買,給你女兒壓歲錢,生日禮物不會給他買。長期下去永遠是自卑的,還會恨你們家。這事不能幹。


陳星光40794532


你是好心人,你的想法很好,但是這是不合適,不建議你這樣做,因為這裡面有很多法律問題,如果偶爾的讓孩子到你家去住兩天,陪你家孩子一起玩,這就不是什麼問題了。

孩子父母離婚,孩子肯定要判給其中一方,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監護人,孩子的一切問題就是監護人的責任,而你們照顧孩子本身就是不那麼名正言順的,尤其不可能做到收養關係,只能理解為朋友之間串門。

在不出問題的時候,啥事都沒有,問題就在於,一個人的成長是不可能風平浪靜的,比如孩子生病,治療費誰出?你們出願意嗎?不要義氣當頭,這事沒有那麼簡單,三千兩千的也許不是事,那三萬兩萬呢,三十萬二十萬呢,你去找監護人要,遇到明白事理的還好說,遇到不講理的,孩子在你家病的,就得你管,你還真無話可說。

更嚴重點,孩子出意外呢?你們是要承擔責任的,那時候如果監護人找你們索賠,你們還真得賠,這也不是開玩笑的。

所以,我們可以有適度的好心,但是,我們做好事的時候,一定要多想想,沒事啥都好,要是有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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