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检察院:落实换押证制度 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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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检察院:落实换押证制度 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为了纠防超期羁押,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近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内部相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刑事执行检察与案管部门召集了该市公安、法院及本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换押证制度》专题工作会议。

为切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以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抓好换押证制度的落实。会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刘群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关于《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换押证制度,按照规定办理换押手续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的手续,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案管部门负责人王利欣结合执法大检查、推进司法程序化规范化,再次强调了落实换押证制度的重要性。对此,各参会单位负责人就实行换押证制度一事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是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的换押的情形,要严格执行换押证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换押程序,认真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换押手续齐全。

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确保换押证制度的有效落实。

韩城检察院:落实换押证制度 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审核:刘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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