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公開招聘警察48名,有編制!




單位

職位名稱

名額

招錄對象

要求的學歷

要求的學位

專業

交通警察支隊區縣大隊

交通管理

4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研究生: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交通警察支隊區縣大隊、市中區公安分局、夾江縣公安局、沐川縣公安局

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

7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網絡安全與執法、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安全、網絡與新媒體、電子與計算機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網絡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 研究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通信與信息系統、計算機軟件與理論。

交通警察支隊區縣大隊、市中區公安分局

文秘、宣傳

3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新聞學、傳播學; 研究生: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新聞學、傳播學。

交通警察支隊區縣大隊

法制

1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法學(僅指法學類中法學專業); 研究生:法學類。

交通警察支隊區縣大隊、市中區公安分局、夾江縣公安局

財會

3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 研究生: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

峨邊縣公安局

財會

1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 研究生: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

市中區公安分局、夾江縣公安局

物證鑑定

2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刑事科學技術; 研究生:刑事科學技術、文件檢驗技術、痕跡檢驗、刑事圖像技術。

夾江縣公安局

法醫

1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臨床醫學、法醫學、法醫病理學、法醫遺傳學; 研究生:臨床醫學類、法醫學類。

峨邊縣公安局

法醫

1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本科:臨床醫學、法醫學、法醫病理學、法醫遺傳學; 研究生:臨床醫學類、法醫學類。

市中區公安分局

公安管理

7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學士及以上

不限

沐川縣公安局

公安管理

6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金口河區公安分局

公安管理

3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峨邊縣公安局、馬邊縣公安局

公安管理

9

限男性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安局

關於樂山市2018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

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安廳批准,我市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4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範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和範圍

招錄對象為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複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納入艱苦邊遠地區的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和金口河區部分職位限樂山市常駐戶口或生源地,其他職位面向全國。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0週歲(1987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不超過35週歲(即1982年11月21日以後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 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在職的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2019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7.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8.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9.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10.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11.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錄48名。招考單位及名額、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範圍、條件見《樂山市2018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

三、排序方式

本次招考拉通排序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和錄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資格審查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市公安局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附件等信息,瞭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並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註冊,真實、準確填寫《2018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近3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查。

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查不合格的,可於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查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並按網絡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複審時使用。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在工作時間撥打本公告中的諮詢電話。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審查合格的考生,須於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陸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每人次80元)。網絡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後可於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工作日)17:00前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555號主樓二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等材料);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憑低保證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指繳費成功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一般不得低於5:1,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金口河區的所有職位,放寬到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並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徵得考生同意後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公安機關其他職位。職位調整時間為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4日,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樂山人事考試網(www.lspta.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併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務必於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及資格複審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佔總成績70%,面試成績佔總成績3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一) 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筆試摺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加分項目

1.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三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成績摺合後加1分。

2.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範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成績摺合後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成績摺合後加2分。

3.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筆試成績摺合後加2分。

4.“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摺合後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摺合後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摺合後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摺合後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摺合後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摺合後加1.5分。

同時符合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考生摺合後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於2018年12月24日9:00-16:00期間將准考證複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和本人聯繫電話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樂山市市中區春華路南段363號13樓)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考生本人必須親自提交加分材料,不能委託他人代交材料。

(三)筆試安排

筆試定於2018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23日進行(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准考證)。

心理素質測試於2018年12月23日採取筆試方式進行,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佈。心理素質測試未達合格標準的,不進入下一考錄程序。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於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佈。由於閱卷工作採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於成績公佈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於查分申請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佈。筆試摺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進入資格複審人員的公告2019年1月下旬在樂山人事考試網(www.lspta.gov.cn)上公佈。

(五)資格複審

根據考生的筆試摺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複審的人員名單(最後一名總成績相同的,可一併進入資格複審,筆試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質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資格複審)。進入資格複審人員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且心理素質測試合格者確定為資格複審人員。資格複審合格者進入面試,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進入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佈。考生應按公告的要求,應攜帶《2018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範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複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複審。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複審及面試資格,考生本人必須親自參加資格複審,不能委託他人代替。其中:

1. 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3. 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證明中的專業名稱應與畢業時發放的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相一致);

4.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窗口,諮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複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摺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質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人員進行資格複審的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佈。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遞補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複審。

(六)面試

經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后,發給面試通知書(溫馨提示:面試、體檢等階段需要准考證、《面試通知書》,請考生妥善保管)。憑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和麵試通知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市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具體事項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另行通知。

(七)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規定組織實施。體能測評不合格、缺考和在體能測評中自動放棄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錄用環節。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

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佈。

(八)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摺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面試和體能測評後,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摺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摺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佈。

對實際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全省本次招警達到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只進行一次,只複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複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體檢結論及相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佈。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佈。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考察

考察由市公安局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考察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佈。

(三)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後,在樂山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准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後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錄用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無問題者,由市公安局進行審核,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並記入考生檔案。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本次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在招錄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 0833—2125375 。

九、考生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考從網絡報名到考察錄用,所有事項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如因考生沒有及時看公告而造成失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資格複審、考察等階段,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二)請考生按要求攜帶規定證件於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各環節的考錄。凡未按要求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社會上出現的培訓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本公告由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網絡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833—2431510 。

政策諮詢電話:樂山市公安局 0833—2499205、0833—2499103 ;

樂山市人社局 0833—2441824。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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