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最有特權的球員是誰?

學姐愛遊戲


最具特權的球員當然是詹姆斯了。


詹姆斯職業生涯從來沒有被任何一個被球隊交易過,也沒有任何一個球隊敢於交易他,只有他自己才能做選擇,加盟熱火是他自己的決定,加盟騎士是他個人的情懷,加盟湖人也是他為了家人做出的考慮。


而看看他的朋友們,韋德曾經被熱火無情的拋棄過,當年擁有交易否決權的安東尼現在面臨無球可打的地步。

有詹姆斯的球隊,他幾乎都是老大,無論是18歲稚嫩的小皇帝,還是現在33歲超級巨星的詹黃,他都是球隊的核心,球隊的老大,球隊的第一人。

有詹姆斯的球隊,所有的人都圍繞著他轉,所有的打法以他為核心,詹姆斯喜歡持球進攻,那麼好吧!控衛們統統交出球權讓詹姆斯全場組織進攻,耐心等待詹姆斯的傳球吧!詹姆斯擅長突破籃下,那麼好吧!波什,樂福們統統站到三分線外面去,去給詹姆斯拉開空間,耐心的等待詹姆斯的傳球吧!詹姆斯喜歡持球進攻,那麼好吧!歐文韋德們統統去打無球,找到機會,耐心的等待詹姆斯的傳球吧!


有詹姆斯的球隊,主教練們很少話語權。當然了,如果有,他們會說:“把那該死的球交給詹姆斯好不好。”如果教練想要爭取,那麼不好意思,這個教練馬上就會下課了。

甚至球隊的總經理包括魔術師約翰遜,見詹姆斯之前都戰戰兢兢,不知道詹姆斯心裡面想什麼,他都得討好這位聯盟第一超級巨星。

寫到這兒,誰還能說出比詹姆斯更有特權的球員呢?

……

沒有吧!


你變的越來越出色了


金州閃電俠身為資深球迷,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最具特權的球員就是小皇帝詹姆斯。

詹姆斯在進入聯盟之前,就是眾多球隊追逐的人物。而他進入聯盟後,更是聯盟力捧的人物。相信有很多球迷知道,詹姆斯習慣“四步上籃”,以前也總有詹黑戲稱這叫“霸王步”。

在2006年季後賽,詹姆斯用他的“招牌”四步上籃爭議絕殺奇才。當時詹姆斯面對奇才後衛丹尼爾斯的防守,他在連續走了三步之後一個跳步上籃,將奇才絕殺。

當時裁判並沒有吹罰詹姆斯走步違例,但這個球在聯盟引起巨大的爭議。據說後來聯盟曾為了詹姆斯專門修改過規則,默許詹姆斯“走四步”。

為什麼詹姆斯會有這個特權?我來分析一下原因。


第一,詹姆斯身為數十年罕見的天賦第一人,聯盟對他重點關照。

球員的很多打球習慣已經固定形成,很難更改。而如果聯盟嚴格判罰詹姆斯的“四步上籃”,很容易影響詹姆斯發揮。而這是與聯盟力捧詹姆斯的初衷相悖的。

第二,為了比賽觀賞性和運動員動作流暢。

詹姆斯打球勁爆,觀賞性十足。而一旦聯盟嚴格吹罰詹姆斯的上籃,那麼詹姆斯很容易在進攻時不知如何下腳,這勢必影響比賽觀賞性和流暢性。

第三,聯盟對巨星吹罰尺度寬鬆。

聯盟的規矩就是鼓勵巨星在關鍵時刻主宰比賽。所以在很多巨星存在違規嫌疑,可吹可不吹時,裁判都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也是為了更好的為球星造勢,便於聯盟賺取更多的利潤。



最後,無論是誰四步上籃,都會被判違例。這是僅詹姆斯才有的特權。


金州閃電俠


看了金州那個人回答問題我也忍不住想回答一下,他回答的這哪是“特權”問題啊!整個“特黑”問題啊!那按他這樣說那勇士的格林這特權可就大了“踢襠”“肘人”場上說一些不該說的言語,這樣的球員是不是特權有點大了些吧!就不能正面回答問題?誰都有支持的球隊,但是這偏激“腹黑”有意思嗎?



其實詹姆斯的確有“特權”就是交易否決權!有七個人曾有過這樣的“特權”。

第一位,加內特,無論是狼王時期還是“三巨頭”時期的加內特都手握交易否決權。


第二位,科比布萊恩特,身為湖人球隊第一人,也是聯盟中第一位在一個球隊效力20年的球星!科比擁有交易否決權!

第三位,諾維斯基,和科比一樣,效力單個球隊滿20年。作為小牛隊史最偉大的巨星,他率領小牛隊奪得了唯一的總冠軍。和科比一樣,交易否決權是球隊對他的尊重,誰都知道他們不可能離開球隊。


第四位鄧肯,帶領馬刺五次奪得總冠軍,效力一支球隊十九年,榮譽滿滿,交易否決權也是理所應當!

第五位安東尼,雖然去雷霆以後安東尼放棄了這一特權,但是作為聯盟的出色得分手他在尼克斯有這樣的特權!


第六位韋德,作為邁阿密的隊魂,不但為了球隊多次降薪,而且幫助熱火拿下三次總冠軍獎盃!但是萊利的做法不僅傷了球迷的心還傷了這個老將的心!

第七位那就是詹姆斯,偉大之處也不用多說!為克利夫蘭帶來第一座總冠軍獎盃,實現了當初許下的諾言,完成了克利夫蘭球迷的願望!自然擁有交易否決權!


二浩老師


蟹邀,看到這個題目,腦海裡莫名有兩個人在來回來去的晃,穆託姆博和鄧肯,在我的腦海中,這兩位毫無關聯的內線球員榮登最有特權的榜首,首先咱們說說穆託姆博。

大家一定疑惑,為什麼穆大叔會在我腦海中浮現,其實我也挺納悶的,直到我想到穆大叔的慶祝動作。無可後非,NBA中有很多略顯爭議的慶祝動作,比如大將軍阿里納斯的掃槍動作,再如垃圾話王的割喉動作,更如木桶伯的搖手指。事實上,這些動作都被成為威脅或者挑釁動作,而動作一出,就一定會得到或技犯或禁賽或罰款的懲罰,只有一個人,在做搖手指的時候,不會被吹罰,那就是穆託姆博。不得不提的是,哪怕你搖手指的對象是穆大叔,而且建立在他剛對你搖手指之後,你都會被吹罰,而他什麼也不會。這既是對這位非洲慈善大使的寬容,同樣也是對桶伯能力的肯定,但更大的,更是一種特權。

的確,穆託姆博有特權,放在任何球員那的一個吃T動作,對他來說可以肆意妄為的做,這就是對名宿的特權,那麼我為什麼會又想起呆呆呢,呆呆是不是也有特殊不被吹罰的動作?沒有。那麼呆呆有什麼特權行為嗎?也沒有,可是他還在我腦海裡飄著,直到我想起來一個已退役教練,克勞福德。沒錯,就是上面這個禿頭裁判,曾經鄧肯被罰出場,這對於一名久爭沙場的老球員來說很正常,但是肯定的原因太過奇葩,因為他在替補席笑,而裁判斷定他的笑並不懷好意。對,就是這樣一個原因,他就被罰出場,對於當時的波波老爺子來說,這又何嘗不是對石佛的一種“特權”呢?


諾維斯基侃體育


說起擁有特權,最先讓我想到的是球員所籤合同裡有與其他球員不同的條款,且具有對自身有意義,有保護的特權性條款。那這樣的特權當屬—交易否決權

“交易否決權”在現今聯盟,擁有此項條款的人據我所知有“甜瓜”安東尼和“小皇帝”詹姆斯兩位巨星。交易否決權顧名思義,就是當球隊想交易你時,需要徵求你的意見,這項權益可謂是把命運掌握在了自己手裡。



除此項條款比較擁有特權外,NBA還有“伯德條款”(為老將球星提供的福利待遇)。


“羅斯條款”,其中羅斯條款是為新秀們準備的特權大禮包,可是這份大禮很難收,因為條款要求極其苛刻,如今只有羅斯一人獲得,縱觀NBA歷史,估計不會超過五人能獲此殊榮。


新曰體育



我先說說我理解的什麼是特權球員。特權球員一定是優秀球員,但是不一定每個優秀球員都是特權球員,比如說像康利、格里芬、米爾薩普之類的,他們很優秀,但是還不是特權球員。每個球隊為了特權球員都願意付出巨大代價,比如說高額的工資或是大交易。得到之後,球隊會圍繞這名球員建隊,以他為戰術核心,選擇適合他體系的角色球員。如果特權球員遭遇一些重大的傷病,球隊往往會一年甚至幾年都一蹶不振。所以那些缺乏特權球員的nba球隊,在有大魚進入自由市場,或是有天賦異稟的新秀出現的時候,會提前清理薪金空間或是擺爛。所以,圍繞特權球員打造總冠軍球隊是各隊恪守的黃金法則。


首先想到的特權球員就是詹姆斯了,每次決定都能引起轟動。詹姆斯運動能力堪稱頂級,極少受傷,進攻端突破,傳球以及球場視野都很出色,前幾年讓人詬病的投籃現在也漸漸改善了。防守端一對一防守或者是協防都還不錯,尤其是追身蓋帽,讓有些小夥伴上空藍時都得回頭看看了。球隊圍繞詹姆斯建隊,按照詹姆斯的特點,所有人都要拉開空間等詹姆斯傳球。所以無論熱火還是騎士都為詹姆斯配置了能投3分的球員,像科沃爾、jr、查爾莫斯等。內線方面也要像波什或是樂福這樣能投籃的。角色球員在詹姆斯的體系裡面都很受益,獲得了很多好的機會,從而拿到了大合同。但是一些詹姆斯的超級明星隊友,韋德、歐文、波什以及樂福,反而受到了不同的影響,功能越來越單一。但是,目前來看,詹姆斯是每個隊都想要的特權球員。


再一個就是火箭隊的哈登了,哈登基本功紮實,投籃突破都很優秀,還能碰瓷!傳球也進步到了聯盟頂級,屬於得分助攻兩手抓,地板流的打法也讓哈登極少受傷,延長職業生涯。缺點就是眼神防守,不過現在已經有所改善了。本賽季的哈登帶領火箭打出了出色的戰績,自己也很有希望拿到生涯第一次mvp。從火箭連續提前預約哈登來看,特權球員無疑。

剩下的還有像卡哇伊倫納德、威少、杜蘭特、庫裡、濃眉哥等人也都屬於這樣的特權球員。


小熊愛吃大螃蟹


瀉藥~

上圖就知道啦

詹姆斯

不是我吹他

他是真的有特權!

太強了,無論在哪方面的特權,他都應該佔據一席之地

能有誰!單場頂著傷砍下51分!能有誰,場均幾乎打滿比賽!能有誰,繼承著猛龍的魔咒!

這些能力!

應該讓他有這種能力,有這種特權!!



四元愛看球


賺錢最多的那位球員。

喬丹

科比

詹姆斯


尤文枇杷


特權。最明顯可能巨星特權。也就是巨星哨子。還有主場哨子。我比較討厭討厭就是有的人說有點人靠乾爹哨子。其實很多比賽大大小小都是有點哨子。這也無可厚非,nba要有話題,巨星要有一定對待。NBA發展到現在很多都爭議,這也是比賽一部分,現在裁判都是儘量讓比賽更加有流暢性,出現一些錯判基本也會下一會和吹回來。比如字母歌踩線絕殺,基本上都是巨星最後解決比賽,而裁判可能當時沒看到,只是最後回放看見的,只能認倒黴。


珊不了的回憶


最有特權的絕對屬於喬丹,薪資不算入工資冒裡面這就是絕對的bug,想想如果庫裡的工資不入工資冒以勇士現有的陣容會几几連冠!任何一支球隊有一人的工資不算入工資冒都有可能成立王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