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泰達能源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652 證券簡稱:泰達股份 公告編號:2018-97

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泰達能源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達能源”)向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簡稱“北京銀行”)申請綜合授信30,000萬元(業務品種為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30,000萬元,保證金比例40%),期限兩年,公司為該筆授信提供保證擔保。

二、相關擔保額度審議情況

公司於2018年4月9日召開2017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審批2018年度擔保額度並授權董事長在額度內簽署相關法律文書的議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為泰達能源提供擔保額度為185,000萬元,詳見公司2018年4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22)。本次擔保前公司為泰達能源提供擔保的餘額為147,960萬元,本次擔保後為泰達能源提供擔保的餘額為165,960萬元,泰達能源可用擔保額度為19,040萬元。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稱:天津泰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註冊地點: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萬象路187號

4. 法定代表人:馬劍

5. 註冊資本:25,196萬元整

6. 主營業務:石油地質勘查服務、煤炭地質勘查服務、天然氣地質勘查服務;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瀝青油零售,百貨、服裝、文化體育用品、日用雜品、五金、交電、木材、建築材料、塑料製品、傢俱、金屬材料、焦炭批發兼零售;物流策劃;貨物進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發;苯、粗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氫氧化鈉、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溶劑油[閉杯閃點≤60℃]、氫氧化鈉溶液[含量≥30%]、石腦油、戊烷、石油醚、正辛烷、異辛烷、壬烷及其異構體、正癸烷、甲醇、二甲苯異構體混合物、鋁粉、汽油、煤油、柴油[閉杯閃點≤60℃]無儲存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 股權結構圖:

中潤華隆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股東為:天津市恆豐偉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9,0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100%。

(二)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2017年度數據經審計,其他數據未經審計。

(三)截至目前,泰達能源不存在抵押、擔保、訴訟和仲裁等或有事項。

(四)泰達能源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與北京銀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

(二)擔保範圍:主合同項下北京銀行(及按主合同約定取得債權人地位的北京銀行系統內其他分支機構)的全部債權,包括主債權本金(最高限額為人民幣叄億元整)以及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益的費用等其他款項。

(三)擔保金額:30,000萬元。

(四)擔保方式:保證擔保。

(五)擔保期限:期限兩年。

(六)本次擔保由泰達能源其他股東方中潤華隆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鄒凌為公司提供保證式反擔保。

五、董事會意見

該筆擔保在公司股東大會已審批的2018年度擔保額度內,董事會意見請參見公司於2018年3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08)。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擔保總額為99.90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總額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無逾期債務、訴訟涉及的擔保及因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擔保責任的情況。

七、備查文件目錄

(一)《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8年11月22日

證券代碼:000652 證券簡稱:泰達股份 公告編號:2018-96

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參股公司北方信託混改事項的進展公告

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於2018年4月9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同意北方信託混改交易方案並放棄增資認購權的關聯交易議案》,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25)和《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同意參股公司北方信託混改交易方案並放棄增資認購權的關聯交易公告》(公告編號:2018-26)。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北方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方信託”)送達的《北方信託混改情況說明》,獲悉:“9月25日,北方信託混改項目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信息披露期結束,共有三家意向投資方提交摘牌申請,並分別繳納2億元保證金,成為北方信託混改項目合格意向投資方。經泰達控股、北方信託報請市國資委、市委市政府審批後,確認北方信託摘牌結果。11月20日,北方信託正式與三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及《股權轉讓協議》。

“下一步,公司將積極與合格意向投資方溝通,準備股東資格審核材料,並報送天津銀保監局籌備組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將完成增資繳款及工商變更等後續工作。”

如北方信託本次混改完成,公司對北方信託的持股比例將由5.43%降為3.02%。

公司將根據該事項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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