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我和前妻一直都有來往,對現任女友真的不公平嗎?

有人說:戀人分開後就不該成為朋友,因為彼此有過傷害,也有人說:戀人分開後可以成為朋友,因為曾經愛過,有過美好回憶。

男女離婚後,還能來往嗎,還能聯繫嗎?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樣,因為孩子,我和前妻一直保持聯繫。

我和前妻的關係一直很微妙,忽冷忽熱,離婚後,反倒讓彼此都感覺很輕鬆,對於以前的是是非非,誰對誰錯,隨著離婚,一切都煙消雲散。

剛離婚的一段時間,我有過追究到底是誰對誰錯,只是我也清楚,婚姻一旦產生裂縫,很難復原,我很明白,前妻的心早已不在我身上,就算她是錯的,我追究又能怎麼樣呢?

記得三年前,我和妻子離婚的時候,小公主才2歲不到,我本以為自己有著美滿的婚姻和家庭,只是沒想到悲傷來得那麼快,妻子一直是個勇敢的女人,從她追我的時候,我就知道了這是一個比較強勢的女人,一個有著對喜歡的人或東西追求慾望的女人。

離婚三年,我和前妻一直都有來往,對現任女友真的不公平嗎?

我是一個外派業務員,經常需要出差,短有半個月,長的話大概半年左右,一天晚上我回到家,妻子很坦白的對我說:我出軌了,喜歡上了我們公司的李主管,你也認識,我覺得我們兩個在一起很痛苦,至於孩子,我每個月都會給撫養費,淨身出戶。

在一個男人聽到妻子出軌後,相信很多人都是格外氣憤,絕對會大打出手,尤其是妻子還理直氣壯告訴你,我聽到後,卻是出奇的冷靜。

我和妻子是在一個聚會上認識的,開始我對她印象一般般,是妻子主動要了我聯繫方式,然後追地我,都說女人追男人是比較容易的,因為男人對於女人的表白,考慮的問題比較少,和妻子交往三個月後,妻子表白的我。

因為父母一直催婚事,所以對於妻子的表白我同意了,我對妻子並沒有所謂的愛情,更多的覺得就是一起過日子,對於愛情我根本就不懂,根本就不知道所謂的愛情到底是什麼樣。

我一直認為愛情可以就和其他的親情友情一樣,只要時間長了,兩個人就會有感情,至於是不是愛情我不知道。

離婚三年,我和前妻一直都有來往,對現任女友真的不公平嗎?

聽到妻子的話後,我問妻子:為什麼你出軌了,一點都不慌張,你難道不知道男人對於這件事情的看重?難道不擔心我聽到後,會做出過激的事情,或者說先暴打你一頓?就算我打了你,也不會有人同情你,你真的一點都不怕嗎?

妻子聽到我的話後,很冷靜的說:我們在一起兩年,你是一個很優秀的男人,而我作為一個女人,對於男人愛不愛自己,有很強的心靈感應。

你根本就不愛我,或者用你曾經的話說,婚姻無非就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雖然我對你有愛,但是我更想找一個愛我的,現在我找到了,所以我直接對你坦白,再說了,你經常出差,我又怎麼相信你外面沒有女人?

聽完妻子的話後,我一點也不生氣,因為妻子說的很多事情都是事實,我對妻子真的沒有愛情,只是因為我也從來沒愛過某個女孩,所以我對妻子的感情更多可能發展成了親情,離婚對於我來說,真的沒有什麼大不了,唯一讓我痛心的是,我對女兒的擔憂,很擔心離婚後對女兒會造成影響。

離婚三年,我和前妻一直都有來往,對現任女友真的不公平嗎?

一切的事情塵埃落地,我和妻子順利離婚了,妻子說把女兒帶到6歲在讓我來撫養,因為她不放心把孩子交給我父母看著,畢竟不管我外面有沒有女人,首先是她對不住我,她擔心我父母因為她的原因,會對小孩不好,而我因為工作的不方便同意了。

離婚後我問過妻子,為什麼不看在小孩子的面子上一家人好好生活,雖然我對你沒有所謂的愛情,但是我對你也不差,我一直把你的位置放得和父母一樣重要,而我從來就沒有想過和你離婚,為什麼你會如此果斷?而且我在外面根本就沒找過女人,當然,說了你也不會相信,畢竟你有了猜疑多說都沒有意義。

妻子說:曾經她也想過這個問題,除了感覺我對她沒有愛以外,她對我其他方面都很滿意,只是在遇到讓她更加心動的人後,妻子最終還是決定和我離婚。

她說:也許你現在沒有遇到喜歡的人,你能保證以後不會遇到嗎?再說了,我們互相已經沒有的愛情,以後也會分開,不是你先對不起我,就是我先對不起你,反正有一個人要在前面放手。

離婚三年,我和前妻一直都有來往,對現任女友真的不公平嗎?

離婚對於我而言,其實沒有造成什麼傷害,無非就是生活方式回到了從前,和妻子結婚我感覺就是一種合作關係,她看上了我,而我因為不想父母擔心,所以各取所需,最終兩個人組成了一個家庭。

雖然對妻子的出軌,讓我作為一個男人很沒面子,但是我並沒有感覺妻子有什麼不對,畢竟她愛我,選擇和我在一起,而我只是利用她組成一個家庭,所以在聽到妻子的坦白時,我很冷靜,便沒有對妻子動手,也沒有想過自己的尊嚴受到了挑釁,應該怎麼大發雷霆。

離婚以後,因為孩子的關係,我和前妻一直都有來往,慢慢的我和前妻成為了朋友,我們有時候會一起帶著孩子玩,但是我們始終沒有越過底線,也從來沒有想過復婚。

離婚三年後,我總算遇到了自己所謂的愛情,女孩是一個剛從大學畢業的應屆生,應聘的職位是售後客服,因為我是在外負責跑業務的,經常要和售後聯繫,所以我經常要去售後部門談工作的事。

離婚三年,我和前妻一直都有來往,對現任女友真的不公平嗎?

第一眼看到女孩的時候,我就有一種心動的感覺,女孩清秀的外表,讓我很著迷,在知道女孩是單身後,我主動的追求了女孩。

三個月後,我成功追到了她,在和她交往的時候,我就把以前婚姻的事情告訴她了,因為我希望能娶到女孩,所以對女孩沒有一點的隱瞞,畢竟婚姻裡如果有隱瞞,肯定不會幸福。

現任女友對於我有過婚姻的事,並不介意,唯一讓她不開心的事,我和前妻一直有來往,有時會當著她的面和前妻通話,因為我不希望她誤會。

只是她覺得我應該和前妻斷了來往,她覺得兩個人分開後還有來往,對於身為現任女友的她是一件很過分的事情,我一直對她說,我和前妻現在就是普通的朋友,她還是覺得我過分,我想說這真的算過分嗎?

既然兩個人不再相愛,放手也就放手了,婚姻裡誰對誰錯真的不重要了,因為彼此好聚好散才能調整心態,從新尋找自己的幸福。

男女分開後,到底該不該來往,大家怎麼看待這個問題?歡迎大家留言討論,喜歡真實情感的朋友,可以點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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