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穩崗補貼享受範圍擴大

新疆晨報訊(記者 馬蓓)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可以享受人社部門發放的穩崗補貼“紅包”。今年,自治區除了推進再降失業保險費率降低企業成本外,又連續發力,助力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11月7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瞭解到,近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自治區財政廳印發了《關於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的通知》,要求從今年1月1日起,擴大穩崗補貼政策實施範圍,將我區穩崗政策實施範圍由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企業、兼併重組企業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的不裁員、少裁員企業,穩崗補貼標準仍為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去年7月,自治區出臺政策,對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50%的“穩崗補貼”。但根據政策規定,主要針對我區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企業、實施兼併重組企業三類企業。

穩崗補貼政策實施後,我區有30多家企業因不裁員、少裁員,企業就業崗位穩定而享受到了穩崗補貼,補貼達到1120多萬元,我區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成效顯著,1.7萬餘人從中受益。

自治區人社廳失業保險處處長閆科明介紹說,今年開始至2020年,全區將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推動各地全面、規範實施新一輪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都能享受到政策。在去年實施的穩崗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將實施範圍從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的不裁員、少裁員企業,給予50%的穩崗補貼。

對南疆四地州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將穩崗補貼標準提高至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對事業單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並採取有效措施穩定崗位在一年以上的,也可發放穩崗補貼。

據介紹,穩崗補貼雖然是撥給企業,但實際是對職工進行補償,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我們會用好這筆資金,減少職工流失率。”新疆眾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他們獲得了250.8萬元的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穩定就業崗位334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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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企穩崗“護航行動”申領審核程序

第一步: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失業保險參保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書面申請穩崗補貼,填報《自治區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審批表》。

第二步:審核認定。企業參保繳費信息由企業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審核,審核時間為2個工作日。企業裁員情況、補貼金額由參保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認定,審核認定時間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三步:網絡公示。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後,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其門戶網站公示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第四步:資金撥付。財政部門根據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的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按失業保險基金撥付程序及時劃撥補貼資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同級財政部門撥付的補貼資金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劃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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