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地主,是如何压榨农民的?

成朝利


作为一个地主,他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租出去收取地租,这其实和我们今天的出租房屋、出租商铺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这种租赁关系实际上是双方自愿的买卖关系,与当时的法律并不存在什么抵触。

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的地主也并没有什么残酷压榨农民、以致违反律法的情况出现,在这一点上,我党不是也有开明地主和进步地主的说法么?但是如果把当年的某一些事情,放到今天的社会发展中来看,确实有很多事情实际上是有问题的,这些事情主要有:

1、借贷、高利贷、利滚利。

在民国时期,高利贷是一门合法的生意,因为在民国时期,银行在地方上还是一个稀罕东西,只有大城市里有。在地方上,如果当农民遇到了困难需要金钱时,是没有地方去找银行贷款的,那么怎么解决问题?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自己的主家借贷。

因此在那个时候,农民去向地主借贷,实际上是一种普遍现象,缺钱的时候借钱,缺粮的时候借粮,目的都是为了能够生活下去,而地主们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往往也是比较愿意帮助农民的。

因为从当时的社会关系来讲,地主与佃农实际上是一种共生关系,佃农需要土地维持生计,而地主也需要佃农过来帮助其耕种。因此如果地主做的太过分,那么对于他自己也是相当不利的,因为这样做会因为坏了名声而得不偿失。

当然了在民国时期,借贷基本上都是高利贷的方式借出去的,这是当时普遍的经济往来的方式,而且月息三分以上的高利贷比比皆是,还存在利滚利的现象。

所以那些在生活上抗风险能力是比较差的农民,在借贷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无法偿清债务,往往就会出现因为借贷而破产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往往这个农民将会因此终生无法尝清债务。

2、买卖人口

在中国历史上,人口买卖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只有在宋朝才被国家以律法的形式禁止,而在民国时期,由于战乱等原因,买卖人口是非常普遍的。这些买回来的人口,一般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虽然不会被主家当做牲畜一样使用和虐待,但是吃的差、干的多那是一定的。

在民国时期,买卖人口是一个非常“繁荣”的行业,当然了这也并不是一定都是恶行。因为兵荒马乱等原因,很多农民在破产之后,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将自己的儿女卖掉换取口粮,甚至有的时候为了有饭吃,会免费卖掉自己。

他们这么做都是为了能够在那个战乱的年代活下去,买下自己儿女的人家,也会让他们吃饱好做事,虽然在人格上已经不能与自由民想等同,但是毕竟还能有吃有穿。

但是他们的人身自由权、性自由权,生命权,已经因此不再为自己所有,所以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因为某种原因强暴、打死丫鬟、家奴也时有发生,而且主人家并不会因此受到什么惩罚,这恐怕就是买卖人口的弊端所在了。

我们今天讨论民国时期的地主如何去压榨农民,实际上这是一个割裂问题与当时社会状况的举动,因为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在今天看来的问题,在过去实际上是一个普遍现象,所以我们今年分析的这些,实际上就等同与用现在的法律去审判过去的案件一样,这样做很浅薄。


落下m


对于地主,我真的见过,我上小学时,村里的学校课堂占的就是地主家的房子。全学挍其实就是原来地主家的庄园,由六座即独立又相互相通的院子组成,为什么这样建,据老人们说这是全村最大的地方,老地主有六个儿子,所以建了六个院子。这家地主有三百多亩水田,在山西还有买卖,跟别人合伙开煤窑。解放后,房子归了村里,当成了学挍,地被分了。我上学吋,这一大家,在村里的只剩下六兄弟最小的老六,就住在庄园的后面的破房子里,据说过去是用来喂牲口的。这个老六,有两个儿子,解放前念书没有回家,一个在广西日报当总编,一个在矿务局当工程师。

那吋候开忆苦思甜会,父辈们也爱讲过去的事,因此从他们口中得知了一些旧社会地主的事。上面讲的哪家地主,将地租出去,因为我的家乡一年两熟,所以一年收两次租子,租子的方式是收粮食;剩下部分地是雇长工和短工,这家地主全年家里雇长工,管饭和给发一定粮食,即所谓的吃着熟的挣着生的,长工由帮闲管理,所谓的帮闲,其实就是狗腿子。农忙时敲锣招短工,即干一天算一天,也由帮闲管理,这家地主由于在我们村算大地主,所以不干话。至于在山西的买卖怎么样,不太清楚,只听父亲说,他亲自见过,一次就从山西拉回二十多大车的小米。

顺便说句,尽管是我村最大的地主,还是很节俭的,平时吃饭,只单独给老地主包点饺子什么的,其余家的人都跟长工吃一样的饭,即小米捞饭和杂面条等,因为哪时种谷子多。真的没有现在村里普通人吃的好。不知为什么,现在一些被打倒的地主后代,好多又成了有钱人。


春日之虎


说白了,地主与长工的关系不过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已,有雇佣关系就会有剥削,任何时代都是如此,大可不必妖魔化地主。其实所谓的“周扒皮半夜鸡叫”、“刘文彩的水牢”这种事情当段子看看就好,并不是事实,那只是特定年代的宣传手段而已。我来还原这两件事情吧。

周扒皮的真名叫做周富春,建国时已经60多岁了,周富春身无长技,只会种地,他靠省吃俭用逐步积攒家业,有了几十亩地,有了这么多的地当然要雇人干活了。其实周富春对长工很好,与长工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服。而半夜鸡叫的作者高玉宝也亲口承认了周扒皮的事迹并不是周富春所为,可谓真相大白。

刘文彩出身川中豪门大邑刘家,是川中军阀刘文辉的弟弟,是川军首领刘湘的叔叔。刘文辉刘湘在四川呼风唤雨,刘文彩自然也是水涨船高,日子过的很富足,但其实刘文彩并没有什么劣迹,所谓的水牢更是子虚乌有,刘湘在抗战爆发后出川抗日,是个爱国将领。刘文辉在四川解放时率军起义 投入了人民的阵营,建国后在人民政府担任过职务。刘文彩本人更是乐善好施,有大善人之称。我们对待历史人物要去芜存真,杜绝以讹传讹,才是真正的治史态度。


林屋公子


我姥爷去世都二十年了。活着的话一百多岁了。他说那时候的地主并不像宣传的那样刻薄。 一般地主家雇佣的长工短工都比地主吃得好。最起码比一般人家吃得好。因为如果地主对长工短工不好的话。他就不给地主好好干活。穷人家青黄不接的时候去借粮。一般也没有利息。相亲紧邻的没那么多事儿。地主一般在集体事上话语权多一些而已。当然也有极个别的刻薄地主。反正我姥爷说我们附近没有那样的地主。地主家一般都极其节约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按照现在的生活。那时的地主还没有我们现在一般家庭过得舒服


听雨154722114


我的祖上是山东沂蒙山区,拥有几十亩田地,是那个村子里的“地主”。

咱先不谈什么欺压雇工长工,那时候村子大多叫“X家庄”,一个村子里基本上都是宗亲,抬头低头都需要三大伯四小叔的喊着,你敢欺压你叔伯?还是敢调戏你婶娘?

那时候地主的孩子大多结婚早,而普通村民由于比较穷,结婚比较晚,这就导致我祖辈及四周庄子上的地主普遍辈份比较小,出门见到乡亲就需要远远的站下行礼,真的不敢不敬长辈,那是大德行。

奶奶说,当年雇帮工都是庄子里的人,奶奶需要天不亮就起来做饭,虽然不是大鱼大肉,但也保证水准之上(高于自家平时饮食标准),午饭送到地头,晚饭必须有肉有酒,虽然没有太好的酒,但自家酿的土酒还是有的。至于打骂雇工,这真的没有,自家实在宗亲,大多都是长辈,谁敢打骂?人家给你把活干到了,你笑脸相迎还来不及,你别说打,骂一句都臭大街啊!以下犯上,为富不仁真的迎风臭出30里。

逢年过节,爷爷需要领着晚辈去雇工家送上礼物,一个原因是长辈,一个原因是感谢人家帮忙。年底更需要把雇工家人请到家里吃顿饭。

现在都知道,一家几十亩地一年能收入多少,即使那时候生活成本低,可也就算勉强小康,跟庄子里的穷亲戚比起来也真的强不多少,如今的我还是不解,这样的地主也算阶级敌人?也算剥削穷人?



隔壁老王A0A


看了这个题目我想起了我们村的一个笑话。我们一群小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到我的一个远房二爷爷家去听他做忆苦报告,因为我那二爷爷从12岁开始给地主干长工直到47年解放。去了后我们问:二爷爷,过去地主怎么打你,二爷爷说:地主不打人,你好好的干活,他怎么会打你,不打人。(笑)我们又问二爷爷地主是给你吃糠吗?二爷爷笑着说:不,吃的是糁面饼子加'刀鱼。管饱。比地主家的人吃的好。好饭都给泥汉吃了,吃了好干活。我们哄堂大笑。老师带着学生走了。边走边说再也不找xxx讲了。直到现在村里仍然有人提起这事,都笑。那个社会都有好人,坏人,现在社会好,但周扒皮出的也不少,更有这霸天那霸天的真多


青岛西海岸新区为强


我家在东北上世纪初东北地广人稀,当时东北地方政府为了开发东北给开垦荒地很多优惠,听我父亲说我太爷在黑龙江省明水县用了五十块大洋就买了一百多亩荒地,那时候大多数地主是不欺负长工的一怕对下人不好对自己名声受损而且以后还不好雇人干活,二是怕长工干活偷奸耍滑报复他,所以大多数的地主都能与长工相处的不错。我太爷也是那样懂得对长工恩威并施把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太爷去世后我爷爷当家就不一样了,我爷爷人特别老实管不了人结果长工就开始出工不出力干活开始怠工起来,听父亲说负责饲养马的长工夜里也不起来喂马马都饿的卧槽了爷爷也管不了,到四几年的时候家就败了就剩二十多晌地不过也幸亏败了不然到土改就会很惨,土改时候定成分是中农这也说明当时东北土地是特别的多,因为关内有几晌地都定地主而东北不行如果那样东北大多数都是地主了,有点扯远了,所以说地主压迫剥削农民起码在东北是不存在的!


一星出东方


我们来看看历史,旧社会多么万恶。

举例:封建社会:诸葛亮治蜀,他收的税负是三十税一,沿用的是汉朝一向的惯例,这样子的税负太高了,也就是说老百姓一年的所得,得用拿出三十分之一来上交国家,蜀国还为屯田的百姓提供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

所以诸葛亮是封建社会。是需要批判的。三十分之一交国家,可见农民负担极重,彰显了封建社会的万恶。

到了民国,按照现在所载资料,实际地租已到六至七成。可见,民国时期地主阶级多么可恶。单比汉朝时,强了不少。

终于我们迎来了新中国,50-70年代,中国人站起来了,农民不在受压迫,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欢天喜地的交公粮,100%上交大队,由大队征收交付国家,由国家分配口粮。

不得不说,还是新中国最好。


你丫多谈事实少讲意识


关于地主压榨农民的现象的确大量存在,在那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月,掌握粮食的“培育平台”的人被称为地主,而相对应的就是“雇农”了。

作为80后的尾巴,上学时阶级斗争的教育还没有完全抹去,“地主”一词成为以“黄世仁”为代表的标准形象,“高玉宝”“白毛女”等人则成为众人怜悯的对象。

小编询问过很多80岁以上年纪的人,他们对解放前以及土改前有极深的印象,然而和大众所认识的却不大相同。

冀鲁交汇处是我的故乡,据说村里当时有几家地主,以我的宗族刘姓为例,据说人称“刘善人”,长工短工长期在几千亩土地上劳作,吃饭时,有的人把煮红薯的皮剥掉扔了,地主立马捡起来吃了。谁谁家有矛盾,“地主”又担当法官来。谁家有青黄不接的时候都来借粮,老人过世前,把所有欠粮的欠条都一把火烧了。

说到资本剥削和按劳分配有着模糊的界限,就像现在的很多企业,有些话不好说。

当然的确有很多坏事做尽的地主为人们所唾骂,凡事不能一概而论。



文止一刀


以前村有个小地主,雇用着三个家庭长工,其中一家是两代人父亲和儿子儿媳妇,在东家一干就是20多年,有一年儿媳妇生病死了,他儿子不久就疯了,隔一年老头也偏瘫,小地主一家就这样照顾他们父子好几年又赶上中国解放,不看凌辱的小地主上吊自杀了,那个逼死小地主的公家人有一天他儿子被人淹死,一起死的还有那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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