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177名學生聯名為投毒案凶手求“免死”,有用嗎

復旦177名學生聯名為投毒案兇手求“免死”,有用嗎

問:復旦177名學生聯名為投毒案兇手求“免死”,有用嗎?

答: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獨立審判權,不受任何組織、單位、個人的非法干擾。刑事審判活動中,一貫堅持貫徹“刑罰相適應”原則,被告人應該被處以怎樣的刑罰,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進行定罪量刑。能否減輕或從輕處罰,要看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以及其悔過認罪態度等酌定情節,而不是取決於輿論等外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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