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回家時發現家中有賊,用鑰匙把門反鎖後,賊被迫跳樓身亡,房主要負責嗎?

力拔山兮氣蓋世m


這個想法好,為民除害,自己也沒責任。

如果發生家中有賊,把賊反鎖是個好主意,否則,如果跟賊當面鬥,未必鬥得過,還可能有生命危險。不划算。

但把賊鎖在裡面就好多了,可以報警,等警察來抓捕,如果小偷爬窗逃走,摔死他是最好的,省事。

不過,這種可能性估計不大。既然敢做小偷,可能都比較專業,爬樓恐怕也難不倒他。如果發現他從窗口爬出,而警察尚未到來,就應該把小區的保安叫上,最好用喇叭喊話,讓所有業主都來圍觀,小偷在情急之中,就有可能摔死。就算不摔死,也要被活禽,把他扭送公安機關,順便打一頓洩憤。








李蓬國評論


這又是一例現實中真的可能會發生的假設案例,如果真如題所述,房主回家時發現家長有賊,及時用鑰匙反鎖房門,賊被迫跳樓身亡,那麼房主要負責嗎?



回答是肯定的:“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倒是房主應該向小偷的財產繼承人對遭受財產損失提出要求賠償,甚至因為房屋跳出人摔死導致房主居住產生恐懼等心理傷害,所以應向小偷財產繼承者索要精神損失費。

至於為什麼不對小偷承擔任何責任,我們從下面幾點進行分析:

第一,小偷的整個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他的非法過程中導致的任何意外,都不應受法律保護,也就是違法過程不應享有人權,所以責任只能他自己承擔。

第二,小偷非法入室,並不是房主邀請,來去都是小偷自己決定的事,與房主沒有關係。


第三,小偷屬於成年人,對所做的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也對事物的後果有清晰的判斷,他最終選擇翻窗逃走肯定也是做了危險分析的,在沒有任何強迫的情況下自己還去選擇有危險的方式,那就屬於自己找死了。

第四,房主發現有賊,不全反鎖房門,難道進屋去和小偷搏鬥嗎?或者開著門和小偷說“你從門逃跑吧!”,這現實嘛?再說小偷是否持有武器房主又不知道,開門才是最危險的做法。鎖門後房主肯定會進行報警的,這些都屬於正當做法,與小偷的死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

題主說的小偷被迫跳窗導致摔死,說得有些不妥,誰強迫啦?還不是小偷做賊心虛嘛!他怕的根本就不是房主,怕的是房主去報警!怕的是警察!所以即使說被迫的,也是迫於警察的威懾力,那麼就該找警察同志擔責啦!這不是無理取鬧嘛!所以任何人都無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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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發現家中有賊,用鑰匙反鎖門,賊被迫跳樓身亡。

這個房主,用鑰匙反鎖門,這真是一個明智之舉,反鎖門之後,報警,警察到現場,將小偷抓捕歸案,這是最理想狀態。

小偷不會在屋子裡坐以待斃,關門打狗是好辦法,所以小偷一定會想辦法逃跑,門走不了了,跳窗子就成了唯一選擇,跳窗子是有風險的,跳窗死亡,這是小偷命短,死得其所。

老天爺不欺誰,對於小偷,不是不報,還有天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房主是沒有任何責任的,一個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要看兩點,第一是否有過錯,第二是否違法,房主沒有任何過錯,也沒有違法行為,所以不承擔責任。

遇到這種情況,鎖門是鬥智的,衝進去鬥勇,與小偷打鬥不是明智的,要防止小偷狗急跳牆,自己受傷就不值得了。


韓東言



昨方明月圓今又彩雲歸


必須有責任,你不關門人家小偷怎麼會跳樓呢?不跳樓怎麼會死呢?以後記住一樓可以關小偷,二樓以上必須放生,人家如果有錢誰愛幹小偷這一行呢?膽驚受怕的,容易嗎?如果翻不著東西氣死了,你還有責任的,你幹嘛家那麼窮還住樓?害的人家白忙活了。誰不生氣,死了你能沒責任嗎?😃😃😃😃


萍兒179036456


記得曾經有位烈女,在反抗未遂強暴時殺死了侵害者,被判刑,當時有位法律專家就說過,人的生命權是最高權利,不能因為其它權利受侵害而剝奪別人的生命權,另外也有過追小偷,小偷跳河裡淹死,發生交通事故撞死、摔死的新聞報道,追趕的人都或多或少的承擔了刑事或者經濟賠償責任,以此推斷,這樣的情況經濟賠償是必然跑不了的,會不會有刑事責任要看法官怎麼判,遇到這樣的事情除了報警什麼也別做,能跑就跑,才是上上策。


手機用戶50095874350


小偷就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發現小偷,一定要敢於鬥爭,敢於抓小偷。如果回家時發現家中有賊,就用鑰匙把門鎖反鎖。這是急中生智的表現,是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的表現。對於這種行為,應當予以鼓勵和讚揚,使大部分人都養成一種主動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的風尚。



發現家中有賊,立即將鑰匙反鎖,將賊鎖到屋裡。之後立即報警,讓警察來抓小偷。

如果小偷狗急跳牆,或者是畏罪自殺,那都是他自己的事,與別人無關。

至於說小偷跳樓身亡,這也可以說成是小偷是狗急跳牆而身亡或者是畏罪自殺而身亡。小偷不論是哪種原因引起的跳樓身亡?這都是房主人無法預料和無法控制的,與房主人的行為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這是小偷心虛,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只要報警後依法取得相應的充足證據,那麼房主人是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小偷可謂是死一個少一個,活該!


法重情深


當然要負責!!在你家裡發現了小偷,那你可攤上事了。要是你家太窮,沒偷到什麼東西把小偷氣著了,你得負責!要是你家可偷的東西很多,那你得幫小偷提下樓去,要不然把小偷累著了,你得負責!說話聲音太大把小偷嚇著了,你得負責!幫小偷打個車,你還得祈禱路上別出車禍,要不然你還得負責!小偷現在就是碰瓷界又一奇葩!


只喝可樂的貓31


這件事情根本不存在被迫的行為,不存在違法性,也就不存在任何責任!

真的是不得不說:這年頭做小偷也是不容易,總是會有千奇百怪的各種死法,這不又出現了一例自己跳樓摔死的。很多人不禁要問:我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邊際究竟在哪裡,總是會有各種各樣的意外,有些我們自己的維權行為導致了小偷的死亡,最終還要承擔責任,那麼我們應該怎麼維權?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判斷:是否具有違法性,是否具備因果關係。

其一,是否具有違法性?

小偷陳黑摸進了我家裡面,想要在我家中偷竊,那麼此時我應該怎麼樣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呢?拿菜刀砍死他?還是用木棒打跑他?還是大吼一聲嚇死他?

從上面可以看出,面對突發情形,我們會有很多種反應。但是這些反應的重要區別就是是否存在違法性。小偷只是在我們家偷東西,但是我拿著一把西瓜刀砍了他,在他倒地之後還不斷 的對他進行攻擊,此時,我們的行為就有了違法性,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但是如果是小偷在我家,我只是關住了房門,小偷因為自己害怕而跳窗死亡。此時,我見到小偷因為害怕以及需要時間報警而關住了門,因為此事我們關門這一行為並不具備任何的違法性,也不會造成任何直接的損失,故如果不存在違法性,則不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是否具備直接因果關係?

小偷的死亡會有很多種,包括被嚇死、被打死、被跳窗,這些都有可能。那麼法律上看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則應該看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小偷在家中行竊,主人因為害怕而關門,這是很自然的反應。小偷被鎖在家中,但還是能有很多種選擇,哪怕是最終被抓,那也不至於喪命啊,關門這一行為並不直接導致了小偷的死亡,與小偷的死亡並不具備直接的因果關係,故不應該承擔責任。


羅召均律師


房主反鎖自己家的門,還要負責?這是哪門子道理?


近日來很多關於賊、小偷偷竊的新聞頻發,大多都是小偷在整個偷竊過程中遭受到了生命的創傷,所以要求賠償的事情。我想說了,為什麼沒有更多人去關注房主的安危呢?比如本事件說到的房主,如果房主沒有及時鎖門,小偷衝出來,把房主殺了,這怎麼算?最為關鍵的是房主沒有做什麼違法的事情。只是怕小偷來傷害自己而已,小偷跳樓是自己的選擇,最後墜樓也是自己的行為,跟房主有半毛錢關係嗎?


之前還看到一個更奇葩的新聞,一個小偷在偷竊過程中突發心臟病死了,小偷的家屬要求房主賠錢。這樣的賠錢可真是讓人哭笑不得。自己家裡人是個小偷不感覺到恥辱,自己家人死了不感到悲傷,反而用自己家人來賺錢,也可以說這個小偷真的是家門不幸啊。


但是我想說的是,只要是小偷進門偷東西,房主可以採取任何保護自己的行為,因為沒有人知道小偷身上是否帶了槍械,萬一不能先發制人,可能下一秒就是好幾個人傷亡的結果,為了保護自己的家人,房主有必要採取極端措施,就算是直接將小偷捅死或者將小偷退出窗子墜亡,都不用負責。


所以當大家遇到這樣的情況下,千萬別客氣,可能晚一秒,你的生命就受到威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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