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真的可以封杀孟美岐吗?

腾讯真的可以封杀孟美岐吗?

这些年,因为一些艺人的行为不端,吸毒啦,嫖娼啦,“封杀”这个词常常出现在娱乐版。封杀行为是监管部门所为,目的是净化社会风气。某个公司封杀某某艺人的消息我们也听说过,但对艺人而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到其它地方照样有饭吃,所以这种情况下的“封杀”其实没有多大效果。

最近,因为火箭少女孟美岐、吴宣仪退团事件,有网友批评孟吴二人的经纪公司没有契约精神,建议腾讯封杀二人,而且,大家普遍认为腾讯可以对相关艺人实施封杀,以前那些对旗下艺人也搞封杀的公司跟腾讯没有可比性。但是,监管部门的封杀,目标是社会公义;腾讯的封杀则是因为商业纠纷,二者有本质不同。当“封杀”这个词与腾讯不断扩张的帝国联系起来,对于腾讯自身,对于公众,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腾讯真的可以封杀孟美岐吗?

从信息发布和监管的层面讲,腾讯没有权力封杀孟美岐;但从实际操作的层面说,腾讯可以在自家各种平台上进行封杀,或是根据合同要求其它公司对其封杀。如果是这样,孟吴二人的星途可能就此跌落。两年不露面,大家都会忘记的。

但是我们要说,封杀某个明星属于信息监管的范畴。其一,腾讯没有信息监管的权力,这是肯定的(主管部门要求它自我监控的除外)。其二,腾讯的各大平台上,比如微信公众号吧,如果某家自媒体发布孟吴二人的信息而遭遇腾讯官方删除,那这就属于“公器私用”了。

腾讯明明是一家私人公司,为什么就成“公器”了?因为它的用户数量太大了,因为它的平台属性,因为它的媒体属性。可以说,腾讯现在是一家“国民公司”,谁都离不开,惟其如此,腾讯要履行的社会责任就越来越多,绝不能因为自身的商业利益去伤害自己的“公器”性质。如果这个底线都不能坚守,那它很可能变成“国民公敌”。

但是,腾讯还是有能力实施“隐形封杀”,比如在它的娱乐频道,可以不报道任何孟吴的信息,在腾讯视频频道,不上任何孟吴二人参与的表演。但是,如果是网友自主上传的视频,如果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腾讯就不应该以任何理由不予审核通过。

此外,腾讯自制的各种影视剧和娱乐作品也可以对孟吴进行“封杀”,不邀请她们就是。这是腾讯自主行为,完全是没有问题的。甚至,腾讯还会要求某些合作方不与二人合作,其实腾讯已经明确表态了,谁跟二人合作就给谁寄律师函。以腾讯目前的影响力,如果想做,即便不通过法律途径,仅仅依靠腾讯的影响力,也可以对二人进行实质性封杀。这对艺人来说,是很不幸的。

这也是我忧虑的事情,作为兼具媒体属性和内容生产能力的大型公司,腾讯越来越像一个帝国,抵牾它的意志,很可能遭遇“私刑”,而且在明面上不会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火箭少女所在的经纪公司或许破坏了契约规则,假设未来有一个明星因为表达了对腾讯的不满而被暗暗封杀呢?或者是因为一些和腾讯个别人的私怨而遭遇封杀呢?当年,陈佩斯得罪了央视,还能靠自己演出活下来,现在的这些明星离开互联网几乎没有继续发展下去的可能。

这并非是危言耸听。最近还有一则与腾讯有关的新闻,腾讯控股的阅文集团以155亿元的价格收购新丽传媒。

阅文集团是谁?阅文集团于2017年11月登陆港交所,前身是腾讯文学。2015年,腾讯文学收购盛大文学后,联合成立了新公司阅文集团,统一管理和运营起点中文网、创世中文网、云起书院、潇湘书院等网络文学品牌,以及QQ阅读、起点读书等移动阅读APP。这么说吧,你能想到的网络文学大IP都在阅文集团。

新丽传媒是谁?2015年-2017年,新丽传媒总共参与出品、制作并播出了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白鹿原》《风筝》《女医明妃传》等)、9部电影(《悟空传》《羞羞的铁拳》《夏洛特烦恼》《妖猫传》等)以及1部网剧(《余罪》)。还包括尚未播出的《如懿传》。

这场收购说明什么?说明腾讯正在向着影视制作的上游进发。据说,这次签约火箭少女们,是腾讯第一次签约艺人,可见还非常生疏。可以想见,未来的腾讯必定向着腾讯制作发力,自身会签约大量艺人。这种情况下,腾讯就成了艺人们得罪不起的那个巨人。绝对的权力就会引发绝对腐败,那么,如果顺着这个思路推演,未来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到时候监管部门会怎么看,普通民众又会怎么看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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