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打老虎艹
首先要為迪麗熱巴和王俊凱毅然與DG解約的做法點贊。不過,作為一名中國的演員,這麼做也是必須的。DG的做法等同於辱罵你的母親,這種情況下你還要賺他的錢嗎?即使會做出賠償,也應該把祖國利益放在首位,何況正常來講應該不需要賠償。
昨天曝出的意大利品牌DG辱華事件讓諸多中國網友怒了。事件的起因是DG發佈了一則視頻廣告,畫面中一個華裔女子用筷子吃意大利美食,整個內容有種族歧視的嫌疑,讓人感覺這是在侮辱中國人和亞洲人用筷子吃飯的方式。而且DG設計師Stefano Gabbana還與網友開懟,對中國出言不遜,公然辱華。
事件爆出後,在中國引發巨大輿論反響,陳坤、李冰冰、章子怡、黃曉明、霍思燕等藝人,都宣佈退出原定昨晚在上海舉辦的DG時裝秀。包括中國的模特和工作人員也都選擇罷工。最終這場秀只能宣佈取消。事後,DG稱其官方賬號和設計師賬號均被盜。但這個理由太牽強了,很難讓人信服。
與DG有關的品牌代言人迪麗熱巴、王俊凱更是單方面宣佈與DG解約。
此舉讓人拍手叫好,但也有網友擔心兩人會不會因此支付鉅額違約金。
其實這種擔心大可不必,一般這種代言合同都是很嚴謹的,方方面面可能出現導致解約的原因都會提前加入到合同中,尤其這種一方損害另一方形象的情況,肯定是要進入免責解約條款的,所以正常來講不會賠償,頂多就是以後不再合作了。估計以後也不會有華人明星跟DG合作了。
兩人在聲明中說得很好,祖國利益高於一切,體現了我們的人格和尊嚴。如果真要賠,中國人捐款幫你們賠。
捕魚小分隊
D&G辱華事件不斷髮酵之後,不只是與之合作會出席原定計劃在11月22日大秀的明星發表聲明拒絕參加外,D&G的兩位亞太區品牌形象大使包括迪麗熱巴、王俊凱相繼發表聲明單方面與D&G終止合作。
如果是按照一般合約條款來說,迪麗熱巴、王俊凱單方面提出解約、終止合作必然是屬於違約方,不過在合作品牌D&G辱華的前提下,在祖國利益高於一切的宗旨下,就算要賠違約金也必須要解約。這一方面,合作品牌辱華,侮辱的不只是民族、國家,也是明星本人,在這樣的情況下都不離不棄,不是真愛而是喪事良知,相信沒有哪個明星會賺這種錢;另一方面,及時解約表明態度也能為明星本人樹立更為良好的形象,贏盡了口碑,賺到了掌聲,這不比卑微地投靠品牌方更有意義與價值嗎?
迪麗熱巴與王俊凱在於D&G簽訂的條款中,必然有特殊條款,比如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合作,這其中也包括一些基本的底線,況且這一次是品牌方有錯在先導致明星不得不解約,因此不見得迪麗熱巴與王俊凱單方面與D&G解約會要賠償很大一筆金額。另外,理虧的本來就是品牌方,要追究起來難道不應該是明星本人去追究嗎?當然,沒有看過合約內容,以上這些知識個人的看法。
小小軒軒軒軒
先說一下杜嘉班納,我開始真正瞭解這個牌子確實是因為迪麗熱巴,因為她和這個牌子太契合了,她天生就適合這種明豔的衣服,可以說杜嘉班納在中國市場的成功絕對有迪麗熱巴的幫助!
一個幾十年的紅血高奢品牌被單方面解約,有扛精就說公司可以反告或者合同嚴密不一定要賠錢。就算迪麗熱巴公司合同再嚴謹,dg方也會不惜代價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違約金在所難免。嘉行或許會出這筆錢,但是後期還不是要從迪麗熱巴身上討回來,又一輪新的壓榨
這次杜嘉班納事件,真正造成直接損失的還是迪麗熱巴和王俊凱兩位代言人。陳坤李冰冰他們也確實剛,但是他們沒有和dg有直接利益關係還能獲得一致好評,有些網友太雙標了吧
再說黑子罵迪麗熱巴掛熱搜不下,我是看著的,迪麗熱巴與dg解約熱搜第一的時候被秒撤,王俊凱和其他藝人與dg相關的都被撤下來了,迪麗熱巴單人熱搜又一步步上來,路人看見了會點進去吃瓜,黑子見了就進去扛,粉絲見了會誇,看見迪麗熱巴四個字難保你不會點進去,這就是熱度,這就是居高不下的原因,流量大還怪她咯?
我後來有去看她的微博,我不知道她粉絲說的直播前換下dg衣服拆散編髮是否真實,但是關於她人生意義的獲獎和五千萬粉絲的兩條轉發破千萬的微博都被她刪了,關於dg的所有都刪了我就覺得她很棒
最後說一下,什麼時候愛國這種事變成營銷了,這種事就算上一百個熱搜又算什麼,比起誰誰胖了瘦了之類的亂七八糟的要好太多,我希望網友可以客觀理智吃瓜,我們做不到他們藝人解約賠錢,模特罷演毀演繹生涯這種高尚的事情,我們就算吃瓜國家也是第一位
愛要大聲說出來,國家榮譽高於一切,就算你假惺惺地發個朋友圈也是一件值得讚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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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站在明星的角度來看,無論是否會賠款都一定會去取消這份合作!畢竟國家面前無偶像,辱華後果你承擔不起!!對於大部分的明星來說都是靠著聲譽和影響力來吃飯的,那麼連民族尊嚴都捍衛不了,何談受得起粉絲親愛這件事!所以對於這些明顯我們要點贊!因為錢可以再賺,但是聲譽一旦身敗名裂,就很難在東山再起了!
對於DG而言,我覺得真的要好好考慮一下自己的處境了!當年的樂天就是因為太低估了中華民族的團結力量,從而肆無忌憚的觸及底線和紅線,最後的結果又是如何呢??
據數據顯示,樂天每月營業額損失高達1000億韓元,2017年上半年,樂天已經虧損了高達830億韓元,摺合人民幣接近5億!!最後只能慢慢撤離中國市場!!
那麼多明星已經選擇了不惜賠償的代價來進行捍衛祖國尊嚴,想必國人會更團結,直至DG給出一個滿意的道歉為止!是走是留自己決定吧,中國絕對不差一個DG,但是DG能否放棄中國市場呢?
對於DG來說,我認為現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份非常有分量的道歉,而不是靠打折和刪除視頻來解決!要知道,當年樂天倒不倒閉,中國民眾說了算!今天DG依然如此!在辱華面前,國人都是零容忍的!不要和我們談利益,在祖國的尊嚴面前我們只選愛國!!!
琅琊榜首張大仙
王俊凱和迪麗熱巴是單方面提出解約的,按理論是要賠償的,DG是意大利奢侈品,也是他們兩位為數不多的高奢代言,賠償的金額一定不是小數目了,這兩位可以說蠻倒黴的,而且王俊凱損耗是最慘烈的,因為之前的物料有些用了dg這個品牌拍攝,所以要作廢,重新拍攝,雜誌方也要求賠償,弟弟可謂諸事不順,工作量也大大增加了。對於dg,今年它是要打算進駐中國並擴展,今年也陸續在中國發達城市建立了實體店,而且兩位代言人顏好粉絲購買力宣傳力國民度都可以,最主要是能駕馭土裡土氣的衣服,本來有更好的發展,但偏偏要作死,這下場是自找的,兩次發聲但就是不道歉,作為高奢品牌,連最基本的尊重都不會,中國現在強大了,就算現在下跪道歉,中國人也不會多看你一眼。
老霸說娛
說實話,不怎麼關注時尚界的拾憶在此之前對杜嘉班納瞭解並不是很多,直到這兩天一位杜嘉班納設計師在和網友涉嫌辱華聊天對話被曝光,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之後。
對於這個靠好萊塢明星捧出來的意大利奢侈品牌也因為這件事情受到了極大的影響,不僅許多華人明星,如章子怡、黃曉明、陳坤、李冰冰、火箭少女101、張慧雯、範丞丞、唐藝昕、陳學冬等人發文表明自己愛國立場,而且原本計劃在11月22日召開的DG上海秀也因為國內模特和眾多中國明星拒絕出席而不得不取消。
除此之外,原本是杜嘉班納品牌的亞太區品牌形象大使迪麗熱巴和王俊凱也因為“辱華事件”宣佈和杜嘉班納終止合作。
對此,不少網友紛紛給迪麗熱巴和王俊凱點贊,但是也擔心單方面解約會不會造成迪麗熱巴和王俊凱承擔鉅額的違約費,其實對於這件事網友們不用太擔心,因為藝人在和品牌籤合約時一般都會有附加的條約在內,這些條約就包括如果發生一些不可抗力或者涉及到合作雙方底線事件時,雙方有權單方面解約的,因此,此次解約的迪麗熱巴和王俊凱只會損失這筆代言費而已。
最後,還是要給迪麗熱巴和王俊凱點贊,在涉及到我們底線的事件時,第一時間站出來表態,而且,迪麗熱巴不僅刪除了所有和杜嘉班納有關的微博,可以說這波操作十分的剛啊。
而且,目前D&G的設計師對於這件事情依舊沒有真心道歉,還拿“被盜號”說事,態度十分敷衍。
對此,中國網友十分不能容忍,與此同時,中國八家主流電商平臺均已下架D&G產品,這也領D&G在中國基本上沒有銷路,對此,D&G還不反思,真的是“煮熟的鴨子——嘴太硬了”,而D&G混到這種地步,拾憶也只能說是自作自受,活該啊!
拾憶物語
啥?
賠款!
馬德,看後氣的瑟瑟發抖😡
一邊喊吃奶,一邊嫌奶小?
小心中國媽媽來個“劉備過肩摔”
摔死你個腦殘D&G!
氣的我給你買了那麼多藥!
滾回意大利,慢慢吃!
迷途日記
作為中國藝人,無論什麼場合都該維護祖國的形象,這次迪麗熱巴、王俊凱單方面解約值得點贊。後續是否需要賠款,要看合同簽訂的條款,但應該影響不大。
昨日,意大利奢侈品牌DG原定的走秀活動被迫取消了。起因是DG設計師Stefano Gabbana在推特上發表辱華言論,還用上中國是屎等字眼。如此出言不遜的行為頓時激起群憤。
而這次參加走秀的中國模特率先罷工,以此表達不滿。中國藝人陳坤剛下機就獲悉這次的辱華事件,立馬拒絕了DG工作人員的接機,直接返回了北京。此舉真是剛,粉絲紛紛為他點贊!
隨後迪麗熱巴、王俊凱等DG品牌代言人發表聲明,單方面解約。眾多中國藝人拒絕出席這次的走秀,DG面臨了一次巨大的公關危機,被迫官方宣佈取消這次活動,網傳後臺有外國工作人員因此痛哭。
但是反觀DG的公關回應,真的是毫無誠意。事發之後,設計師Stefano Gabbana說自己的賬號被盜了,發表辱華言論的不是他本人,這也是太牽強了。而且DG官方今天做出聲明,表示對這次活動取消很不幸,全文沒有提及半句sorry,更是引發網友不滿,這根本不是道歉好嗎!!!
所以我覺得這次迪麗熱巴和王俊凱做的沒錯,維護祖國的形象是每個中國人的責任,何況他們還是大眾人物,更應該給中國人長臉!但是也有人擔心他們會不會需要賠償,畢竟單方面解約是違約的。我覺得不用太過擔心,合同條款上應該有這種情況的約定的,按照合同走就是了。如果需要賠償,藝人也是能夠擔當的。照理不應該賠償的,是DG做錯了,還沒有好好道歉,涉及到辱罵國家層面的問題都不可原諒!
最重要的是,這次辱華事件是品牌方犯的錯,敗壞了整個中國對該品牌的印象,以後不會有中國藝人願意再次合作的了。這才是重點,希望DG官方給出正式的道歉,不要再發一些不痛不癢的回應了。
我真不是文青
賠不賠款那是法律說了算,我們應該為他們的態度叫好,任何時候,祖國不容侵犯。
娛子社
D&G辱華事件不斷髮酵之後,不只是與之合作會出席原定計劃在11月22日大秀的明星發表聲明拒絕參加外,D&G的兩位亞太區品牌形象大使包括迪麗熱巴、王俊凱相繼發表聲明單方面與D&G終止合作。
如果是按照一般合約條款來說,迪麗熱巴、王俊凱單方面提出解約、終止合作必然是屬於違約方,不過在合作品牌D&G辱華的前提下,在祖國利益高於一切的宗旨下,就算要賠違約金也必須要解約。這一方面,合作品牌辱華,侮辱的不只是民族、國家,也是明星本人,在這樣的情況下都不離不棄,不是真愛而是喪事良知,相信沒有哪個明星會賺這種錢;另一方面,及時解約表明態度也能為明星本人樹立更為良好的形象,贏盡了口碑,賺到了掌聲,這不比卑微地投靠品牌方更有意義與價值嗎?
迪麗熱巴與王俊凱在於D&G簽訂的條款中,必然有特殊條款,比如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合作,這其中也包括一些基本的底線,況且這一次是品牌方有錯在先導致明星不得不解約,因此不見得迪麗熱巴與王俊凱單方面與D&G解約會要賠償很大一筆金額。另外,理虧的本來就是品牌方,要追究起來難道不應該是明星本人去追究嗎?當然,沒有看過合約內容,以上這些知識個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