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差额人员在下一步改革中,会怎么改?

梦阳103216531


事业单位中,差额事业单位是指使用差额编制,由地方财政按比例部分供给人员经费和工资待遇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之所以成为差额供给,是因为事业单位承担着一部分生产经营职能,或者是收费职能、中介服务职能,有经营收入。同时,也承担着一部分公益服务和管理职能,不能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或者完全自供自给。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差额事业单位,除乡镇卫生院被划分为公益一类外,其他基本上都是公益二类,有的甚至是生产经营类。改革要求,公益二类要剥离出公益服务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公益服务职能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一起,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由竞争,自负盈亏。

事业单位改革后,原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由组织、人事部门调任担任管理人员等岗位的正式职工,可以随公益职能,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所有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一律随企改制,到新成立的企业重新就业,或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

改革以后,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和生产经营职能,只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财政全额供给。因此,对于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来讲,如果能转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就会改为全额事业编制,如果随企改制,就会成为合同管理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真宁腔调


事业单位差额人员指的应该是非财政全供人员,在下步改革中的方向就是随着单位性质的变化而改变。简单来说,所在单位转企则随之转为企业人员,若单位进行职能合并或者取消,则进行分流或者自主择业。

按照社会功能,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从事公益服务三类。

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已经很明确了,进行分类改革。改革后,该调整的要调整,该转企的要转为企业,对不适应社会需要的事业单位还会取消。从经费来源上划分,事业单位分:全供、差额、自收自支三种。题目中提到的差额人员多在差额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在这次改革中也是重点改革对象。

差额单位根据其功能,将会进行合并、取消或者转企。在人员安置上,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等原则,所在单位进行合并可随职能调整到新的单位,如果所在单位改为企业,则可根据个人意愿化转为企业人员。这里插一下,其实转企并一定是坏事,我们这里的自来水公司刚刚进行了改革,有事业转为了企业,人员也大部分一块转了过去。改革后的结果让不愿去的人傻了眼,跟着过去的人员在原来基础上平均涨了一千多元。

在这次改造中,还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就是缩减事业单位的数量和编制数量。结合辽宁省改革的例子,一下子砍掉了很多事业单位。所以,我感觉改革后单位部分人员可那要下岗了。对这部分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自主择业。这部分人员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单位的临时人员,也可能会有部分差额人员。总之,大家提前做个心理准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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