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
申報、領取最新消息來了
北京市交管局公佈
使用《產品目錄》外電動自行車的市民
可在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
領取臨時標識
市民現在可通過“北京交警APP”
進行“線上申報、線下領取”
也可通過該APP預約時間地點
之後到現場提交身份證明
並交驗車輛後領取臨時標識
先下載北京交警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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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辦理、現場申領
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預約申領臨時標識的時間及地點,預約成功後,到現場提交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領取臨時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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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報、線下領取
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車輛信息,經交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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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用戶下載安裝“北京交警”APP,點擊首頁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平臺”開始申請。
提醒:
臨時標識適用於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的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
市民可通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政務信息->通知公告中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進行查詢。此外,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網、“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也提供目錄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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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標識發放範圍
臨時標識適用於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的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
此外,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網、“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即將開通)也提供目錄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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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期管理時限
對已經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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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路行駛要求
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目錄外電動自行車,應當懸掛臨時標識,並遵守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的有關規定。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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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標識申領時間
車輛所有人應當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向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不再發放臨時標識,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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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標識樣式
此次臨時標識樣式為桔黃色標識底色,上部為“京臨”二字,下部為七位阿拉伯數字,要求懸掛在車輛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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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憑證丟失解決辦法
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的,群眾可持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到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業務。
北京交管部門特別提示:
一是過渡期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有6個月辦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車主均按照相關流程可到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請廣大市民合理安排時間辦理;
二是對於2018年11月1日以後購買的目錄內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15日內持相關手續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管理站申領正式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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