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开车撞小学生的司机是不是该被判死刑?

尼古拉斯_嘚瑟


这个司机是一定会判死刑的,现在舆论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一个错误,就是率先的把案子定性为交通肇事,交通事故,甚至有媒体直接说是车祸,这是有问题的,这个事件是明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恶行刑事案件,所以可以判死刑,也应该判死刑。



今天中午12点半,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校门前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截止到16时50分,已造成6人死亡,17人受伤。从视频可以看到,这个案子基本就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有三个档处罚,1、普通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15年。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差距是相当大的。这个案子,大概率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所以我分析基本就是死刑了。


韩东言


没有死刑,不超过十年



我想看看你425


若是让我来分析,这个司机完全可以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惩罚,最高可判死刑……

视频小编看了,孩子们在过马路时,为了保证安全大家都是紧紧挨在一起,其他车辆见状纷纷予以避让,孩子则有序的走过马路。

可就在即将走到对面时,奥迪司机从远处对面车道飞驰而至,加速驶过中实线径直向孩子们撞过来,视频中看的清清楚楚,他是一点速度没减就撞上去,包括路上其他行人,也被撞得飞了起来,最后车子在人群的阻拦下速度稍微慢了一点,结果他最后还是夹着尾巴逃走……

可恨、可恨、可恨啊!

驾车造成他人死亡的事故,可涉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等。

其中交通肇事是指正常开车撞人致人死亡;

危险驾驶罪则是指的醉驾、飙车等发生的事故;

我为何在文章开头觉得这厮适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原因如下:

正常来讲,醉驾后发生事故,司机一般都是停车接受处理,正常交通事故撞死人后,司机也会停车报警,而这名司机竟然撞倒一群人,竟然毫不犹豫的开车逃走,此举恶劣程度远超出一般交通肇事罪范畴。

我甚至怀疑这厮有故意之嫌。

如果有人说这厮可能是醉驾,那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中,对于醉酒驾驶在特定情形,尤其连续冲撞或在肇事之后仍继续冲撞,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应认定行为人具有故意(多为间接故意),其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据此,我觉得奥迪司机可以此罪来定性。

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奥迪司机造成孩子5死18伤,早已达到“严重”的程度,我相信司法部门必会对其予以严厉惩罚,我猜测司机或被判刑15年以上至无期徒刑之间。

当然,这最终还要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若是发现这厮是报复为之、故意冲撞,那判其死刑也足够了……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本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也就是15年,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别要点是,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视频里可以看出那名司机是故意驾车逆向行驶撞向人群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为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客观方面也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驾车在马路上冲向不特定人群)而不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以法定刑更高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而且还有逃逸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到目前为止已经5人死亡,18人受伤了。这些可怜的孩子们本应该在放学后回家享受天伦之乐,却命丧车轮下,对这种行为法律一定会处以极刑!


刘辉律师


坚决支持重判!

这名肇事驾驶员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对于这样的危害极大,造成的伤害极大的犯罪行为,毫无疑问不会让他轻易逃脱惩罚的,等待这名畜生驾驶员的一定是严肃的审判,一定是法律庄严的审判。

11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葫芦岛建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重大事故。当时正值学生放学,学前班一班学生在排队过马路期间,一群学生过马路快到对面时,一辆奥迪轿车快速冲过来,多名孩子被撞倒、辗压,场面令人十分心痛。据最新通报信息,这起惨案已致6人死亡,17人受伤。

通过回放视频可以看出来,奥迪车逆行,突然加速,突然撞向了正在过马路的孩子们,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撞人后,奥迪车逃逸。警察接到报案后立刻开始抓捕肇事者,最终截停了奥迪车,抓到了这名肇事者。

目前,这名肇事者被抓获,具体犯罪原因正在调查过程中。从这名驾驶员驾驶奥迪车撞向孩子们的瞬间画面来看,奥迪车直接加速逆行冲向了孩子们,简直是让人非常心痛,对于这样的人渣,对于这样的畜生,坚决支持重判,坚决支持。

从画面来看,感觉上奥迪驾驶员是故意而为的,具体为什么要伤害学生,为什么要干这样的伤天害理的犯罪还不得而知。对于这样的畜生,对于这样反社会的畜生,坚决支持重判。想想这些可怜的孩子,想想死去孩子的家长的痛苦,想想孩子家长的心痛,真的是感觉这个畜生简直就是太丧心病狂了,太没有人性了。

综上所述,对这样的肇事者,感觉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对这样的畜生必须重判严惩,还要给伤亡孩子的家庭给予经济赔偿,只有这样才能够稍微平复一下受害孩子家庭的痛苦。


睿思天下


每一个正常的人看见人群聚集的时候都会有意识的减速,而绝对不会和行人进行一些心理较量,是得看谁先让步的。

正常人都知道人群密集的时候行动极其不便,它们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向前前进,或者分散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减速不卖行的话,谁都不能保证车辆不会出现机械原因,机械故障,一旦遇到人群密集区,正常的驾驶员都是躲避之。

经常在路上我们看到穿越红灯的队伍,包括成年人的队伍,包括学生出行的队伍,这些在司机眼里都是最需要违反自己意志,比如说你有在发急的事情,也需要等一等,也需要让一让的事情。

那么作为一个蓄意制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人,这些对他都是无所谓的,头脑发热那么等待他的就是脑袋搬家。

如果这件事情还不能让一个人警醒的话,还不能让社会让人警醒的话,那么它所带来的后患效果无穷无尽,故意驾驶,故意冲撞,故意杀人,故意逃窜,这一切一切还不能死刑的话,这个世界下一次就没有人再遵守交通规则,大不了冲上去。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维持正义的工具,没有了正义社会谈何发展,如何让每一个人心安理得的生存,心安理得的做自己的事情,因为做的再好都有危险,所以说正义必须。

我们不懂法律,但是我们知道古代有一句话,杀人偿命


谈笑有白丁往来无鸿儒


必须判死刑!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逃逸造成两人死亡的,就已经算是情节比较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次事件性质特别恶劣,而且目前已经造成了5人死亡,且死亡的都是孩子,有18人受伤。

看过视频的人应该都知道,最让人感觉到愤怒的是,当时黑色奥迪车冲向学生的时候,丝毫没有减速行为。把学生撞飞以后,反而加速逃逸。这种行为太过于恶劣,造成多人死亡,18人受伤,情节特别严重。

所以,支持这种人被判处死刑。即使是村支书的儿子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想想看,那些还是一群孩子,他们的父母好不容易把他们养这么大,就这么因为这场事故而天人永隔了。无法想象他们的父母听到这样的消息该是一种怎样的悲痛。

坚持支持严惩凶手,不判死刑不足以告慰那些孩子的在天之灵!


保险岛岛主


必须死刑,这个非常支持!

且不说是什么原因撞了那么多学生,就一个逃逸足够他判个死刑了。你撞了那么多人你还逃!你真是没脸没皮天下无敌!

如果我是受害学生家长二话不说按倒就打!你#的!我要你陪葬!谁在现场都不好使!5人死亡,18人受伤!什么概念?这23个同学家长就把你蹂躏舒服!

超速!撞人!逃逸!你他狼#的你占全了!开个车你就不认识自己是谁了是吧,看你长的都不像好人!

衷心希望法院能法外开恩,判你死刑立即执行,没收全部财产剥夺##权利终身!怎么感觉还不解恨呢!这样判社会才会满意!孩子的家长才能得到少少的安慰!

不知道大家满意不,如果感觉过瘾!解恨!记的点击右上角红字“关注”,谢谢





人生不掉线


关于这个事件,只要涉嫌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刑毫无疑问,但是必须排除嫌疑人精神病发作或车辆机械故障,



12345688顺流


死刑,必须死刑,而且建议公开行刑,多打几枪。目前无辜的孩子五死十八伤,这人不死还有谁该死。逆行,加速,冲撞无辜的孩子,逃逸,我现在不用等他口供,这事情过程里充满了故意,嫌疑人主观满满的恶意,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造成这么恶劣的后果,必须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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