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历绝诊hxta


一个重刑犯,带着手铐脚镣,被衙役押着,一步一趔趄的走上大堂,大人拍了一下惊堂木,说——

“判你有期徒刑二十年!”

犯人仰天长啸:冤枉啊!!!


以上是我胡扯,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原因是。古代没有二十年徒刑,连两年都没有。另一个原因是,如果真的被判二十年徒刑,犯人的反应大概率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现代人对古代有很多误解,比如很多人问:古代闹饥荒的时候,为什么不被抓进监狱呢?这样就可以不被饿死了呀!

这就是典型的现代人误解。

监狱管饭,这是在物质极大充裕的现在才有的,清朝以前,监狱都是不管饭的。清朝才有了关于“监狱管饭”的规定,但是执行力度也很差。古代监狱,是要家属自备饭食的,否则你以为古代送饭到监狱里的人是为了给犯人改善伙食??


只有那些实在没有家属的人,监狱才会管他们几天的饭,之所以是几天,是因为判决下来,他们就该哪去哪去了。

古代生产力落后,粮食是非常珍贵的资源,老百姓辛辛苦苦一年,也就是为了有口饭吃。要是犯点罪就被国家包养,不用工作也有吃有喝,那岂不是美死了?有这种好事?

现代日本,就有一些老人,因为无钱养老,宁可犯罪被抓进监狱,里面供吃供喝还给看病,美得很。

但是你以为古代朝廷傻啊?老子辛辛苦苦收点税,自己的士兵都养不活,拨出粮食养活一群犯人?想得美!

所以古代政府对于罪犯,不判徒刑,而是改判肉刑。

比如最低的“黥刑”,就是往脸上刺一个“贼”字,等于是官方认证的罪犯,梁山好汉人手一个。再严重的,比如“yi刑”,割下鼻子,“膑刑”,挖膝盖(听起来就可怕),甚至还有“宫刑”,也就是太史公司马迁遭遇的刑罚……

再严重的,就直接刽子手一刀了事儿了,什么“有期徒刑”二十年?不存在的。

而流放,属于“五刑”之一,但是并不常用,执行局很低。

古代人口稀缺,生产力全靠人口,没人就不能种地。对于一些肉刑,比如砍手跺脚的,等于让他们失去了劳动能力,以国家的角度看是不合适的。所以即要处罚犯人,又要让他参加生产,最好的办法就是发配。

古代的边疆地区条件非常艰苦,要啥啥没有,所以把犯人往那里打发。

比如两广云南,一直被古人认为有“瘴气”,人口稀少,蛇虫横行,而且养不活家畜,养成了广东人啥都吃的饮食习惯。放在古代,又潮湿又艰苦的条件,对于犯人是很痛苦的。

比如黑龙江宁古塔,冰天雪地,也是要啥啥没有。一帮粗鲁的八旗兵天天把你当奴才使,这对于“全家发配宁古塔”的人来说,真是生不如死。

而且对于安土重迁的中国人来说,古代被发配,几乎就等于一辈子不能回家,是生活与精神的双重打击。



不过事实上,古代的流放执行率并不高,而且去的也不都是边疆。原因很简单,因为流放也是需要成本的——总不能让犯人自己去吧?还得有人押送他,一来一回不少时间金钱,没人爱出这趟没油水的苦差。所以很多都是像《水浒传》里那样,几个县之间来回发配,让你离开本地,去外地当兵而已。从中也可以看出来古代军队的成分,那真是好男不当兵,啥人都有。


大部分被判流放的犯人,都以肉刑代替了,比如打板子,按流放里数换算成板子,就不用走了。与犯人相比,反倒是官员的流放,执行的比较彻底。因为政敌希望你远离首都,越远越好,
而且官员也不用考虑发配成本。

不过官员不算“流放”,而是“贬谪”,是贬到地方当官的,跟犯人的待遇当然不一样。甚至有很多官员才贬到偏远地方当太守(市委书记)。苏轼先被贬到了湖北,政敌不爽,后来贬到了广东,政敌还是觉得不爽,贬到了海南!实在没法再往远了贬了,再贬就贬到菲律宾了……

苏轼即使是官,在南方过的也很苦,因为没肉吃,苏轼居然馋的吃壁虎(吐……),可想而知犯人是什么条件。不过苏轼向来随遇而安,甚至在广东惠州时,还写了一首诗,被开封的政敌看见气的不得了:

《惠州一绝》

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哈哈哈哈哈


小约翰


实际上,流放是非常重的刑罚。

第一,过去交通不发达,流放千里就基本过了两三个省,没有盘缠的罪犯,也没有官府出具的路引很难回乡。所以从管理成本来说,流放更能减少看管费用。就如重刑犯被关在沙漠里面一样,让你跑都不会跑。

第二,流放不是说驱逐到某个地方就任由罪犯随便做什么。除了判决里专门指定的军前效力之外,一般罪犯要接受管营官员的监督,完成规定劳役。这样的编管非常严厉,如北宋著名政治家石介,死后被大奸臣夏悚诬陷逃亡辽国借兵废帝。虽最终没有开棺验尸,但处分非常重。子侄仆人编管他州一年,因无人打理可怜的产业,石介妻眷子女几乎饿死。

第三,过去是农耕社会,也是宗族社会。脱离宗族力量关照的罪犯处境十分困苦。钱财物资非常少,尤其读书人无法做工务农,只能依靠朋友亲戚接济,熬日子等待大赦特赦。比如苏轼被贬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实质这不是贬官任职,而是流放黄州,需要被当地官员监视居住。苏轼夫人当时将钱财分为12份,每月取用一份。原本以为最多一年,结果最后是4年多时间。第二年就没钱了,王夫人甚至亲自赤足下地(鞋也要钱啊)挖野菜,苏轼父子两人则是开荒种地(黄州太守批給的废弃军营及50亩坡地,苏东坡之名由此而来),可惜两人农耕水平不足,温饱都很难。这还是黄州太守没有給苏轼长子苏迈安排劳役的结果。


四川達州


“流放”一词,虽然不致死,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好像没那么严重。但是,其实在古代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刑罚。甚至,有人宁愿死也不愿意遭受流放之苦。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流放是一种什么罪。


流放是死刑之外,体现统治者“仁政”的一种刑罚,我国三大流放地分别是西北边疆、岭南地区、东北宁古塔。一个比一个荒凉,且路途遥远。流放可不是旅行,流放者需要步行,被押送往目的地,其间需要忍受劳累和饥寒交迫,单是这段路程就十分痛苦。

雍正王朝中,雍正皇上生气时常说的一句话“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意思就是不但要流放到寸草不生的宁古塔一带,还要给边关战士当奴隶。男的世代为奴,女的世代为娼。所以,一般人听到这句话后,宁可杀了妻女之后自杀,也不愿被流放。因为流放之后,生不如死,倒不如来个痛快的。



所以,流放是一种特别残忍的刑罚,不但要承受肉体上的折磨,还要接受精神上的折磨,更要承受相思之苦。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被流放的人,一般难以再回故土,与亲人团聚,有的会在流放地当奴隶,从事体力劳动,有的则会被充军,经常当炮灰。完全失去了活着的意义,从此便如行尸走肉一般,苟活人间。


历史密探


在许多古代剧里,经常会出现罪臣及其家眷被流放的桥段。有人会质疑道:既然罪大恶极为何不秋后问斩,还要派衙役押送到千里之外的地方?难不成完成这段艰难的旅程,就可以洗清罪过,回到家乡安然度日了吗?

其实,流放这项刑罚残酷程度仅次于死刑,但比死刑有更深远的意义

古代中国是繁荣的农业文明国家,大多人被束缚在土地上,安土重迁,人们强调家族主义,向往子孙满堂、四世同堂的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遭受流放者背井离乡、难享人伦之乐,实为人生之不幸。

中国国土广阔,而历代君王对流放之地的选择也是煞费苦心,西北绝域、西南烟瘴、东北苦寒以及一些荒芜的海岛都前后成为过流放地。流放者跋涉千里,走到荒无人烟之地,永世不得离开,简直生不如死。

被流放的一路,是由官兵押送,长路漫漫的苦差事,官兵心里也不痛快,对犯人必然是连打带骂。要想少受点罪,就得贿赂官兵,可是一般被流放的犯人都被抄家了,哪还有钱打点啊,所以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

就算活着到了流放地,也要给戍边的战士为奴为婢,每天干着苦力,吃糠咽菜,还少不了棍棒伺候。若是女眷被流放,势必沦为押送官兵和戍边战士的泄欲工具,生下孩子一样为奴为婢,所以许多犯人在流放之前索性自杀了。

古代朝廷大费周章将犯人押解到荒芜之地不仅是为了惩罚,还有补充兵源、建设边疆的用意。

古代士兵都不愿意去边远地区戍边,那么将犯人发配到此,命其世世代代守候在这里,成为一方戍边之兵,解决朝廷后顾之忧岂不是妙哉!

更妙的是,流放之地选在一些荒无人烟的地方,一代又一代的犯人流放至此,建屋修路、开垦荒田、繁衍生息,那这不毛之地就变成了良田千亩。利用犯人做拓荒者,所得的收益远远超过了流放的成本。

此外,将重罪之人免于一死,发配边疆,可以彰显君主的仁德。


史论纵横


古代将犯人发配千里之外的刑罚称为“流刑”,最早在虞书舜典里面就有记载了,像大禹的父亲鲧在治水失败后就受到了流刑,这种刑罚一直延续到清代。在不同时期,它有有不同的称呼,如流放、充军等等。北周时把流刑分为卫、要、荒、镇、蕃五服,以离开皇都2500里至4500里分五等。隋代定为五刑之一。隋《开皇律》中流刑有三种:1000里、1500里、2000里。唐律把流刑分为2000里、2500里、3000里三个等次。

众所周知,一个人并不是孤立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而必须要与其他人结成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中国社会更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集体本位的社会。所以流刑就是用强制性的惩治方式将违背道德或法律的人开除出所生活的群体,以示整个社会群体对他的否定与孤立。当然流刑还有很多其他的现实目的,比如卫戍边疆、开发荒野等等。


老照片


古代与现代不同,古代没有现代那么繁盛发达的物质,粮食仍然是占据着整个国家最重要位置的,很多皇帝在筹备行军作战的粮食时都会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本不可能会有太多的闲钱以及闲粮养活监狱里面的犯人的。

所以在古代我们就很少能看得到什么无期徒刑以及数年、十几年的监禁的,古代一般无法原谅的重刑都会被直接施予砍头、腰斩等死刑,至于其他的小罪则有各种各样的处罚,犯人只要承受一定的肉刑就可以被释放出来了。

流放充军对于古人的恐怖程度以及古人的乡土情结

除了以上这两种惩罚,还有另一种惩罚,就是我们所说的流放发配,这种刑罚要远高于肉刑,而仅仅只次于死刑,犯人流放在很多时候可以说得上是废物利用,是古代皇帝非常高明的一个决断,是重新让犯人继续发挥余热,造福国家的一个举动。


在古代的边疆都是人们避之不及的恐怖禁地,古人有着非常严重的乡土情结,除了为官和经商之外,少有人会离开自己的家乡,在古代,如果被流放的话,那即便是死,也很难回得到家乡的。

古人不仅活着的时候不想离开家乡,他们即便死了,也不想葬身在异土,古人的这种入土为安的情结是我们现代人很难想象得到的,所以一般人想到死后不能葬身在家乡,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绝对无法接受的大事。

所以古代的南北边疆就很少有人愿意前往,再加上一路上路途遥远,古代又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交通系统,所以这个路途也会难倒很多人,有不少人是在前往边疆的路程中生病死亡的,所以在现代被视作荣耀的驻守边疆,在古代是一件令人生不如死的事情。

所以在古代充军边疆就变成了一种惩罚人的手段,古代充军在清朝之前一般会发配到与北方游牧民族接壤的边界,在清朝的时候因为不用担心游牧民族的原因,所以充军的地方一般会选择在新疆伊犁以及清朝统治者的老家东北宁古塔。


当然除了充军之外,古代流放犯人也有着其他的途径,那就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流放,犯人们在很多时候是被流放到南方开垦新世界的,在古代南方以及西南一带对中原王朝来说是真的非常蛮荒。

被流放开垦土地的犯人以及古人物尽其用的智慧

因为没有现代发达的工业,再加上南方的各种热带森林非常的茂密,一路上蛇虫猛兽、瘴气横生,对很多没有生活在这些地方过的人来说简直仿佛绝境一般让人绝望。


他们被流放到这些地方之后,所做的事情就是将附近的森林变为农田,为整个王朝开垦新的土地,增加可耕种粮食的土地,将不适合中原汉人生存的土地硬生生变成了可养活不少人的农田,这就是古代王朝将犯人流放的目的。

收押监狱肯定是不可能的,非常浪费粮食,这个时候流放就是一件变废为宝的事情,既让犯人受到了惩罚,又能给整个国家带来好处,何乐而不为?


南方比较著名的流放地是现在的广西以及海南一带,而清朝非常著名的流放地就是我们所说的宁古塔了,宁古塔位于清王朝的最北方,是清朝最大的流放地,位于现在的黑龙江与俄罗斯的边境线以及延伸到西伯利亚的边缘。

被发配到宁古塔的披甲人就相当于现代的农垦兵团,在去打仗的同时又做着开垦耕地的工作,除了披甲人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犯人,同样也做着开垦最北境耕地的工作,可谓是有效的利用了犯罪人员,从某些程度上杜绝了犯罪的发生。


所以说我觉得流放犯人是古人智慧的一种体现,古人发挥了物尽其用的特点,充分利用到了每一份的人力物力,将合适的人安排到了合适的地方,又能减少关押犯人所造成的食物浪费,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古代是比现在要做的好的,如果也将现代犯罪的人放到最危险的地方工作,诸如矿洞这种地方,而不是在监狱里面安稳的度过天年,那我觉得就会减少不少的犯罪率。


孤客生


在古代,流放是一中比较重刑罚,仅次于死刑,估计跟现在的无期徒刑差不多,但是其待遇却不能和现在的无期徒刑犯相提。

历代统治者在中国广袤的国土上,对于流放地点的选择也费尽心机,西北绝域、西南烟瘴和东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岛都先后成为过流放地。

一般判流放的人都是犯了比较严重的罪行的,一旦被流放,也就意味着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回到故乡,回到亲人的身边。这对于讲究落叶归根的古人来说比死刑也好不了多少。

为什么不关到监狱呢?

监狱的建造要求比较高,稍有疏忽,可能就会导致有人出逃,所以一旦质上来了,那么量就上不来了,而这些被判流放的人几乎是没有出狱的那一天了,所以他们只是占着牢房。

古代粮食比较缺乏,在监狱里面关着,还需要供这些犯人吃饭,无端的增加了监狱里面的负担,还不如赶出去让他们自生自灭。

古代人丁比较缺乏,许多边远的地方环境恶虐,没有人愿意去那里,就只有将这些犯人流放到这些地方,让他们开荒,增加耕地数量。


微三峡


经常看古装剧发现一个问题,现在犯人都是直接关进监狱,但是古代为什么却把犯人发配千里之外的边疆呢?

古代的刑罚方式多种多样,而且都在不停的变化,但是却见不到关监狱的选项。

最主要的原因是古代生产力低下,犯人关进监狱养起来,是非常不划算的。

另外古代的监狱,只是用来暂时关押犯人的。

加上古代没有人权意识,一个人犯罪了,那就是坏人,不可能让他长期在监狱过日子。

古代一些边疆地区人力不足经济不发达,把犯人发配到这里,又能让犯人劳动改造,还能增加当地劳动力,为国家做贡献,一举多得呀。

而且很多犯人到了边疆地区,人生地不熟的,心理压力比较大,也没有胆子像以前一样干坏事啦。


找靓机科普君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远古流放之刑出现,到清末被废除,历经了几千年。

被统治者自诩为一种仁慈的刑罚。



1、边疆地区,人烟稀少,很难抵御外敌来犯

  在古代偏远的边疆地区,由于人烟稀少,单单是依靠驻扎军队来抵御外敌,是很难抵御外敌入侵的。另外,朝廷将大量的军事物资运送到这里,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如果将那些犯人流放的这些地方,平时既能开展农业生产,战时又能帮助军队保家卫国。

2、惩罚犯人

  因为边疆偏远地区的人烟罕至,瘴气非常重,一般人到了这里,基本上是很难活下来的,所以平常的百姓都愿意到这些地方去。因此,朝廷将这些犯人流放到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去,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如果活下来,还能帮助开发边疆地区。在清朝的时候,朝廷为了惩治罪犯,一般会将他们流放到宁古塔,让他们给披甲人为奴。


4、开发边疆地区

因为国家层面的需要,朝廷需要迁移大量人口到边疆地区,进行生产发展,但是由于迁移平常百姓的成本太高了,需要给予很高的奖励才会有人愿意去、,但是犯人则不同了。这些流放犯只需要将他们送去那里,并且给予一点资助,他们就会对朝廷感恩戴德了。比如:在秦汉时期,在现在的广东、广西、海南等岭南地区,就是朝廷只要流放犯人的地方,因为那时这些地方人烟稀少,但是今天的广东已经成为了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


发现你的故事


“一群披枷带锁的犯人,在衙役的押送下,顶着烈日,步履蹒跚地走在荒无人烟的大地上……山高高,路遥遥,何处是尽头?何时能归乡?”这是在古装剧或小说中描述犯人在发配边疆途中的情景。



既然是犯人,为什么不把他们关进监狱,而是要花大工夫将他们发配到千里之外呢?且听有书君一一道来。


一、犯法之重

在古代,发配是一种重刑,比肉刑要恐怖很多,仅次于死刑。这个刑法是古代统治者拢络人心的高招,一方面可以证明他们的仁慈,另一方面是人尽其用,让犯人继续为他们效力。但对于很多犯人来说,简直是生不如死,有的犯人在听到要被发配时,当场撞墙而亡。


二、充军防御

在那个战争频发的古代,特别是边境地区,经常会出现骚乱,守卫工作非常重要也极度危险,在边疆生活凶多吉少,没有士兵愿意前往。所以即使要花大工夫,也要不远千里把犯人发配,壮大守卫队伍,确保国家安全。

三、开荒僻野


为了国家的发展,把地大物稀、远离皇城的边远地区发展起来,必须加大生产力。



把犯人发配边疆,让他们为国家开山僻地, 把原始的深山变为可以耕种的田地,增加可以生产粮食的土地面积。对不宜人类生存的环境进行改造,变成能解决人类生计的农田和耕地。既可以当地充实了人口,又可以为国家创造财富。

有书君认为:在交通不便、生产力落后的古代,把犯人发配边疆,少了杀戮,体现了人道,人尽其用,实属多得之举。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