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母親去世父親健在,想過戶到孩子名下,該怎樣辦理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雪夜寒風2


去年幫同學全程辦理過,文章來自於實踐,望收藏。

這種情況的房子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不能做贈予給孩子,雖然當時能省一些稅費,由於子女是無償獲得,以後拿出來出售的時候會被收重稅!

2子女放棄繼承權後做一份司法機關的公正書。

3父親憑著公正書到產權大廳辦理100%產權的不動產證。

4父親憑著不動產證和孩子一起到產權交易大廳正常過戶到孩子名下,雖然會被徵收正常稅費,但是避免了孩子以後拿出來出售時的贈予部分的重稅(這種情況下的不動產證雖然未滿限售年限,但是可以正常過戶給子女或者出售給他人)。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母親去世則房屋的50%產權劃分給父親25%,孩子25%,劃分完以後父親實際佔有75%的產權,這時候孩子需要到司法局公證處做放棄繼承權的公證書,這樣父親就佔有100%產權了。(需要拿著相關證件,當事人到場,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有些地方還要有街道的證明)

憑證公證書,父親到產權大廳辦理100%產權的不動產證後,正常過戶的孩子名下,這樣可以避免以後房子拿出來出售時重稅!

注:每個城市的具體要求會有所區別,到司法局公證處諮詢即可。

文章來自於實戰,幫同學全程辦理過,望收藏。




拔劍泉財商筆記


首先,根據繼承法規定,該房產現在兒子已經擁有四分之一的份額(前提:母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丈夫和兒子),其實如果是想要賣,父子兩個人都去辦買賣的手續就可以,不用賣等父親百年之後就是兒子的(前提:父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兒子),如果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那就立遺囑就可以了。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百世傳承廣州遺囑庫


先把父母之間的分配好,屬於夫妻之間的財產分配沒有約定或者協議的通常一人一半 ,然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屬於母親的一部分,差不多意味著你現在只有房子的四分之一(如果只有你一個孩子且除了你父親外再也沒有你母親的繼承人),想要直接過戶到兒子的名下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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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開死亡證明,把整體房產過戶到父親名下,在以買賣的形式過戶到孩子名下,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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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要辦理繼承手續,父親棄產,兒子繼承自己份額後再受贈父親棄產份額,若當地不要求做《繼承公證書》可直接備齊相關資料到房管局辦理。


林中佳少


最好先是繼承到你的父親名下,然後過戶到你的名下以後就可以正常買賣了,你父親唯一房子房產證滿五年就不用繳納差額的百分之二十的繼承稅了,這是最好的辦法了


癢癢得藝


能繼承四方之一,剩下贈與


落幕成林


要其它兒女都同意,否則您只能處置您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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