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正工資是試用期工資加200元到500元,是否合理?

Leglay


只要是公司給你的工資沒有低於當地最低勞動工資標準,都是合理的。如果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我覺得應該先踏踏實實,勤勤懇懇地把工作做好,努力提高各方面的工作能力水平,隨著工作年限的增長、業務水平的提高、職位的升遷,工資水平自然會水漲船高。畢業生最怕的是眼高手低,吃不了苦,受不了氣,頻繁地跳槽,這樣對整個職業生涯的發展是很不利的。當年我畢業時試用工資才1200元,轉正1400元,每月只能勉強夠花銷。但憑著多年的努力工作,現在每月收入十分可觀,希望你也能堅持!


嗝嗝先生


非常合理的,拿我們公司來說如果是試用期那很多福利都只有一半的。第一在我們公司過了試用期的話首先職等會升一級,這個升一級會多幾十塊到一百多吧。第二是過了試用期後會有績效獎勵的,績效獎勵最低也是一百多最高是八百。我們公司的績效獎主要是跟公司的業績掛鉤,給大家看一下我九月份的績效獎,九月份公司業績不好就發了兩百多。

十月份的績效就比較高了,所以如果是過了試用期工資高一點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小鄧DENG


對於個人的工資合不合理的這個問題,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同等行業同等崗位的平均工資;本企業同等崗位的平均工資。

只要企業給你的工資沒有低於當地最低勞動工資標準,都是合理的。

工資是靠能力掙來的,當你進入一個新的崗位工作時,不要過高的要求待遇,覺得合適就行。你要著重考慮的是,如何做好這份工作,做出了成績,做出了業績,你自己不提加薪,領導或老闆都會主動考慮給你加薪了,因為他們都不想失去你這個人才,消極你的工作激情,他們會想方把你留住,把你的工作激情調動起來。

如果,你的工作能力差,不能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即使許諾給你再高的工資,我想,你心有餘而力不足,不僅拿不了那份工資,反而試用期不合格,會打包走人。

努力工作吧,親,知彼知己就好!


李潔55730872


完全合理。試用期和轉正後工資一樣都是可以的,只不過企業一般不會讓試用期職工享受和轉正後職工一樣的工資標準罷了。勞動法對工資這塊基本都是規定下限的,沒有上限之規定。只要高於下限,企業給你付多少都行。

一、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保障工資。這裡不管是試用期還是轉正後,都一樣的。

二、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崗位轉正後的80%。

除此之外,只要企業不克扣工資,做到按時發放,就基本完全符合勞動法的要求了。


塞上陝北人


很合理呀,這就是雙方的談判能力了。如果你底氣不足,那也沒辦法呀。按照勞動法,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後工資的80%。轉正後4800~5000,完全符合規定。但是我很疑惑的是為什麼200~500的區間?是績效工資嗎?不知道你的合同是怎麼寫的,如果裡面有績效考核之類的,我覺得沒有問題呀,比如給你寫個底薪4600,KPI200~500之間。如果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就有的好說了,局面掌控在你手裡,就看你怎麼利用了!


南瓜的同事


企業加薪大致分為二種情況:

一是正規的、上規模的企業都會有一套薪酬制度體系,有明確的崗位級別劃分,每個崗位有不同的崗位職責與能力要求,按照崗位又有不同等級的薪酬架構,加薪、升職、轉崗等都會按照這套制度來。

二是私企或小工廠,100人以下的小公司,加薪基本是看老闆,他高興加多少,都是他說了算。


企業管理培訓諮詢


一般來說,只要公司的工資超出當地最低薪資水平都是合理的。

如果你認為不合理,那就需要舉出證據。一般來說,現在找工作,都是在你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就應該和公司約定工資,比如試用期工資多少,轉正後工資多少。雙方達成共識以後,勞動合同上就應該體現出來,說明雙方都接受了,然後就是入職工作,度過試用期,轉正,這樣一個流程。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雙方沒有約定試用期和轉正工資,直接約定工資,也就是說試用期和轉正以後同樣薪資,如果是這樣的話,轉正以後不加工資也是正常的。當然了,如果你表現好,也有可能再給你加一點。但是,這個時候給你增加的工資就是看公司了,加多加少,甚至不加都是合理的。

所以說,你轉正後公司給你加了400塊錢合不合理首先要看你們當初合同約定,如果這個數低於你們當初約定那就是不合理,如果當初沒有約定,而是試用期和轉正同薪,這就是合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請幫忙點贊,轉發,謝謝


打工那點事


工資的約定是基於市場供需和整個市場水平的。靠的是自己的職業技能和談判能力,所以最後工資給你多少,是否合理,沒有明確的評判標準的。勞動法也只是規定了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正式工資的80%。

依據題主的提問看5000*80%=4000,所以試用期4600元從勞動法看是合理的。

現在工作都是雙向選擇的過程,如果題主覺得工資不合適可以選擇辭職的。這個沒必要自己一邊覺得受委屈了,一邊還強忍著工作,到最後可能還會影響工作質量,同時也耽誤了自己的職業發展。


Ranko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自己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除下就知道了


杭州勞動法律師


合理。這隻對過了實習期的一個肯定,相應的工資工資上調。隨著時間工資還會上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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