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未交社保,怎么以此为理由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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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争取经济补偿,必须主动解除和单位的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依法缴纳,当然是指足额、准时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显然试用期就应该缴纳保险。

所以,试用期未缴社保,可以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

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工资。工资可以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不把加班计算在内。

现实中,法院未必支持经济补偿

由于依法缴纳社保的企业比例,高达70%。不少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纳,或者如题所言,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这些违法现象司空见惯。或许所谓法不责众,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有所妥协。

比如在北京,根据2017年北京高院发布的有关劳动争议法律问题的解答,如果未缴纳社保或险种不全,可以按《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但是如本问中所提的,试用期未缴社保等,属于年限不够,还有缴费基数偏低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通常不予支持。但可以要求补缴。

所以也只能说,如果确实想离职,可以尝试一下,有经济补偿最好,没有也就只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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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本号2018年11月22日发文《85后女白领,遭异地调岗被迫离职,未足额缴纳社保仍输了官司》


人力资本


根据我的经验给你的建议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后,单位必须在一个月之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当地劳动关系部门备案,缴纳相应的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可用此法律条款为自己维权。但是一般的情况是,单位可能会为你补交社保,但是没有其它的补偿,而你的工作也可能会失去。

很多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时候试用期期间都不会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社保局会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按照合同上的日期补交。

所以员工入职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你的试用期时间是规定在合同日期之内的,而不是单独约定另一个日期。

希望你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要因此丢了工作。


陆陆娱乐说


试用期公司未交社保,怎么以此为理由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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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师


楼主您好,很多企业试用期间都是不交社保的,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购买社保,所以说在试用期间实际上也是应当购买社保的,因为很多企业单位的试用期,他远远不止一个月的时间。

企业在试用期间不购买社保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是担心试用期间的员工过早的离职,这样的话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这也就是不买社保的一个根本原因,当然是员工转正以后,一般所得的企业都会购买这个社保费用。

所以说你既然是9月28号入职的,那么10月份11月份包括12月份一共三个月的时间没有给你购买社保,我个人认为这三个月的社保费用实际上并不是很多,如果你个人要追偿的话,也追不了多少钱。而且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你所在的企业它不愿意给你买,你一定要追这笔费用的话实际上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

如果你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说你是被公司开除的,那么你可以去申请一部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都是代为扣缴社保费用的,所以说你的社保费用自己是没有必要去交的,而有失业基金去给你交一个人,终身可以领取两年的失业金的待遇。

如果你是个人主动辞职的,那么你就不能享受这个失业金的待遇。当然你要追偿这笔社保费用我估计会很难,如果说是工资待遇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社保小达人


如果和平解约!双方和平分手,争取自己合法利益是正确的!如果是员工因各种原因与公司解约!员工首先要承担违约责任!争取最大利益化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恶意辞职,那就另说了,公司虽然没有全额缴纳!最多补交你的社保!你违约,公司会有很多理由维护公司利益!劝君见好就收!


学泉105405526


没办法问他们要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是未缴纳社保,但是你的公司属于少几个月就不存在未缴纳,只是少缴纳。只能要求他们补回去漏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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