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初中生被老師強行理光頭,10天后跳樓身亡,你怎麼看?

Wiil_wei


15歲的孩子就這樣逝去,真的令人惋惜。至於責任劃分,不應該簡單粗暴地認為是單方面的。

看了這件事情的報道,關於小李為什麼會被剃光頭的原因沒有提到。通過理髮前後對比照片來看,小李的頭髮的確被理得很短,但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剃光頭。

而班主任也曾稱小李的頭髮之所以理的比較短,是因為當時的理髮師是新手。但小李為什麼會被理光頭,目前仍不得而知。

我們來簡單看下小李在這一段時間的遭遇:

小李成績不錯,之前還考了班裡的第9名。

不知道因為什麼,被理了近似光頭的的髮型。

老師和家長髮現小李理髮後情緒異常,曾有過安撫和勸解,但都沒有奏效。

此後,小李拒絕上學,而且出門都會戴帽子和口罩。看得出來,小李因為被理光頭情緒波動很大。小李曾表示等到頭髮長了才能上學,並在理髮後兩日離家出走過。

一週後,班主任來小李家中家訪,通知其不去學校上學就辦理退學。

最終,悲劇發生了。

從這些舉動和小李在空間上的留言可以看出,他的確很在意被理光頭。而從他父母和老師的聊天記錄裡也可以看出,他的父母認為小李脾氣很扭。

一個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可能對外表很重視。但要說因此能捨棄生命,的確讓人很難理解。

班主任老師和小李之間到底還有沒有其他矛盾,我們無從知曉。而最重要的被理光頭的原因也沒有透露,我們期待媒體的深入挖掘,然後再做評論。

我想起前一段時間發生的女生和兩名同學在課堂上吃秋水仙鹼片的事情,最終這位女生搶救無效身亡。而該女生選擇這樣做的原因是考試成績下降,受到了老師和家長的批評,目的僅僅是為了嚇唬一下家裡人。在醫院裡,這位女生曾哭訴請求醫生們一定要救活她,可惜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醫生也無力迴天。

不得不說,我們在教育孩子抓成績的同時,還應該教育他們尊重生命、珍愛生命。早點讓孩子們經受一些挫折,對他們的成長還是有裨益的。


夜雨如書




我們的教育體制到底怎麼了?我們的老師到底怎麼了?又見15歲初中生被老師強行理光頭造成一朵祖國的花朵凋零,造成家長痛失孩子!回到問題本身,是誰釀造這一慘案?

題主問題關鍵詞:“15歲初中生”、“強行”、“理光頭”、“10天后”、“跳樓身亡”,我們再看看附加信息:學生成績前9名並在自學英語,老師強制要求理髮,不理髮就勸退學!我們可直接看出造成案件的原因最主要的一個詞就是“理光頭”!

從圖中班裡學生的髮型我們可以看到,並不是所有學生都是光頭,那麼為什麼老師非強行這位同學理光頭呢?所有事件的結果都是由事件的起因造成的!

我們看看孩子被老師強行理光頭帶來的後果:(1)不上學了(2)全面武裝自己,恐怕別人看出自己是光頭!

你試想下如果我們在初中上學時,理個光頭在校園行走,會得到多少人在背後的指指點點,這將會給我們的自尊心帶來多大傷害,更何況現在的孩子呢?把面子看的最大,把自尊心看的更重要,如果才會全面武裝自己,不讓別人看出來是自己!

真相的背後我們不得不根據案件附帶信息想想兩個問題:

(1)學校應是以教育為主,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跟孩子家長溝通,共同去解決,而不是強行+武力去解決,這樣會造成嚴重後果的!

(2)老師的權利問題,我不知道是誰給老師的權利,不理光頭就勸學生退學,這不是在教育學生,也不是在培養人才,也不是一名老師的職責,而是完全不負責的一種表現,如果孩子都那麼努力學習,都那麼聽家長的話,還要老師幹什麼?並且此事的處理,老師的方法明顯是錯誤的行為!

(3)學校的規定每個學校都有,什麼服裝統一,不留怪發等等,但我還沒聽說讓學生必須理光頭的!

有關學生的事件越來越多了,作為老師,我們是沒有權利要求孩子退學的,遇見事後,我們更應以溝通為主,及時與家長溝通,引導學生,瞭解學生的內心世界,而不是一味的強制!

以上是流子佳的觀點,歡迎大家留言交流!


流子佳


如果連愛惜生命都不會,那學也就別上了,其實大家應該都有上學的時候被要求剪短髮的經歷吧,我們高中以前都是要求平頭,小編就一直剪毛寸然後壓平,與題目類似,小編初中的時候有個同學留的頭髮就很長,老師讓催了3天就是不剪,後來老師把他叫到辦公司拿剪刀把劉海剪了一下,下午就理了,雖然老師的做法不合理,但是請問應該怎麼管?讓老師怎麼辦?


因為頭髮剪的醜就不去學校甚至跳樓歸根結底是父母平時教育的失敗,自尊心強也要明白命比面子重要,這個老師肯定教不了書了,這個是肯定的,畢竟老師當了導火索,陪不賠錢都不好說,現在的社會只有這個老師跟著跳樓孩子父母才會善罷甘休!

不讓打啊不讓罵,家裡養尊處優的供著,走向社會又是什麼樣?活在這個社會誰沒受過委屈,堅強真的很重要,至於學校堅持讓剪短髮,初衷就是為了不要天天梳頭洗頭,乾乾淨淨其實挺好,這個老師只能自認倒黴吧!



現在有些學校校長都已經怕了,新老師滿腔熱血去,校長都會說人家睡你就讓人家睡別打擾別人就行了,不學了算了,人家父母都不著急你著急啥,背景一個比一個大,惹不起~

教育出了問題該怎麼辦?不要忘了點贊關注哦⊙∀⊙!


用心生活的小Q


自尊心強的孩子遇上固執女老師悲劇就這麼發生了

現在的學校一般對著裝和整體外貌都有相應的要求,要求穿校服,理一樣的髮型,杜絕了著裝上的攀比之風,這讓青春期愛美的孩子心生厭惡,這名15歲的少年,因為被老師強行剃光頭,拒絕上學後跳樓自殺。

其實從老師和家長的聊天記錄裡,語氣還是比較平和,老師想鼓勵學生精力投入到學習中來,家長也沒太注意,一直勸孩子去上學,學校的班主任也承認,這一次帶孩子去理髮,因為理髮師是一個新手,所以才將孩子的頭髮剪得過短,但他認為這並不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他們萬萬沒有想到這次剃光頭的事情會給兒子帶來這麼大的打擊。

從截圖看,家長很願意聽老師的話,而不願意聽孩子的想法,在出事之前,家長一直是和老師站在一條戰線的,出事了家長才來找學校。誰又知道家長是如何勸說孩子去上學的呢,自己和外人發生矛盾時,家人不理解自己,還是很難受的。

孩子的空間留言還是說明了問題,髮型比命還重要,於是悲劇就這麼發生了,對於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一定要多加關注,而不是隻注重書本上的知識。其實學校老師現在根本沒有精力去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一個班主任帶著50或更多的孩子,忽視了孩子的心理健康,一味地施加壓力和自顧自的做法讓孩子做出了過激行為。


劉輝律師


大實話:這是孩子本身的問題大一點,這隻能歸結於意外。

這確實是一件所有人都沒有預想到的悲劇,事情大概是這樣的,10月22日,陝西西安某中學的初三學生畢某因為頭髮太長被班主任林某帶去理了頭髮。可能因為理髮師是個新手,沒有剪好所以就剪得短了一點,有點接近於光頭。但是,沒想到畢某卻因此不願意去上學了,家長無論怎麼溝通和規勸都不行,而就在畢某的父母為孩子辦理長期退學手續期間,畢某卻選擇了跳樓自殺。

從這件事本身來說,只能說是一場意外。畢竟,無論是從父母的角度來說,還是從家長的角度來理解,甚至是從普通學生的角度來看,被剃個光頭也真的是不會和跳樓自殺劃等號。畢竟,我記得自己當年上學時確實就是因為學校說我們幾個人頭髮太長,讓理髮。然後我們幾個人就故意剃了光頭,當然,現在我得承認,當時那樣做確實只是為了彰顯個性,是故意要跟學校規定對著幹的。

首先,就學生留長髮這件事本身來說,我到現在也沒想通男生留長髮和影響學習之間有什麼必然關係。為什麼學校會覺得男生留長髮就影響學習了,那女生也是長頭髮,為什麼就不影響呢?如果真的是因為長頭髮影響的,那不是應該誰留長髮都影響嗎?並且要是真的從現實角度來說,只有讓學生感覺自己處於一個相對舒服的狀態了,才更加有利於學習的。當然,這是學校這樣規定了,那學生也只能是照辦。

然後,我們從老師的角度來說,老師無非也就是在執行學校的規定而已,這並沒有什麼不對。因為學校規定的就是班級裡學生頭髮不能太長,如果有哪個班級的學生頭髮太長不符合規定,那學校肯定是要問責這個班級的班主任的。並且就在這件事中,班主任給孩子剪完頭髮以後,也提前跟家長進行了溝通,說明了情況,個人認為已經是很盡責了。

而從學生家長的角度來說,確實,自己的孩子因為被剪頭髮這事跳樓了,擱誰心裡肯定都不舒服。所以,家長去學校要說法的行為也確實能理解。放到我們任何人身上,估計都會這樣做,因此,家長的做法也應該被理解。

作為旁觀者,我希望我們作為一個能夠看明白,這件事的根源就在於這位學生的自尊心太強了,這可能就反映了我們平時對孩子的“挫折教育”還不夠,比如這件事中,孩子因為剃光頭不願意上學,然後家長就妥協給孩子辦長期休假。說現實一點,如果連剃光頭這個委屈都受不了,那以後遇到比這更委屈的事該怎麼辦?所以,也是希望我們各位家長通過這件事能夠意識到挫折教育對孩子的重要性。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其實,最關鍵的問題,是核實小孩自殺的原因。是因為理髮?還是因為退學?

我們可以先梳理一下這個事情的時間線:

1.理髮前,家長是否同意?老師帶畢某理髮的時間是 10 月 22 號,家訪是在10月29日,畢某跳樓是在11月2日。

學校稱,理髮前,徵得過家長同意。但是,家長否認。對此,學校應該舉證,否則無法證實他們的說法。而根據聊天記錄,這段聊天記錄,無法看出理髮前雙方是否有過溝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則無法認定學校的說法。

之後畢某不再去上學,說要等到頭髮長出後再去。

2.老師家訪,是否流露出要畢某退學的意思?

老師去家訪,是在10月29日。學校稱老師與學生家長溝通愉快,並且指出學生與家長有多次衝突和爭執。但實際情況如何,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需要學校對此說法拿出證據。

而這次家訪中,雙方討論到了退學的問題。這裡有個最關鍵的問題,是學校不允許畢某長時期在家,還是畢某和家長自己要求退學。

如果是學校不批假,要求畢某要不馬上上學,要不就退學,進而導致畢某家選擇退學,畢某倍感屈辱,進而跳樓,那學校的管理制度肯定是存在問題。

如果是畢某認為學校的理髮政策不合理,拒絕回到學校,要求退學,學校並沒有逼迫他退學或者不批假,那之後其跳樓,則很難說學校有多大的責任。

因為對一個學校來講,要求學生不留長髮,嚴格遵守學校紀律本身並無問題,老師帶學生理發的事,並不少見,而之後如果學生髮生心理不適,如何處理,則成為了考驗學校管理水平的關鍵。

所以,關鍵問題不在於理髮,而在於為何畢某會退學。

另外,學校的聲明中,還提到,學生家長目前索賠的金額是100萬-110萬,還提到學生家長到學校的哭鬧,還提到畢某和家長間存在爭執,該份聲明的隱含意思,就是指畢某家長是學生自殺的主因,而且還意圖高價向學校索賠。目前筆者認為,學校這份聲明指出了很多敏感的事實,但是沒有提供相應的證據。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發生這樣的事情,雖然令人痛心,但也不意外。

估計有不少教師讀者和家長會為那名高度認真負責的老師鳴不平,他只是不幸遇到一名脆弱的學生罷了。他對學生嚴格,對留長髮的男生強行帶去理髮,如果沒有這個學生自殺,他該受到廣大家長的認同和讚譽,而不是接下來接受調查,承擔責任。

且慢!不是這麼回事。雖然這名班主任老師的做法在全國不少中學中並不鮮見,甚至堪稱常態。一所中學校,而且往往是家長們趨之若鶩的重點中學校,通常都有對學生外形著裝的嚴格規定,比如禁止男生留長髮之類。我20年前曾經訪談過的一名北京名高中的教師,當年度他的學生榮膺了北京市高考狀元,就以軍事化的嚴格管理而著稱,而成為京城名師。他對男生的髮型要求就是就是板寸,稍長就必須去剪掉;女生必須短髮,不能披肩。

問題是,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中學生都是青春期的孩子,正處於人格和社會性發展的關鍵敏感時期。學校和教師尊重他們,他們就會學會尊重他人;學校和教師不尊重他們,他們就適應並學會不尊重他人。一名青少年學生的外形著裝,只要不是明顯離經叛道,傷風敗俗,學校和教師就應該寬容對待,以示尊重。這是在向年輕人示範和教導“尊重”。

強制要求學生外形著裝必須符合嚴苛的標準,目的不是為了學生,而是為了訓練學生服從,服從學校和班級紀律,方便管理;服從教師指令,埋首於課業學習不遑他顧。

中學校這些強制性的所謂管理要求,必然帶來的副作用就是學生喪失權利意識,塑造權威型人格,損害學生自尊水平。從心理學角度,類似嚴苛管理高概率培養出來的學生即使學業有成,也往往表現為要不退縮、怯懦;要不自戀、冷血,而且在不同社會情境下在這兩極搖擺,唯獨難以培養出溫和、堅定、勇敢的特質。

如果遇到敏感、脆弱、執拗的青少年學生,粗暴地強行要求理髮的行為足以給學生帶來嚴重心理傷害,帶來創傷性心理後果。要知道,出現強行理髮剃光頭的其它社會情境,一是刑事拘留收監前,一是奧斯維辛集中營收容前。

我不認為責任就應該落到那名倒黴的班主任老師身上,他所做的不過是中國大陸數以萬計、十萬計認真負責的班主任老師常常做的罷了。要檢討和反思的不僅僅是教師、校長、教育官員,還包括父母、社會大眾,我們為什麼不能尊重我們的孩子?尊重我們青春期孩子的積極成長?孩子們未來要適應的是全球化和信息化更加普及深入的社會,而不是食古不化的教師、校長、官員、父母所習慣和自以為是的傳統。

我們的教育每天都在殺死孩子,每天。


唐映紅


詳細閱讀了相關報道,這件事有兩個爭論焦點:

1、班主任是否強制學生剃光頭

2、學校和老師應當承擔怎樣的賠償責任。

先說第一點。

班主任解釋:理的是平頭,不是剃光頭;理髮後及時與家長進行了溝通,家長並無異議;學生跳樓自殺,是因與家長多次發生爭執。

而家長認為:被老師強行剃光頭,直接導致孩子拒絕上學,平日不敢出門見人;10天后老師家訪時要求,不去學校上課必須辦理退學,再一次刺激到孩子,孩子才會走極端。

我的看法:

首先,老師要求小李(化名)剪掉長髮是合理的。教育部《中小學生行為規範》中有明確規定。



但老師在具體執行規定時,所採取的方式方法不當。應在徵得學生同意的前提下,由家長帶去剪髮,而不該越俎代庖。更不該違背學生意願,帶有懲罰甚至侮辱的主觀惡意,將孩子的頭髮剪得極短(但從圖片可看出不是剃了光頭,若是真剃光頭,15歲的孩子定會當場反抗)。

剪完頭髮後,老師自覺不妥,給家長髮了信息,家長當時未置可否。但這並不表示老師的做法已獲得了事後授權,只不過是家長雖心有不滿卻不便表達而已。





其次,學生10天未來學校上課,老師家訪,本意是希望學生返校。但以“不去上學就辦理退學”相要挾,做法過激。沒有充分了解學生的性格心理特點,不懂得剛柔相濟,因材施教。結果性格偏狹的學生受不了,才導致悲劇發生。

再次,家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的情緒狀態如何,家長未深入觀察瞭解;10天不去學校,家長未積極尋求解決方法,反而多次與孩子發生爭執;未密切關注孩子動向,致孩子有機會跳樓……作為監護人,且孩子在家中出事,雖然與老師教育不當有直接關係,但家長還是負有主要責任。

再說第二點。

事發當天,家長及親屬找到學校,要求獲得100萬元賠償款,學校只同意給10萬元撫慰金,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接連幾天,家屬以圍堵校門、校內擺放花圈等方式,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其間反覆提出50萬、120萬不等的賠償金額,要求討個說法。但學校始終堅持只同意給付10萬元,併發布《情況說明》稱,如果家長有訴求,希望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發生這樣的悲劇確實令人痛心,家長的心情我們也能理解。同樣,我也非常支持家長“討個說法”。但是,討說法不是圍堵校門,不是聚眾鬧事,鼓動輿論給學校施壓,更不是給孩子的生命尋求一個“合理的估價”。

事發當天立即提出100萬的賠償款,姑且不說要求是否合理,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孩子屍骨未寒,便以金錢為第一目的,假若孩子泉下有知,會不會感到心寒?

家長有沒有反省自己的過錯並深深懺悔?有沒有以“讓犯錯的老師接受懲罰”為目的與學校交涉?有沒有尋求一個公平公正處理結果的初衷與意願?

我很贊同學校的態度,不屈服於校鬧與輿論的壓力,始終堅持要求走法律的途徑解決問題。不逃避責任,但也決不為了息事寧人而接受家長不合理的訴求。

我們有些管理幹部,遇事總習慣於捂著蓋著,生怕事情鬧大了,影響到個人的政治前途,只想著花錢消災,把事情擺平,教師受點委屈、學校受點損失,從來不放在心上。殊不知,學生在校內校外發生意外事故,概率上講是無法避免的,如果一再縱容校鬧,只會引來更多人仿效。擺平了這次,未必能擺平下次。

法治社會的當下,應當在法律框架內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調解當然也可以,但必須在公平公正、理性協商的前提下進行。學校該賠多少錢,教師該受怎樣的處分,一切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今年初,湖南省出臺文件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用以下5種方式表達意見和要求都將視為違法:

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教職工、學生或者非法限制教職工、學生人身自由;在學校等公共場所停屍;圍堵學校或者進入學校擾亂教育教學活動;侵佔、毀損學校房屋、設施設備;蓄意進行不實宣傳報道或者製造、散佈謠言。

逝者已矣!家長悲痛的心需要撫慰,更需要自省;學校和老師需要接受懲罰,更需要汲取教訓。家庭、學校和社會,在青少年生命教育方面,還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資源。我們唯願,這樣的悲劇,永遠不要再發生!


毫米


真是士可殺不可辱,估計這孩子是個自尊心極強的人,才會做出這麼極端的事來抗議自己的悲憤遭遇。

據報道,2018年10月29日,陝西的一名初中生小明(化名)被班主任強制帶去理髮理成光頭,也不知是不是出於故意,小明的頭髮被剪得極其之短。此後,小明性格大變不願再去上學,聲稱要想他去上學,除非班主任提頭來見。

當然,班主任並沒有提頭來見,
家長苦勸無果後就去學校給他辦理退學手續。誰知,小明竟然趁著家裡無人就跳樓自殺了。

另外,根據諸多案件細節,恐怕此事還另有隱情。據小明父母回憶,當時小明的頭髮並不長,為何班主任非要帶他去強制理髮呢?強制理髮也就算了,還非給他理了個勞改寸頭。那段時間,小明變得神經兮兮的,出門都要“全副武裝”戴上口罩和帽子,就好像之前遭受了什麼非人折磨一樣。
據我推測,如果光是強制剪頭,不大可能讓小明性格大變,十有八九還另有隱情。比如,

班主任為何非要讓頭髮本就不長的小明理成光頭?就算要讓小明理髮,給他說一聲就行了,為何又要把他押到理髮店強制他剪?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到底是什麼,我想涉事班主任應該給人一個合理交代。

當然,班主任僅僅強制小明剪髮,也構成了對小明身體權的侵害和人格尊嚴的侮辱。頭髮作為身體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權讓它自由生長。如果別人強行剪掉自己頭髮,就破壞了自己身體的完滿性,侵害了自己的身體權。

另外,根據一般的社會觀念,給人強行剪掉頭髮,多少有些侵犯人格尊嚴的味道。尤其是在大庭廣眾之下這樣做,更是會讓被侵害人無地自容。顯然,班主任這樣做侮辱了小明的人格尊嚴,並給他造成了嚴重的精神痛苦。

如果我的揣測確有其事,那麼班主任對小明的死難辭其咎!


冰焰


大家好,我作為一名家長,看到這樣的新聞感到很傷心。為這名初三的孩子這樣離去感到遺憾,他未來的路本應還有很長,怎麼以這種輕生的方式離開了人世?

我看了這個事件的經過,覺得班主任老師為了統一學校的管理,對學生進行嚴格管理,這本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是沒有考慮到孩子已經是初三的學生了,處於青春期的孩子比較敏感,對於老師和家長強迫他做的事,會有叛逆的想法。


這次事件中是老師強行帶孩子去理髮的,如果理短點也罷了,結果剃了光頭,這對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是一種羞辱。有時候,我們大人願意用自己的想法去想孩子的世界,而事實是孩子不願意被大人控制。這種事完全可以和家長先溝通,先剪了頭髮後告訴家長,這樣的做法有不妥。家長也是低估孩子的心裡想法了,這事應該多溝通好了,這段孩子不願意面對同學的時光,應該多多陪伴就好了。

關於班主任提出給孩子休學的事,家長應該提出反駁,這件事要是考慮到孩子的想法就好了,如果能帶著孩子和老師面對面一起溝通,把話說開或許有不一樣的結果呢?現在說什麼都晚了,遺憾已經鑄成……


我們有些規定的制約雖然是好的,但是在如今的這個社會,應該更講些人情,如果強制變成溝通,是不是更好一些?也能減少一些不必要的傷害,作為未成年人,應該多做一些心理教育,挫折教育的缺失是造成如今這些傷害的原因。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淺顯的想法,希望能與大家一起交流。虹靜原創首發悟空問答,我在關注社會話題。2018-11-16 原創觀點,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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