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弗格森的曼联和穆帅调教下国米和现今瓜帅曼城,你更喜欢哪一支队?

一念之间5006


作为近20甚至是30年来最出色的主帅之一,弗格森、穆里尼奥和瓜迪奥拉毫无疑问都引领了足球发展的潮流。在我看来,这其中最出色的球队还是弗格森治下的曼联。

相对于穆里尼奥在国米的两年和瓜迪奥拉在曼城的两年多时间都足够出色,分别创造了意甲史上唯一三冠王和英超夺冠积分进球纪录等令人瞠目结舌的纪录,但是与弗格森执教曼联27年间创造的伟业相比,还是稍显逊色。

在执教曼联期间,弗格森率队13次捧起英超冠军,2夺欧冠,总计捧杯38次。这样的成绩很难再被后人打破。他治下的曼联青春洋溢的球风,又影响了不少人对足球的看法,因此对我们90后而言,身边最多的就是曼联球迷。

相对于瓜穆风格鲜明的战术风格,弗格森的战术可谓兼包并蓄。在他的曼联我们可以看到大开大合的英式足球,也有高效犀利的反击,而在执教末期,曼联战术又明显大陆化,这也帮助球队又两次杀进欧冠决赛可惜却不敌巴萨。此外,弗格森为球迷带来的经典之作也不在少数,99年三冠王大逆转,92班,C罗鲁尼,可以说弗格森的27年,尽管只在曼彻斯特,却也是足坛的半壁江山,这样的主帅,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紫竹桥东南角


我个人喜欢老爵爷治下的曼联。穆帅执教下的国米以防守稳固著称,瓜帅入职曼城以后,在逐步把他传控的打法注入这支曼城队。印象比较深的就是,11月4日曼城对阵南安普顿比赛中间,曼城5名球员在小禁区前沿连续传球,表演似地秀脚下技术。

喜欢老爵爷执教的曼联,更准确地说是他治下后半段的曼联,很大原因是C罗。观看球赛有些晚,当年第一次看到身穿红魔7号、烫了卷发的伊比利亚半岛青年在球场上带球快速冲刺、过人、射门,一下子感觉到了足球的美丽。虽然C罗在皇马以及现在的尤文表现都很好,特别是在皇马赢得了几乎所有的荣誉,我个人始终喜欢曼联时期那个无所畏惧、倔强、不服输的C罗。

当然,喜欢那个时期的曼联,也因为老爵爷带领下球队的精气神。比如当时曼联在补时阶段屡次进球逆转对手,老爵爷手指手表的镜头也成了球迷津津乐道的经典,被称为“弗格森时间”。而且老爵爷对年轻球员的发掘也被人称道,92黄金一代包括小贝、吉格斯、内维尔兄弟等,以及后来的C罗和鲁尼等等,都在老爵爷的赏识下成长为横扫英超赛场、欧洲赛场以及扬名全球的球星。


足球PhD


小编还不如把当年的巴萨拿进来取代曼城。

说实话,我喜欢穆里尼奥的国米,曼联次之。如果足球只有绝对实力的碾压,或者一成不变的路数,会相当疲劳的。

而三冠王时期的国米虽然不是具备完全的统治力,但是有激情,有故事,有血性。特别是在穆里尼奥治下神奇的获得欧冠时,你会觉得足球所有的激情不过如此。

弗格森的曼联也具备血性,但由于这段时期太长,弗格森创造的奇迹太多,也就没有那么弥足珍贵,就如同阿森纳被温格造就的美丽足球,最后却被球迷倒戈相向。


穆帅如何击败瓜帅


笔者最喜欢的是弗格森时期的曼联。因为笔者是一位不折不扣的C罗球迷,所以选择曼联是很正常的。

楼主所说的曼联、国米和曼城三个不同时期的球队,都是欧洲足坛的超级强者。曼联当时有C罗、鲁尼、吉格斯、费迪南德等人,国米有斯内德、米利托、埃托奥,曼城有阿奎罗、萨内、斯特林等人。三支球队之所有能够长时间的坐在霸主地位上,不仅是因为当时三位主帅拥有运筹帷幄的能力,而且很大程度上是球员实力平均,且都处于职业生涯的巅峰时期。

三支球队论荣誉来说,曼联和国米都拿到了联赛和欧冠的冠军,而曼城现在只有联赛冠军,还在为欧冠冠军努力。弗格森麾下的曼联,是老爵爷从小开始培养起来的,而穆里尼奥的国米和瓜迪奥拉的曼城,都是凭借购买大牌球员的方式组成一支冠军球队,这也是笔者喜欢曼联的原因之一。看着球员们从小将到冠军功臣的成长,这是球迷最幸福的事情吧。(LTR)


今体育


三位主帅都是非常伟大的。

但还是觉得更佩服弗格森,他接手时候的曼联,经济条件、球队实力、品牌口碑都不太好,他在非常有限的资源下,把一支在英格兰一流与二流联赛之间徘徊的曼联,带向了豪门球队。


大渣战术讲解


当年魔力鸟在国米靠一帮能征善战的老将打天下,把不可一世的梦之队拉下马确实牛逼,特别半决赛首回合那场3:1激情四射荡气回场的对决和拜仁最终巅峰刺刀见红的生死较量为他赢得了第一名帅的美誉。当年的穆鸟和国米确实像神一般的存在。


灭日诛韩踏美剿澳


肯定是弗爵爷的曼联,不因为冠军,就因为有亮剑精神。明知道实力不够强都要打一打,欧冠决赛两次输给巴萨就是最好的例子,不会未站先认怂,也不会一开始就放低姿态。即使少踢一人还输落后3球给曼城都要进攻,最后输个1:6都在所不惜。就是这种拼劲曼联才创造那么多奇迹。两位剑客比武,即使知道对方武功比自己高,知道自己会战死,都敢于亮剑。此乃亮剑精神!


Ljy丶先生


那支穆里尼奥的国米!团队!血性!激情!绝对属一!!!


丑术1


穆鸟只会大巴,瓜瓜必须豪门,两人局限性都太强理所当然还是爵爷更加出色。


太公钓鱼226947091


穆里尼奥治下的国米。弗格森下的曼联没有现在足球竞争激烈。当时的巴萨是宇宙第一,国米干掉他们就知道国米有多厉害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