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讓黨支部建設更加有的放矢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的印發實施是從嚴治黨歷程中的又一個標誌性事件。對於加強黨的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於基層黨組織建設來說,《條例》不僅提供了精準導向,而且提供了明確路徑。

設置更明確。《條例》既有黨支部建設日常工作的基本規範,也有結合新時代改革發展新形勢新特點的創新安排。“結合實際創新黨支部設置形式,使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一個結合、兩個覆蓋”對基層黨組織建設就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不僅要在黨組織建設方面做到全覆蓋,更要紮實推進黨的工作。

從發展實際來,由於民營經濟發展和流動人口的加快,一些單位和區域確實缺乏成立黨支部的基本條件。對此《條例》明確“成立聯合黨支部”,把零散的黨員集中起來,通過聯合黨支部實現組織全覆蓋。

《條例》還強調,為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這個就彌補了黨組織建設中的漏洞與空白。《條例》也強化了對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管理,對因黨員人數或者所在單位、區域等發生變化,不再符合設立條件的黨支部,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予以調整或者撤銷。

任務更清晰。一段時間以來,基層黨支部雖然建立了構架,但很少開展活動。即使開展活動,也沒有把握住工作要點,並且活動形式和內容也比較單調。如何讓基層黨組織充滿生機活力,如何把廣大黨員凝聚起來,並切實發揮出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條例》從兩個方面進行了明確劃分,一個是基本任務,一個側重任務。

基本任務必須履行,必須推進的,不能打折扣。共計八個方面,既有理論學習,也有宣傳教育,更有黨員管理。重點任務則是針對不同領域和行業黨組織做出了特別強調,共計涉及10個方面。對於基層黨組織來說,該抓什麼,又該從哪些方面去抓,自然就有了路線圖和施工圖。

保障更有力。黨支部建設不是下發一個文件、召開一次會議安排部署就了事,而是要從方方面面去保障落實。明確了主體責任。各級黨委(黨組)不僅要定期研究討論、加強領導指導,要帶頭建立黨支部工作聯繫點,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推廣經驗。

明確了目標責任。抓黨支部建設情況應當列入各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判其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的重要依據。當然,如果抓得不到位、不得力,自然就要被嚴肅問責。

明確了經費保障。這是一個最根本的問題。尤其是對於一些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支部來說,缺乏基本的經費保障是制約基層黨組織活動開展的關鍵。《條例》明確提出,各級黨組織應當為黨支部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給予經費保障。這就為基層黨組織建設吃下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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