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支……陽江一男一女被判處死刑!

故意杀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阳江一男一女被判处死刑!

一個以結婚為誘餌,夥同他人劫財害命;

一個持槍販毒,僱專人運輸、分銷牟取暴利,

最終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故意杀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阳江一男一女被判处死刑!

11月22日,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搶劫、故意殺人罪犯餘紅紅和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支罪犯趙志山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裁定,並將二人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故意杀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阳江一男一女被判处死刑!

女子以結婚為餌劫財害命

被告人餘紅紅(女)於2012結識被害人黃某某併發生性關係。2013年7月,餘紅紅向黃某某借款1.5萬元,後兩人因還款事宜產生矛盾。2015年,餘紅紅通過微信認識黃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併發生性關係。2016年6月,餘紅紅與黃成經密謀決定將黃某某殺害後掩埋,餘紅紅還提出在殺害黃某某之前以和黃某某結婚為由騙取黃某某1~2萬元。餘紅紅和黃成準備了作案工具並提前選好殺人地點,挖好坑準備用來掩埋黃某某。

同年6月24日,餘紅紅通過手機約見黃某某,謊稱其丈夫欠有2萬元賭債,如黃某某願意幫助其償還,其丈夫會同意離婚,其即與黃某某結婚。黃某某信以為真到銀行提取2萬元,此時餘紅紅聯繫黃成立即前往之前選好的伏擊地點。餘紅紅將黃某某騙到伏擊地點後,黃成使用作案工具襲擊黃某某將其擊倒,餘紅紅用毛巾捂住黃某某的口鼻,並取走其隨身攜帶的錢包。之後,餘紅紅、黃成將黃某某的手腳捆綁,併合力將黃某某拖進事先挖好的坑內,輪流使用鋤頭將黃某某掩埋致其因顱腦損傷合併窒息死亡。餘紅紅與黃成共劫得黃某某錢包及現金2萬餘元,贓款部分分贓,部分共同花銷。

陽江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餘紅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萬元。餘紅紅不服上訴至省高級法院,省高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裁定核准餘紅紅死刑。

故意杀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阳江一男一女被判处死刑!

毒販持槍販毒牟取暴利

2012年2月開始,被告人趙志山、趙某雲(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夫婦合謀從廣西某縣運輸毒品海洛因到陽江市販賣牟利。為此,兩人先後租賃陽江市區兩處房子為窩點,以每次5000元的報酬僱請馮某娟(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將海洛因從廣西運輸到陽江市,並僱請黃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在上述窩點將毒品販賣給他人。

2012年3月底4月初,趙志山在廣西某縣將5塊海洛因(共重1703克)交給趙某雲,趙某雲安排馮某娟乘車將該海洛因運送到窩點交給黃某販賣,趙志山為此支付馮某娟報酬5000元。後黃某將上述海洛因販賣給鍾某軍(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共計賣出1651克。

同年5月14日,趙志山在廣西某縣交給趙某雲3大塊和2袋散裝海洛因,趙某雲安排馮某娟運輸到陽江市交給黃某販賣。5月15日,公安人員在陽江市區將黃某、馮某娟抓獲,查獲上述海洛因,共計1328.4克;另查獲海洛因12.9克、甲基苯丙胺(冰毒)48.5克、氯胺酮(“K”粉)4.1克和5顆手槍子彈。

同年5月17日凌晨,被告人趙志山在廣西某縣覺察黃某、馮某娟可能被查處,便先後將一批毒品和2支手槍、12顆子彈等物品交給趙某策(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藏匿。當晚,公安人員將趙志山、趙某雲、趙某策抓獲,當場從趙志山身上查獲甲基苯丙胺3克。次日,公安人員在趙志山剛在廣西某縣租住的房子查獲氯胺酮54.31克和甲基苯丙胺0.5克。此後,趙某策帶領公安人員到藏匿物品地點,

公安人員當場查獲混合毒品1303.4克、海洛因580.5克、氯胺酮223.5克和手槍2支、彈匣2個、手槍子彈10顆、獵槍子彈2顆等物品

陽江中院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判處趙志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志山不服上訴至省高級法院,省高級法院二審作出判決,維持對趙志山主要犯罪事實、主要罪名的原判,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裁定核准趙志山死刑。

故意杀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阳江一男一女被判处死刑!

記者 潘麗萍 通訊員 李冠蓉 關天國

審核 熊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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