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去农村偷枣摔下山,家属要求枣园园主赔偿合理吗?你怎么看?

奥拉维尼夫斯基


昨天刚答了一个“男子水库偷鱼不小心淹死,家属找承包人索赔”的案例,现在又来一个“偷枣摔下山,家属要求枣园园主赔偿!”这个事用脚拇指想都知道要求赔偿不合理。再这样下去小偷都成大爷了!


这真是个病态的现象,都不知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这种不良风气,总之“谁死谁有理”!不管是什人因为什么原因死的,只要是死在这了,这地方的人就脱不了关系。你就得给死者家属赔钱,不赔就“一哭二闹三上吊”闹到你赔为止!

枣园本来就是属于园主私人所有里面的一花一木都是园主的,在没有得到园主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枣园摘东西就是属于偷窃,犯法的。所以即便是摔死了也是咎由自取。我不懂死者家属索赔的理由是什么?是要起诉枣园坡太陡、地太滑、还是起诉枣园没有写好警示牌,提醒这枣园是私人所有,不得采摘!”

我真的是很好奇那些要求索赔的家属,你们脸皮怎么可以那么厚,那么无耻!偷东西本来就是见不得人的事,你们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真的是人至贱则无敌啊!

为什么这种风气越来越严重,一是因为之前有过索赔成功的例子,所以每个人都去效仿。二是想着反正先要求赔偿,赔得多少是多少,即使不得赔,自己也没有任何损失!我真的是搞不懂,像这种那么明显的讹人,敲诈勒索怎么就管不了了呢?谁来告诉我为什么!


邕城小龙


如果被偷的枣园主人要赔偿,真就没有道理可言了!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秋高气爽,王巴一家周末外出游玩,来到一个小山坡,看到山坡上栽满了枣树,枣子长势喜人,红红的很诱人。王巴一时兴起,不顾家人反对,逞能爬树摘枣,却不小心摔下来,造成身上多处挫伤,小腿骨折。

王巴一家不依不饶,要求枣园主人赔偿,理由是枣园地处小山坡,地势不高,容易攀爬,而且没有安全防范措施。

枣园主人很委屈,自己东西被偷,明明是受害人,怎么反倒还要赔偿,所以坚决不同意。王巴一家于是一纸诉状将枣园主人起诉到了法院,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从已有的判例来看,只怕枣园主人要赔钱了。

去年5月,60岁的吴某到广州花都某山村景区游玩,看到河道旁的杨梅树上有杨梅,不顾家人劝阻,执意爬树采摘杨梅。由于不慎,从树上跌落,虽经紧急送医抢救,但是仍然无力回天。吴某家属将景区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60余万元。后来法院酌情认定景区承担5%的责任,赔偿给吴某家属4.5万元。


打虎拍蝇


关于这个问题,老农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看到题主的问题,老农不禁想到生活中的另一个例子。农民在自己家宅基地上盖了五间大瓦房,房子盖好以后呢,围了院墙。但是有一天,有一个骑摩托的年轻人突然撞到院墙上撞坏了。于是乎年轻人的父母就埋怨农民,说是因为他的墙才导致自己儿子被撞坏。

这是发生在老农身边的一个例子,和题主所说的问题大同小异。那么对于这样的事情,房子的主人、枣树的主人用不用为这件事负责任呢?

所谓责任,有两层含义,分别是1.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 2.应承担的过失。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房子的主人、枣树的主人对于骑摩托车者、偷枣人有没有责任所在,答案是否定的。没有任何一条理由需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同时我们来看一下,需不需要为他们的行为承担过失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如果法律规定需要负责,那么整个社会是不是就乱套了。

当然,老农所说可能有些太过通俗,但是话糙理不糙。试想如果被害者需要为小偷的行为负责,那么我们是不是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坏事呢。


惠农志


大实话:偷枣就要承担偷枣的风险,这种索赔要求毫无依据,这些坏毛病就不能惯。

今天一个网友给我发来这么一个问题咨询,故事背景:说的是自己承包的后山坡种了一些枣树,但是因为跟景区离的比较近,所以就经常遭到一些来游玩的游客的无理采摘。有一天,有一个从城里来游玩的的游客去他的枣园里偷枣,但是很不幸在偷枣的过程中摔下了小山坡受伤了,然后其家属就来枣园闹事,要求枣园的主人赔偿3万元的医药费。理由是几个枣也不值钱,算不上是偷,而枣园园主有没有尽到安全防护的责任,所以应该赔偿。

不得不说,现在一些人似乎有一种错觉,感觉偷的东西不值钱,那就不是偷,就不构成犯罪。诚然,就单单摘几个枣子,确实不值什么钱,也达不到立案标准,更不会说因为偷几个枣就判刑什么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白,未经允许拿别人的东西本质就是偷,偷一分钱是偷,偷一万元也是偷,只是惩罚不一样,但是本质是一样的。所以,这件事中显然是不应该让枣园园主赔所谓的医药费的。

首先从游客偷枣的这件事来说,虽然枣园是半公开的场所,但是,这仍旧是属于人家枣园园主的私人场地,未经允许擅自闯入本身就已经是违法行为的。并且,在这件事中游客偷枣摔伤主要是因为客观的自然条件和自己的不小心造成的,跟枣园园主有没有什么安全防护措施并没有什么关系。说现实一点,难不成人家种枣还得在枣树下面放一个救生气垫,然后为那些偷枣的人做好人身安全的保驾护航吗?

说难听一点,要是这样的都行得通的话,那我们要是去人家西瓜地里偷西瓜然后崴到脚了,是不是就可以告对方没有把西瓜地整平呢?显然没这个道理吧。

然后,从枣园园主的角度来说,自己种枣,只要不是说在枣园的隐蔽处埋了捕兽夹子,或者设置了人工陷阱,亦或者说是设置了电网等有可能严重伤害人身安全的东西。那么这就是合法的,像这种无妄之灾,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我们主观上没有伤害他人的意图。而就山坡的地势,树的高矮等完全客观的自然条件,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适应客观的自然条件,如果自己因为不适应而受了伤,那只能怪自己,当然,你也可以去怪客观的自然条件,这随你便。

所以总的来说,偷的东西不值钱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无理索赔的依据。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我觉得这个问题就很不要脸了。

就和之前的新闻一样,老太太翻墙偷拔邻居兰花以为是韭菜回去给孙子包饺子然后吃中毒了,要求赔偿一样的性质。

难道这个社会已经病态至此了呐?

城里枣树不多见,见到稀罕摘几个吃,一般村里人也不会计较这些。只有别给人摘秃秃了,几个枣一般还真少有人计较。

但是,拿而不问是为偷。

所以,不论大小都是偷。

试想:有一个小偷去你家偷东西,在你家地板上摔了一跤牙掉了,他要求你赔偿他补牙钱。你觉得合理吗?

毛病都是惯出来的。不要脸也是。


新光难入旧心房


这个问题作为农村的孩子,我来回答!

其实这种事在农村很常见,农村人比较纯朴,家里果蔬到了成熟季节,如果路人路过想吃了摘一两个尝尝,都不会放在心上!可是偏偏有人因为这个偷摘瓜果出了事故,从法律的角度上可能要主人赔偿,但是也只是很少一部分责任,不会是全额赔偿。但是从道德角度上,不应该主人赔偿,毕竟你是去偷,并不是主人邀请你去摘的!

大概是这样的一个事,小王一家周末外出游玩,来到农村一个小山坡,看到山坡上有个果园,里面栽满了枣树,枣子又红又大,很是诱人。小王一时兴起,看到没有主人在现场,不顾家人反对,自己逞能爬上树摘枣子,一不小心摔下来,造成小腿骨折受轻微伤。

小王一家开始耍起无赖,要求枣园主人必须赔偿,理由是枣园周围没有安全措施,没有写明不允许别人爬树摘枣。

枣园主人是农村人,感觉很委屈,自己东西被偷,明明是受害人,怎么反倒还要赔偿,所以坚决不同意。小王一家于是将枣园主人起诉到了法院,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从以前的判例来看,只怕枣园主人要赔钱了。只是可能赔偿的数量不大!

去年我家所在的县城,有一家院子里栽了一颗樱桃树,果子成熟的时候长势喜人,邻居家的小朋友看到了,就趁主人家不在的时候偷偷爬进院子,爬到樱桃树上摘果子吃,吃的正开心的时候,树枝断了,小孩掉下来把胳膊摔断了!后面送到医院小孩父母要求樱桃主人负责住院花费,主人不同意,后面起诉到法院,最后经过法官调解主人只负责5%的责任,剩下的小孩父母自己负责!

这个事情从道德层面上看果树主人不用负责,可是从法律层面上主人是需要付一定的责任的!毕竟法律大于人情!

我是大山里出来的孩子,觉得我回答的不错,记得关注我哦!



枫叶飞菲


从这个问题的描述上来判定,偷枣的人摔伤然后找枣园主人赔钱,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我们从法律的角度考虑,赔偿,是责任方对被赔偿方的损失,有责任或义务作出的一种补偿。就本问题来看,一个“偷”字,就说明枣园主人事前并不知情,一没收钱二没合同,纯属此人偷盗发生意外,枣园主人没有任何责任,何来补偿之说?

再次我们从情理的角度出发,这个城里人去偷枣园枣子,本来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被众人谴责。现在自己摔伤,也是罪有应得。就如一条恶狗咬了别人,被咬的人还要赔钱给那条恶狗??岂不荒搪?

于法于情于理,偷枣摔伤都不该找园主赔偿。




水果二哥


枣园风景妙,果熟风中吊,香溢满山头,随风远方飘。


城里有位姐,年过五旬了,童年在此地,嬉戏乐逍遥。当日故地返,见到成熟枣,不由贼心起,悄悄果园飙,窜到坡顶处,攀枝把枣捞,很快摘一袋,提着下山跑,高跟鞋失足,不慎人摔跤,脑袋又撞石,呜乎进阴曹。

亲属闻信至,痛哭放声嚎,善后事处理,急把园主找:人死在你这,看你怎么搞,咱不装虚伪,你得赔偿钞。


此事依我看,园主责任冇,枣树山上种,没有把你招,是你不值价,上山做强盗,因果得回报,验证俗语高:叫你三更去,不会到五朝。

园主不要怕,勇敢直起腰,就算出一点,讲明是人道。如果瞎胡搞,坚决没一毛。


平淡人生一帆顺


对于这个问题从题目的描述来看,城里人是去偷枣的,而不是说那种付了费的合法采摘活动。所以既然是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自己擅自摘枣,那么自己偷鸡不蚀把米,造成自己摔下,肯定是要自己承担责任的,与主人是没有关系的。

因为如果是枣园的主人开展的付费采摘活动,那么显然,主人是需要对游客的安全负有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的,但是作为这些擅自去偷别人家枣的这种行为,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别人自然不需要对你承担任何义务。

就算山坡比较陡峭,主人也无需对此负责,因为再陡峭,人家也没有让你上去摘枣啊。何况这片枣林应当是由主人承包下来的,应当属于私人空间,并不是公共区域,所以偷枣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任律师工作室


夜雨如书

7天前 · 社会问答达人

城里人去农村偷枣,结果从山坡摔下,其家属要求枣园的主人赔偿,这合理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合理。

看多了这类问题,容易让人产生错觉,难道小偷也是一种合法职业吗?成功了占便宜,失败了有赔偿,里外都是赚啊。

有人会说了,摘一两颗枣怎么能算得上偷呢?

不问自取是为贼。

只要没有经过主人家同意,私自拿别人的东西就是偷窃,这和东西值多少钱没关系。于情于理,枣园的主人都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过主人同意进枣园偷枣是违法的,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偷枣者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偷枣者自己首先应该预估周围环境的危险性,而枣园主人没有保障偷枣者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也不应该苛责枣园主人必须树立警示牌和围栏。

3,偷枣者家属的索赔请求没有依据,因为枣园主人并未侵犯偷枣者的权益,偷枣者死亡完全是咎由自取。

最后,建议把这类出了问题就讹诈的小偷家属列入征信黑名单,增加其讹诈的成本,以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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