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檢察院先批捕了,後提審嫌疑人認為證據不足該怎麼辦?

面具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這種情況不罕見。

批捕後,犯罪嫌疑人翻不翻供,那是犯罪嫌疑人的自由,無需擔心。畢竟根據刑訴法的規定,證據共有八類之多,犯罪嫌疑人供述只是其中一種。刑訴法同時還規定,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而無其它證據的,不能定案;犯罪嫌疑人拒絕供述(即零口供)的,有其他證據可以證實的,可以定案。這說明口供不是唯一的證據,證明案件成立需要的是可以互相印證、形成體系的證據。

至於批捕後檢察院主動發現證據不足的情形,也是有的,但基本不是檢察院提審犯罪嫌疑人過程中發現的,因為檢察院提審是批捕前對案件的一環,如果批捕前審核發現證據不足,就不會批捕,至於犯罪嫌疑人在檢察院提審時開不開口,對案件審核基本沒影響。

具體條文請自己搜索。


雲淡舷窗外


檢察院批捕後一般不再提審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根據情況要提審犯罪嫌疑人。如果檢察院提審犯罪嫌疑人後,認為指控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的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兩次補充偵查都存在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檢察院應當決定不起訴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即釋放。


429方寸世界


【怎麼辦?要看誰問這個問題?】

問這種情況怎麼辦的,是嫌疑人及其家屬?偵辦案件的公安機關?還是檢察院?不同的提問者,不同的辦法。具體如下:

1、嫌疑人一方問這個問題,下一步怎麼辦?

如果您是嫌疑人或嫌疑人的家屬,批准逮捕之後,本人不承認,檢察院又認為證據不足,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工作的情況很正常。批准逮捕後有兩個月的時間就是為了補充工作的。兩個月捕後審查起訴時限屆滿,還可以有兩次退補偵查的機會。所以,作為嫌疑人一方,沒什麼好辦法,等著繼續偵辦的結果吧。

2、偵辦案件的公安機關怎麼辦?

如前一條所說,在捕後要求公安機關繼續偵查補證的情況很常見。常規案件捕後有兩個月審查起訴的時間,就是為了繼續補充證據,確保證據確實充分,為下一步起訴做準備的。公安機關在該階段的主要任務,就是按照檢察院拉列的任務賬單,補齊證據。

3、檢察院批准逮捕和審查起訴的部門怎麼辦?

檢察院批捕部門在批捕後,會對逮捕必要性進行審查,如果認為公安機關在補充證據後,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批捕條件,有可能撤銷逮捕。審查起訴部門針對報起訴的案件,同樣還會再次審查,達不到起訴標準的,還有兩次退補偵查。退補仍然達不到起訴標準的,可以作不起訴決定。目前全國很多地區捕訴合一了,也就是說這兩個部門可能是同一個單位負責。

總之,刑事案件從逮捕到起訴,並不僅僅依賴嫌疑人的口供,即使嫌疑人不承認,還有別的證據綜合印證。




黑貓警長之矯情包子


檢察院批捕科批捕後,公安機關應將偵查終結的案件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根據證據情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已經收集固定的,批捕科將案件移送本院公訴科;如果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在提審犯罪嫌疑人後,會將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兩次補充偵查都存在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檢察院應當決定不起訴犯罪嫌疑人,然後通知公安機關以證據不足釋放。


鴻鵠懷志


不存在這種情況。一般到犯罪嫌疑人審判前一共介入兩次,一檢提審犯罪嫌疑人後結合公安審訊證據批准逮捕,二檢提審之後起訴。一檢的時候如果證據不充分,就會退回公安補充偵查,然後公安偵查終結再給檢察院遞材料,不存在逮捕之後再撤銷的情況!


社會人的那點事


檢察院提審,說明公安偵查已經終結,到了移送審查起訴階段,這個時候發現證據不足,是應當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的。



俊泰所楊律師


你是在講天方夜潭,聽說過證據鏈嗎?如果翻供就能翻案的話,那麼看守所沒人了


知行合一9012


既然已經批捕了你就說明你已經犯了罪,然後又說你沒有罪你就是檢察院的錯了,申請國家賠償是理所當然的了


觀世間亂象看人生百態


你在扯淡!你想說人先火化再開死亡通知書對吧,你覺得可能嗎


還是隱個名字不讓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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