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云飞追杀叛徒钱伯钧,为何借用了警卫员魏和尚的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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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飞向和尚借的枪是日本的四四式步骑枪,一支专为骑兵使用的步枪,比三八大盖短很多。

楚云飞为什么要向和尚借枪呢?按理说,楚云飞去追钱伯钧可以选很多枪的。让我们先看看楚云飞在当时的情况下可以选用些什么枪:

1.楚云飞自己的佩枪,应该是伯朗宁手枪(母的,公的送李云龙了,呵呵);

2.三八大盖、中正步枪(或汉阳造),抗日战场上使用最多的枪;

3.斯登冲锋枪,楚云飞的卫队用枪;

4.驳壳枪,抗日部队中指挥员最喜欢的枪;

5.就是楚云飞借和尚的枪了--日本四四式步骑枪。

以上就是楚云飞在当时的情况下大概可以选用的枪械了。楚云飞的佩枪勃朗宁M1910,此枪弹容小(只有7发)、射程短(有效射程只有50米,其实打过手枪的人都知道,超过25米,手枪是很难打准的了)。所以,追钱伯钧,只带一支勃朗宁是不够的。

(一雌一雄的勃朗宁M1910手枪)

三八大盖、中正步枪(或汉阳造),这是楚云飞随手就能得到的步枪,但这些枪太长,不适合骑兵作战用。

(中正步枪)

斯登冲锋枪,楚云飞的卫队用枪。这支枪倒是火力密集也算短小的,但斯登冲锋枪也是有名的“黄油枪”,射程近、准度低,最大缺点是故障率高。在这种一枪决胜负的时刻,要是开枪时卡壳了,那是要命的事情。楚云飞一个老兵,深谙武器优劣,当然不会选斯登的。

(其实当时楚云飞卫队是不可能有斯登冲锋枪,斯登冲锋枪直到我组建远征军时才进入中国,不过影视作品就将就一下吧)

驳壳枪,抗日部队中指挥员最喜欢的枪。选驳壳枪去追钱伯钧,是一个很好选择。但是问谁借呢?当时身边有驳壳枪的就李云龙、赵刚、和尚及自己的副官。问李云龙、赵刚借,这有点不合适,将友军最高指挥的枪要去了,不妥。只能向和尚与副官要,但和尚的双枪是老枪,镗线已经磨得差不多了(楚云飞赠枪时检查过和尚的驳壳枪),不好。自己副官的驳壳枪当然会比和尚的好很多,楚云飞可以用。但楚云飞有其他考虑(下面谈到),也是不会用的。

(李云龙与楚云飞大闹鬼子生日宴会时就是用驳壳枪的)

这样,就只有选和尚的日本四四式步骑枪。可以说,其实一开始楚云飞就是要选和尚的四四式步骑枪的。楚云飞战场上什么风雨没见过?对各种武器自然是了如指掌,追钱伯钧用什么武器最好,楚云飞想都不用想一定是选和尚的马枪的。日本四四式步骑枪,相比三八大盖,轻巧灵便得多;相比勃郎宁、斯登冲锋枪则射程远多了,精度也高多了。

最后,就是决斗时的考虑了。钱伯钧用的是驳壳枪,楚云飞用的是马枪,在近距离内对射,马枪是吃亏的。但是,只要稍稍拉开一点距离,比如五十米之外,马枪则绝对占优了。楚云飞追钱伯钧,一定会是站在50米外的,50米外,无论准度、威力,驳壳枪都不是马枪的对手。此时,钱伯钧唯一的胜算就是出枪快了。可惜,楚云飞是晋绥军中有名的快枪手(钱伯钧自己都承认的),钱伯钧一枪毙命,结束了短暂的汉奸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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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飞为何管魏和尚借枪?很简单,和尚的枪好哇!魏和尚平时携带“两短一长”三把枪,两把短枪是抗日战场上常见的驳壳枪,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令人眼热的是那把长枪,因为那可不是一般的步枪,它是专供军中贵族使用的四四式步骑枪。

日军的骑兵部队发端于幕府时期的贵族阶层,在日本军队中,能当上骑兵的都不是等闲之辈。这些贵族对手中武器十分挑剔。起初,日军给骑兵部队配备的武器是缩短版的三八式步枪,这些贵族对此意见很大,觉得枪身还是太长,不适合骑马作战。后来,有坂成章为他们专门设计了一款短小精悍的骑兵武器,史称“四四式步骑枪”。

虽说专为贵族订制,可四四式步骑枪绝非浪得虚名,其作战性能十分优异。《亮剑》剧中,魏和尚给师部送文件途中偶遇一队日军步兵,他用四四式步骑枪连续干掉三个鬼子。当时我为他捏了一把汗,担心他会被鬼子乱枪打死。谁知,魏和尚竟然能够在射击位置已经暴露的情况下,不慌不忙地骑上战马、从容撤退。从这一细节中可以看出,魏和尚手里的这把步骑枪不是一把普通的步枪,它拥有超高的便携性和超远的射程。

四四式步骑枪的长度966毫米,仅相当于三八式步枪的四分之三;其重量为3.3公斤,比三八式步枪轻了一斤多。而且,考虑到骑马作战时不容易安装刺刀,有坂成章专门为四四式步骑枪设计了折叠式刺刀。这种刺刀在结构设计上,与我军56式半自动步枪的刺刀基本一致,而四四式步骑枪却研制于1911年,可见这款步骑枪在当时的先进程度。

别看四四式步骑枪的枪身长度不到一米,可有效射程却高达500米,比三八式步枪还多出40米。其原因在于,四四步骑枪采用了更为合理的枪管结构设计,减小了火药能量损耗,而且其膛线绕距比三八式步枪更大,从而增大了射程。

《亮剑》剧中,团长楚云飞打算清理门户,去追杀他手下的叛徒营长钱伯钧。由于钱伯钧是骑着马逃跑的,楚云飞要想追杀得手,必须有一款合手的骑乘武器,正巧看见魏和尚身上背着一把四四式步骑枪,他当然要借来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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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飞,是《亮剑》中黄埔军校第5期毕业生,晋绥358团上校团长,八路军独立团团长李云龙的好友兼对手,其部是一个拥有5000余人的特大团,拥有一个炮兵营,战斗力非常强悍。

其中,一营是主力营,人数有2000人,事实上已经是一个团级作战单位了,但1营中校营长钱伯钧却被日本人所诱惑,准备带着1营投降日本军队。

钱伯钧阴谋暴露,就狗急跳墙,准备除掉楚云飞,在危险关头,李云龙率部击溃了钱伯钧1营,楚云飞脱险后,借了李云龙警卫员魏和尚手中的步枪,一个人一骑马前去追踪叛逃的钱伯钧,并用此枪将其击毙。

楚云飞从魏和尚手中借的是一把日军装备的骑兵用步枪,全称“四四式步骑枪”,全枪长度0.96米,发射6.5毫米步枪弹,此枪产量不高,仅生产了不足10万把,曾装备伞兵、骑兵、炮兵、工兵、通讯兵、辎重兵等日军非主力部队。

当时的情形时,楚云飞身上只佩有一支9毫米勃朗宁6发弹匣供弹的自卫用小手枪,其身边警卫员配备的英国司登式冲锋枪射程有效,不足以击杀叛逃中的钱伯钧,所以临时借用了李云龙警卫员魏和尚手中日式四四式步骑枪。

四四式步骑枪,枪身比较短,就是西方眼中的卡宾枪,射程远、精度高,故障率较低,非常适合骑兵使用。楚云飞军事素养很高,眼光独到,一眼就看中了魏和尚手中的四四式步骑枪,骑兵手中的短步枪,在骑马追踪中要远比手枪和冲锋枪实用,非常适合楚云飞这般出枪动作快的快枪手,果然,楚云飞凭借此枪,最终将叛逃的一营长钱伯钧一枪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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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我军团级军官的警卫员一般配备一长一短枪支,长枪是日造马步枪,比其他步枪短,适合骑马作战,短枪即二十响大镜面盒子炮,也就是驳壳枪。当楚云飞被救后,他骑马追杀叛军,须用射程比手枪远的马步枪。所以他向魏和尚借枪。其实魏和尚在与日军拚刺刀白刃战时,使用的是长杆梭标,因为马步枪的短尺寸不适合拚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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