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岂可成为抄袭者的挡箭牌?

借鉴,岂可成为抄袭者的挡箭牌?

早些年,当我们的美术家们普遍以抄袭为耻时,好像并没有人成天拿着望远镜在美术圈里“巡逻”,并以打假揭黑为业;而今,当我们在美术圈里抬头低头都可撞到抄袭者后,就出现揭露抄袭者的艺术界“王海”的身影。

借鉴,岂可成为抄袭者的挡箭牌?

乔尔乔内作品《沉睡的维纳斯》

这些通过民间自媒体平台,将艺术圈里的一桩桩抄袭丑闻不由分说地拎出来曝光示众,从而使得“鸡贼们”有些不自在了。一定程度上,某些出于公心的、严肃的“打假英雄”为中国美术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清道夫与警察的作用,但同时,他们也通过自媒体点击率与打赏途径获得了相应经济回报。我想,当抄袭者哪天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时,当绝大多数艺术家都以抄袭为耻之后,就自然无法靠打假揭黑而赚得点击率与赏金了。然而,今天就想让“抄袭菌”们下课,这却是万万不行的。为啥?难道您没瞧见那些毫无廉耻的抄袭者,正在艺术市场上明目张胆地横冲直撞着吗?

借鉴,岂可成为抄袭者的挡箭牌?

提香作品《乌尔比诺的维纳斯》

抄袭——在这条看似通往成功距离最短、最省体力与脑力的终南捷径上奔跑着的人群中,既有全国知名艺术家、基层美协领导、各大美院教授,更有许多刚出茅庐的年轻艺术家。如今,这条小道因奔跑者多了,也就变得越来越宽阔。

借鉴,岂可成为抄袭者的挡箭牌?

造成当今美术圈里假货满天飞的原因当然很多,其中最直接原因有二:

其一,因许多人对借鉴与抄袭之间的关系认识比较模糊,抄袭者们便有了从二者之间的模糊或暧昧地带挤出一条缝隙出发上路,然后一步步把抄袭“事业”做大做强的可能。

其二,我国德育存在缺失;我们的美术界公然放弃了对抄袭者的道德谴责与惩戒责任;我们的学术(职业)道德规范与惩戒制度建设工作严重滞后;我们的知识产权法规也确有漏洞。

借鉴,岂可成为抄袭者的挡箭牌?

常玉 《五裸女》

无论中国传统绘画理论中的六法之一“传移模写”、书法研习的临帖与临碑,还是西方造型艺术的入门途径——临摹名作,都不过是艺术初学者起步阶段的借鉴手段。借鉴,是对古人或大师经典名作的学习与研究;然而,借鉴终归并非从艺者的终极目标。另辟蹊径的创造与对古人与大师的超越,才是艺术的终极目标。何谓艺术?艺术的名字就叫创造与超越,就叫独一无二。

借鉴,岂可成为抄袭者的挡箭牌?

马蒂斯《 舞蹈》

在借鉴与抄袭二者之间,原本就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只不过抄袭者们有意模糊或混淆二者边界,并以“风格相似(近似)” 为幌子,把“借鉴”当作“抄袭”的挡箭牌。窃以为,中国艺术市场若想从抄袭的“鲍鱼之肆”中突围出来,那就非得从抄袭者手中夺去“借鉴”的挡箭牌不可。

原文来源:《艺术品鉴》2018年7月刊《艺术该不该“抄袭”》

(因篇幅限制,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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